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醉酒打電話報警,謊稱有生命危險⋯救護車到場發現全是一場騙局,新北男子下場慘了

2021-05-29 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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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意撥打緊急專線不僅會受罰,還會造成量能浪費。(資料照,示意圖/柯承惠攝)

隨意撥打緊急專線不僅會受罰,還會造成量能浪費。(資料照,示意圖/柯承惠攝)

遇到緊急事件時大家都知道可以打110或119求助,尤其現在疫情嚴峻的時刻,可能很多民眾因為身體不適需要叫救護車來送醫治療,但是你知道如果因為惡作劇或是一時好玩就故意亂打這些緊急報案電話的話會有什麼後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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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因為疫情關係,相信大家在新聞上都能看到醫護人員為了病人們非常辛苦的畫面,而除了醫護人員外,警消人員也是每天疲於奔命,不只需要規勸未戴口罩的民眾戴上口罩外,也要在民眾身體不舒服時緊急用救護車送至醫院。

新北市五股有男子先前因為喝醉而多次打電話給警消人員,有時說是不舒服,有時還說自己有生命危險,結果每次出動救護車或消防車到場時,才發現都是一場騙局,男子只是因為喝醉無聊亂打電話報案而已,而消防局也受不了這名男子的行為給予開罰

這名男子卻沒有因為被開罰而放棄亂打電話,某日深夜他再度打電話報案大鬧,導致警察、消防車、救護車全員出動,到場又再度發現是惡作劇,凌晨時男子再度報案大吵,最後警察實在難以忍受,到場壓制帶回。 

就如同前面所說,這種惡作劇打報案電話的行為其實是有處罰的!

消防法第36條第1項第1款規定,假如有謊稱火災或是有人有生命危險,或是沒事亂打報案電話,可以處新台幣30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的罰鍰

所以像男子亂打199謊稱有危險,或僅因為無聊就打報案電話,最高可以處新台幣15,000元的罰鍰,除了消防法的規定之外,其實在專門用來管理民眾不當行為的社會秩序維護法也有相關規定。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5條第1項第4款中也有規定,無緣無故打警察機關報案專線,經過勸阻仍然不聽,可以處拘留或是新台幣12000元以下的罰鍰

因此像上述這名男子在警消多次勸告不能亂打報案電話後,仍然繼續不停惡作劇,導致警消人員為了他得不斷出動人員與車輛,浪費社會資源的情況下,其實是可以依社維法對他進行開罰的喔!

亂打報案電話的行為,真的是很不可取,因為你根本不需要這樣的緊急服務,你卻濫用你的權利,反而讓其他緊急需要的人沒辦法受到照護,你無知的行為可能會害死很多人,濫用社會資源的行為,絕對是我們不希望看到的,我們都應該將資源留給有需要的人,不要因為自己的情緒或是好玩就亂打報案電話,你被罰只是小事,如果因此而影響到別人的生命安全就會是很糟糕的大事了。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黃靖芸律師

責任編輯/焦家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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