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備局少將謊稱2800萬貪款「用金爐燒掉」 一審遭判12年嚇到…「化灰現金」全繳回

2023-08-22 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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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軍備局工程營產處前少將處長張大偉涉嫌利用營區工程採購案,向中華工程索賄並得手2800萬元。圖為軍備局工程營產處。(圖/截取自維基百科)

國防部軍備局工程營產處前少將處長張大偉涉嫌利用營區工程採購案,向中華工程索賄並得手2800萬元。圖為軍備局工程營產處。(圖/截取自維基百科)

國防部軍備局工程營產處前少將處長張大偉,涉嫌利用營區統包工程採購案,向標下工程的公司索賄4500萬元,最終得手2800萬元。法庭上,他謊稱已將賄款以金爐花2天時間燒個精光,一審因此重判12年。或許為了獲得減刑,二審受理期間,張大偉主動繳回「理應已經燒成灰」的犯罪所得,然而是否能因此少關幾年,仍待法院後續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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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起訴書指出,張大偉透過職務之便,在福興營區採購案中進行干涉,讓中華工程以30億元得標,起初張大偉透過中間人暗示,索賄預算總額的百分之一即3000萬,後又獅子大開口將價碼提升至4500萬。中華工程為使標案順利便同意加碼,將賄款以柚子紙箱、百貨公司禮盒袋等方式,陸續轉交給張大偉,但只交付了2800萬元現金後即被檢調發現。

張大偉雖在審理期間認罪,卻謊稱贓款已於2020年間在台中大甲的岳父家,利用燒金紙的鐵桶燒掉2000多萬元,剩下餘灰則倒馬桶沖掉,其他600萬元則花在修繕房屋及生活開銷上。新北地院去年11月審決,張大偉身為少將,利用職務貪收高額賄賂,嚴重損害公務員公正廉潔的形象、敗壞軍中風紀,判處12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6年。張大偉不服判決,上訴高等法院。

檢察官羅松芳表示,張大偉應該要繳回賄款後才能繼續上訴,否則「服刑完畢回頭享受犯罪所得」,這是無法被容忍的,「繩之於法的前提,就是把貪污的錢拿出來」。高院受命法官蔡如惠認為有理,諭令張大偉將賄款繳回,而張大偉近日也只能乖乖將2800萬賄款陸續繳回國庫。對此,羅松芳在臉書po文表示「欣慰」,稱「大家的努力終究沒有白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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