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北校園割頸命案二審宣判後,受害學生的父母痛批司法,指控法官竟在庭上詢問他們:「能否有機會讓兇手來孝順你們?」這句話不僅讓家屬崩潰,也引發社會輿論強烈反彈,批評法官忽視受害者與其家屬的感受與尊嚴。
當一名法官在法庭上,面對失去至親的受害者父母,詢問:「你願意接受加害者好好孝順你嗎?」這不只是一句失言,更是一道讓社會寒意直竄背脊的司法風景。這句話所暴露的,不只是個別法官的價值偏差,而是台灣司法長期以來,對「受害者人權」的結構性漠視。
司法,本應是替無法發聲的人發聲,替受害的家庭討回最基本的尊嚴。然而在現實中,我們卻一次又一次看到,法庭成了要求受害者「理解」、「體諒」、「放下」的地方;加害者卻被包裝成「仍有人生」、「可以教化」、「值得第二次機會」的主角。這樣的角色錯置,讓人不禁要問:台灣司法,究竟站在誰那一邊?
要求受害者父母接受加害者「孝順」,在情感與倫理上都極為荒謬。孩子被奪走的生命,不是可以用未來的「補償式孝道」來兌換。對失去孩子的父母而言,所謂的孝順,早已隨著孩子的死亡一同被埋葬。司法若連這樣最基本的人性理解都欠缺,又如何奢談正義?
更令人不安的是,這樣的情節並非特例。從過往重大刑案中,我們屢屢看到法官在量刑時高度著墨於加害者的成長背景、心理狀態、是否初犯、是否「仍有可教化空間」,卻輕描淡寫地帶過受害者與受害者家屬所承受的終身創傷。判決書裡,受害者往往只是冷冰冰的名詞,而加害者卻被賦予完整而立體的悲憫人生。
這種「加害者中心主義」的司法文化,讓社會逐漸形成一種荒謬共識,即犯錯的人值得被理解,而承受後果的人卻必須被要求堅強。當法官在法庭上拋出「你能不能接受兇手來孝順你們」這樣的問題,實際上等同於把道德壓力重新丟回到受害者身上,彷彿他們若無法原諒,反而成了不夠寬容的一方。
司法的冷,不只來自語言,更來自制度。台灣司法長期缺乏真正以被害者為核心的審理視角,所謂的被害者人權,多半停留在程序性告知,而非實質的情感尊嚴保障與伸張司法正義。尤其是當法官沒有絲毫的同理心,那麼再多的法律條文,也只是空洞的形式。
司法不需要煽情,但必須有人性。公正不是要求受害者放下傷痛來配合法律運作,而是要讓制度在不二次傷害的前提下,完成責任裁決。當人民一次次在新聞中,看見受害者家屬被言語刺傷、被社會檢視、被期待原諒,我們對司法的信任,也就在一次次「理性提問」中被消磨殆盡。
台灣司法之所以令人心寒,並不是因為不懂法律,而是忘了法律存在的目的,從來不是訓誡受害者如何成為「更高尚的人」,而是「保護好人,懲罰壞人」,並且清楚地告訴社會,傷害的代價是什麼,界線在哪裡。當司法連這一點都模糊了,人民的心,又怎能不冷呢? (相關報導: 國三割頸案法官問「讓兇嫌孝順您」?乾哥改判12年家屬心碎痛哭 高院深夜澄清了 | 更多文章 )
*作者為美國伊利諾芝加哥大學教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