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存在一種西方特性,那麽這種特性就是西方在肯定自己對人權的承諾、推行法治國家及通常所說的法律途徑的同時,它似乎寧願打破舊的純權力邏輯、更看重科學和社會經濟的發展,而不是繼續人類狩獵時代的捕食生活。」
他又特別指出:「我們完全有理由相信沒有任何人類社會最終能夠逃避法治社會和市場的普遍價值這兩個西方發明的實踐,除非這個社會願意接受與那些採納了西方法律和市場的社會相比永遠低人一等的結構性狀況。」他也舉例論證說,日本、韓國、香港、台灣、新加坡以及若干東南亞國家,採納了西方文明中的很多部分而快速實現現代化,明白地證明瞭西方社會的原創價值和制度的潛在普及性。
而拒不接受普世價值的中國,即便依靠奴役數億勞工的「低人權優勢」、環境破壞、竊取西方的知識產權以及對能源的竭澤而漁,獲得了一段時間內經濟的快速增長和國家實力的蒸蒸日上,但這種模式並不比納粹德國、軍國主義的日本和共產體制的蘇俄更高明,同樣無法持續下去。美國學者譚寶信(Timothy Beardson)以「跛腳巨人」形容之,在我看來,這個比喻還是過於客氣了,中國更像聖經中形容的「泥足巨人」——如果不去推它,它會一直施施然地站立在那裡,威風凜凜、顧盼自雄;但如果我們都不怕它,都勇敢地去推它,它一定會倒下。
*作者為旅美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