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15歲女朋友做愛,犯法嗎?名律師呂秋遠分享青少年的3大煩惱

2016-05-02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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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也是辯論社的呀!哈哈!我們在準備菁英盃,看到你的動態,我想說問問你。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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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不太知道XD究竟是什麼,不知道的程度大概跟「揪咪」一樣。但是,如果我開始收諮詢費,她應該會知道,關於「問問我」這件事情,如果談到收費,其實很可怕。

「那你會當評審嗎?」她問。

評審!這是大學時代的事情,我都這麼老了,還去當高中生的評審!「當過,但是現在老了。」我想,對一個高中生說自己老,應該不為過,我都可以當她爸了。

「謝謝你願意幫我。我密你花了很大的勇氣,哈哈!而且我覺得這個題目的反方很難打,感覺就只能一直防止把器官物化打成至高無上的理念。」她說。「再一個問題。可是,我很窮,窮到活不下去,為什麼不能賣器官讓我活下去呢?賣一個器官我能活,不賣我可能餓死街頭,為什麼不讓我賣器官?」她提出了這個挑戰倫理學的問題,真是值得讚賞。

「不行。因為人體器官不應該買賣。」我心裡覺得,以後我要是有女兒,一定也要努力教她打辯論,真是太有趣了。

「所以你寧願讓我死?」她問。

「這些問題要靠社會福利,不是靠器官買賣。這樣會讓窮人變成富人壓榨換器官的工具。」我相信這樣的回答應該可以滿足她了。

「謝謝你!」她留下最後的一句話。

「加油!」

小步舞曲之三

「律師,我可以問你一個問題嗎?」臉書上傳來了這則訊息。

每天,大約有十幾通訊息進來,通常要看運氣。如果我當時正有空,就可以回應。如果當時沒有回應,或許就會淹沒在其他訊息中,難以得見天日。

「什麼事,請說?」我回應,我覺得應該是法律案件。

「我覺得我是男生,可是為什麼我在一個女生的身體內?」她問。

「嗯,這問題我很難回答。」竟然猜錯了。而且我沒辦法回應啊!

「我對於我的認同很困擾,可是我媽跟我說,過了青春期就好了。」她說。

「我覺得不是『好不好』的問題,你要尊重你的心靈,你覺得是什麼,就應該聽從你的心。」我心虛的回答,因為我實在不懂性別認同的問題。「而且,你到底幾歲?」

「今年十四歲,我覺得很困擾,因為我從小就不喜歡當女生。」她說。

「那就不要當女生,因為這畢竟不是你能選擇的。」我說。

「那我想變性,你覺得好不好?」她問。

「現在不好,因為你還小,以後等你二十歲以後,再慢慢考慮。」我很懷疑,為什麼這些問題她不會去問她家長?

「那麼,我喜歡女生也沒關係嗎?」她問。

「當然沒關係,喜歡別人,是一件好事,愛情是沒有性別的。」我說。「而且這樣你更不應該現在去動手術。你要承認自己喜歡同性的事實,不要去否認,也不要認為是不對的。」我在鍵盤上快速的敲著字,完全忘記我的訴狀還沒寫。

「是嗎?律師不會騙人吧?」她問。

「哈哈。」其實我在螢幕前大笑了起來,「律師當然會騙人,但是我覺得你喜歡女生是很好的事情,不要覺得有任何的罪惡感。」

「那麼我可以寫情書給隔壁班的同學嗎?」她問。

「你想做什麼都好,但是不要傷害自己與別人。」我說,「你要先試探她是不是喜歡同性,因為有些人是異性戀,他們可能會排斥同性的告白,我怕你們到時候連朋友都沒得做。」

「那我應該怎麼做?」她問。

「你可以跟她試著先當朋友,你要記得,即使以後你跟異性交往也是這樣,不要嚇到人家。」我說。「而且你還小,以後會遇到更多更好的人。只是說,喜歡她,就要好好珍惜她,不要讓她被你嚇跑了。」

「好,我知道了。我以後可以繼續問你問題嗎?」她問。

「最好不要啦,律師叔叔很忙的,而且我不太專精這方面的事情。不過,如果爸媽不想跟你討論,那你就問我好了。」我只能這麼說了。

「他們覺得我生病了,一直要帶我去看心理醫師。」她說。

「你沒病,是覺得你有病的人有病。」我說,「他們有心病。不能尊重別人的性別跟愛情選項。」

「謝謝你,律師。」最後她留下這幾個字。

還好,她還記得我是律師。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呂秋遠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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