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初爆發的智利櫻桃銷毀慘案迎來最終裁決。當時一批重達 2.4 萬噸、輸往中國市場的智利櫻桃,因馬士基(Maersk)貨輪擱淺延誤導致品質變質,遭到中方拒收並銷毀,出口商估計損失高達 1.6 億美元(約新台幣 51.2 億元)。然而,智利憲法法院近日一致通過駁回出口商的違憲訴訟,裁定航運商僅須支付約 1,640 萬美元的責任補償金,這意味著農民與出口商必須自行吸收高達 90% 的損失。
跨國求償大挫敗!2.4 萬噸智利櫻桃遭銷毀賠 51 億 法院判馬士基僅須賠一成
智利櫻桃產業長期高度仰賴中國市場,每年約有九成產量銷往該國。這起重大貿易災難發生於 2025 年 1 月,由知名航運業者馬士基負責運載的貨輪「Saltoro」號,裝載超過 1,300 個貨櫃前往中國,卻在途中意外擱淺長達 20 多天。
直到同年 2 月 17 日貨船才抵達港口,但由於冷鏈運輸嚴重延宕,這批櫻桃被判定出現品質劣化的疑慮,遭到中國官方嚴辭拒收。最終在 2025 年 3 月,這 2.4 萬噸、價值連城的頂級櫻桃被迫全數銷毀,出口商痛失約 51 億台幣的龐大營收。
出口商怒告賠償計畫違憲 憲法法院:維護全球海運穩定是基石
針對此次事故,馬士基依據國際規範設立了 1,640 萬美元(約新台幣 5.24 億元)的責任限制基金。由於該金額僅占實際貨物價值的一成,引發 7 家受害出口商強烈不滿,憤而向智利憲法法院提出訴訟,指控此賠償機制剝奪財產權且違反憲法原則。
然而,智利憲法法院在判決書中明確駁回訴求,並闡述了法理基礎:
‧海商法核心:承運人責任限制制度是國際海商法歷經數百年演進的「基石」。
‧利益平衡: 該制度旨在平衡貨主與航運方的利益,確保全球海運網絡的穩定性與營運的可預期性。
‧國際接軌: 若因單一重大損失而打破此規則,將危及整體海運貿易的可持續性。
判決確立先例:海事法限額優先於全額賠償
外媒分析指出,這項判決為國際海運業樹立了極具份量的先例。儘管受害的出口商在鉅額損失面前顯得弱勢,但法院的裁決重申了一個殘酷的現實,在國際貿易框架下,維持全球物流鏈的運作制度,其重要性被置於個別企業獲得「全額賠償」的權利之上。
這起案件也為全球農產品出口商敲響警鐘,在高度依賴單一市場與海運物流的同時,相關的高額產險與風險分擔機制,未來將成為跨國貿易中不可或缺的防護網。
案件快訊表
‧事故貨輪: 馬士基「Saltoro」號。
‧貨物損失: 2.4 萬噸智利櫻桃(銷往中國)。
‧實際損失估計: 1.6 億美元(約新台幣 51.2 億元)。
‧法定賠償金額: 1,640 萬美元(約新台幣 5.24 億元)。 (相關報導: 水煮蛋怎麼煮才好剝殼?「內行教1招」簡單零失敗,蛋殼秒脫落、濕潤不乾柴 | 更多文章 )
‧判決結果: 出口商敗訴,維持僅賠 10% 損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