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中國合作鑽油海峽中線 時代力量批中油「與狼共舞」

2016-03-28 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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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油的「海洋石油981」鑽井平台設在越南海域,引發越南社會示威反中運動。(美聯社)

中海油的「海洋石油981」鑽井平台設在越南海域,引發越南社會示威反中運動。(美聯社)

中油與中國國企中海油在海峽中線合作鑽油的「台潮石油合約案」2016年底將到期,至今投入數十億元卻仍無發現油氣。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28日痛批,中油自有油源不到5%,卻還與具有戰略目的的中海油,在海峽敏感海域合作鑽油,根本將自有油源放在中國手上,無異「與狼共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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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永明直言,中國向來藉中海油等國有企業在南海扮演掀起主權爭議的角色,2014年越南排華的「513暴動」,即因中海油將鑽油平台「海洋石油981」設在越南海域,引爆越南社會反中示威,質疑中油為何執意與這樣的公司合作。

兩岸合作鑽油 2002年即已啟動

中油於1993年成立「海外石油及投資公司」(Overseas Petroleum Investmen Corporation,OPIC),2002年與中國第3大石油企業「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中海油,CNOOC)簽署「台南盆地與潮汕凹陷部分海域合約區石油合約」,並在維京成立「台潮開發公司」,共同探測台灣海峽油氣。

「台潮石油合約」中的探勘海域面積達15400平方公里,以東經118度為界,東半7600平方公里的區域為中油海域第一礦區,西半7800平方公里則是中海油礦區,由中海油震測船進行震測,中油負責處理震測資料。2008年國民黨執政後,中油與中海油及法國道達爾公司簽署延長合約,將合作海域擴張到38000平方公里,今卻遭爆投入數十億元仍未發現油氣。

中油28日赴立法院經濟委員會進行預算報告,徐永明痛批,中油自有油源不到5%,卻執意與中國國企合作,在海峽中線敏感海域探勘油氣,無視中國是台灣最大威脅。徐永明表示,台潮公司更是由兩岸輪流派總經理,根本是把自有油源都放在對岸手上,讓中國掌握我方能源自主權。

中油董事長林聖忠表示,台潮案除中海油外,另有與第三方法國道達爾公司合作,在台灣海峽也有其他外資公司進行共同探勘,並未特別針對某家公司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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