檢察官到底有多忙?爆肝調查出庭、月結80案,他嘆:看是熱情先耗盡還是健康先掏空

2018-11-07 1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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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要調查、開庭,每月平均還要寫完80個結案,工作量非常大。圖中法袍鑲紫邊者為檢察官。(資料照,陳明仁攝)

檢察官要調查、開庭,每月平均還要寫完80個結案,工作量非常大。圖中法袍鑲紫邊者為檢察官。(資料照,陳明仁攝)

前兩個禮拜有兩位司法界的學長過世,到底司法官,尤其是檢察官這個工作到底有多忙,還是像外界說的坐領高薪,小編在這邊就分析給大家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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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說說我們的收案量吧,現在全國平均的收案量一位檢察官大約一個月會收80件案件左右,可能更多,也可能更少。一個月收80件代表著你一個月也要結掉80件案件,你這個月才可能收支平衡,如果沒有的話下個月就會繼續高長下去。舉例來說,假設某地檢署平均未結案件是150件,這個月你收了80件,但只結50件,那麼下個月你的未結案件就是180件,如果你下個月又收80件,但你沒有結80件,甚至更多,那麼恭喜你,準備步步高昇當地檢署的股王。

有人會說,既然這樣,就把案件結掉就好阿!先從時間來算吧,假設要寫完一件案件只需要10分鐘,那麼至少也需要800分鐘(約13小時)來寫書類。但是怎麼可能每個案子都只需要10分鐘,如果你是當事人你會願意你的案子只花了10分鐘就被產出嗎?除了一些例行性的案子之外,至少都要半小時以上才能寫完。

但是檢察官除了結案之外,還有好多事情要做。以小編在的中型地檢署來說,每個月都各有一次內外勤,每個禮拜大約固定要開兩個半天的庭期,案子來了也要好好看卷,想案件要怎麼調查,想要怎麼問當事人問題,此外檢察官手上或多或少都會有指揮案件,上班時間警察也會跑來辦公室跟檢察官討論案情,手上的專案可能需要花一整天來執行,甚至要出門到現場指揮警察,這些事情都是要時間的阿,相對的就會壓縮檢察官結案的時間。

既然沒時間結案,那怎麼辦?只好利用晚上的時間、利用假日的時間在辦公室結案,這些時間是最沒有人來吵你、讓你好好寫作業的時間,但是相對的,就是犧牲與家人相處,犧牲自己好好休息的時間。

當然你也可以選擇不要犧牲自己的時間,但是就要承擔數字漲上去的風險,更何況手邊的案件太多,也很難讓你手邊的案件正常的進行,惡性循環之下就是等著爆股。簡單說,不是爆肝,就是爆股,今晚你要選擇哪一項?

有人會說,你們司法官領這麼多薪水,做這麼多事情本來就是應該阿!也是啦,相較於其他人我們的薪水確實高出了一些,但大家知道嗎,臺灣的司法官薪水跟外國比起來根本就是廉價勞工。

好,說錢的事太俗氣,換個角度來說,如果是你的案子,你會希望收到的檢察官、法官好好的處理對吧?但以我來說,我的時間有限,我的生命也有限,司法的資源也有限,我不可能收到的每個案件都以高規格來對待,尤其是一個月收80件的情況下,所以當然會出現大案大辦,小案小辦的情況,在這種情況之下難免會出些小錯,你說這是個人的問題嗎?還是系統性的風險?我們的人民可以、願意承受這樣系統性的風險嗎?

司法內部的問題很多,但絕對不是某些職業司改家所說的那些問題,我們的案件很多,但絕大部分的案子拿出來給大家看,民眾一定會說「這種事情也要告?」對,臺灣人就是什麼事都要告,又或者憑著「自己的感覺」來提告,檢察官問說你提告的依據為何,他會理直氣壯的對你說「我就是覺得他有犯罪,你要好好查清楚」,我們檢察官花了大量的力氣在處理這些事情,又怎麼能期待檢察官對於「真正」的犯罪能夠有足夠的能量來調查呢?

最後,寫這麼多也不是要來討拍,畢竟如果真的很累,很灰心,我們早就可以辭職不幹;會繼續留下來的,都是一群願意奮鬥,讓這個體制、這個社會更好的檢察官,所以再怎麼辛苦也要咬牙撐下去。但是說實在的,我自己都不知道能夠撐多久,是熱情先被耗盡,還是健康先被淘空,我自己也不知道。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法律快易通:檢仔聊天室

責任編輯/郭丹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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