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又津專文:我是新二代─福建榮民爸爸╳印尼華僑媽媽

2015-08-09 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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儘管出入有司機,在家有佣人,我的表弟妹平時手上拿的是黑莓機,但一聽到回教徒誦經或開車經過清真寺的時候,他們其實很害怕。我的印尼表親用的是印尼文姓名,叔叔阿姨輩彼此之間說客家話和福建話,表兄弟姊妹之間卻是說印尼話。我不通印尼語,表弟和我的客家話也是只能聽不能說,最後我們溝通用的是各自帶有台灣腔和印尼腔的英語。種族歧視成為許多印尼華人出走的動力,但讓我媽願意遠渡重洋來到台灣,卻是因為當時的流行文化及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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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又津的福建榮民爸爸和印尼華僑媽媽。(陳又津提供)
陳又津的福建榮民爸爸和印尼華僑媽媽。(陳又津提供)

我媽很愛聽鄧麗君的歌曲,在網路上可以找到很多鄧麗君用印尼語翻唱的歌,像是《小城故事》,甚至出版印尼語專輯。我後來才發現《甜蜜蜜》原是一首印尼民謠《Dayung Sampan》。在那個時代,台灣和印尼的連結好像比較深呢。印尼的電影院上映胡金銓的武俠片,所以我媽對成龍、洪金寶、二秦二林都很熟。流行的電影和音樂,簡單說就是迷妹嘛。我媽有考慮要嫁到香港還是台灣,後來她選了台北。四分之一個世紀後,表弟和我聊的是日本動漫哆啦A夢,問到對於台灣的認識,他從櫃子裡拿出花樣少年少女的盜版DVD。反而是我比較慚愧,沒看過花樣少年少女,對印尼的流行文化也不熟,一個例子都舉不出來。

我媽說她二十五歲的時候,有機會到香港去,但那時候她還沒錢買機票,去的話沒得選老公,等到二十九歲才賣掉她有的黃金,用足夠在雅加達買下一間小房的錢,換取一張到台灣的單程機票,她拿著觀光簽證,來到台北製作項鍊和成衣,在這半年內想辦法結婚、拿到身分證。和她其他的姊妹不同的是,她的婚姻是自己賣的,沒有經過仲介抽成,她擁有選擇新郎的權力(儘管也沒多大),結婚時的聘金就由她自己收著。她雖然在鄉下學過中文,但隔了十多年以後也忘得差不多,二十九歲剛到台灣的時候一句話也不通,先嫁到台灣的遠親姊妹跟她用客家話溝通,二十年後,她可以自己一個人搭公車、捷運通勤,看民視的八點檔連續劇,還會唱閩南語歌《家後》。平常買東西的時候,菜販都跟她說閩南語,她回國語,兩個人溝通無礙,攤販好像也根本沒發現她講國語的樣子。

近三十年來,她只回過印尼三次,分別在我五歲、十二歲和二十二歲的時候。我們家也沒有關於印尼的任何事物,像是唱片、書籍或什麼。我們在家中說國語,我媽幾乎忘了該怎麼說印尼話,即使和親人打越洋電話也都是講客語。直到她在公園裡看見推輪椅的印傭,覺得很好奇,那時我也上了大學,覺得不用擔心自己會被誤認為移工,跟她說可以主動找移工聊聊,畢竟移工的生活真的很辛苦,能聊上兩句解悶也不錯吧。剛開始我媽礙於華人的外表(=台灣人),印尼語又忘了大半,幸好對方中文不錯,兩人就用印尼語摻雜中文聊了起來。在另一個國家的公園,這兩個在印尼永遠不會說到話的人,突然就變成了同鄉。移工期滿要回家的時候,還會跟我媽道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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