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長青專文(2):魯迅是打不倒的巨人

2015-10-04 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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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迅雕像。

魯迅雕像。

黑夜中的吶喊

魯迅的貢獻,當然首先是對中國封建文化的批判,對吃人的舊禮教的痛斥。對任何一個民族來說,對自身文化的反省和批判都是非常困難的,尤其是文化歷史悠久的大國,像俄國和中國。魯迅早就指出,「敢於指摘自己國度的錯誤的,中國人就很少。」當年如此,一百年後還如此。縱觀世界各國家、各民族,哪裡缺乏對本民族劣性的痛批者,哪裡就最落後。中國在推翻帝制一百多年後的今天,成了一個比帝制時代更專制的國家。悲慘至如此地步,還是容不得批判。為什麼?除了政權以外,「民眾的懲罰之心,並不下於學者和軍閥(魯迅語)。」今天,那些「害國」民眾就叫做「愛國憤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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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因為批判自己的民族太艱難,所以勇者罕見;正因為罕見,所以魯迅才加倍地可貴。但是,有思想、有勇氣,還必須要有那份寫作才華。魯迅就是那個在中國百年難得一見的、這幾樣都具備的才子。有一個這樣的才子指出中國的弊病,是中國人的幸運!

我雖然幾十年前就喜歡魯迅,但最近重讀一遍《魯迅全集》,不僅比許多年前讀更震撼,而且發現他的文字比以前記憶中的魯迅好太多了。

說魯迅悲觀沒錯,他的確是太悲觀了,鮮有幾篇能讓人看見點兒光亮的東西。可話說回來,自古至今,有幾個中國作家從那個社會裡挖出點兒光亮來呢?那個最偉大的文學家曹雪芹,悲觀到極致了吧,他最後看到的是白茫茫一片虛無。魯迅則是眼前一片黑暗。但起碼,他聲嘶力竭地喊了:這裡太黑,這裡窒息!他是一定要「與黑暗搗亂」的。他拼命努力的,是要在跟黑暗廝殺的過程中,撕出一片光明來。

胡適曾熱烈推崇易卜生,高度評價易卜生對社會的毫不留情的抨擊:「若要病好,須先認有病……易卜生的長處,只在他肯說老實話,只在他能把社會種種腐敗齷齪的實在情形寫出來,叫大家仔細看…… 表面上看去,像是破壞的,其實完全是建設的。譬如醫生診了病,開的一個脈案,把病狀詳細寫出,這難道是消極的破壞的手續嗎?」我想說的是,魯迅又何嘗不是這樣一個易卜生呢?

文學家的魯迅已經聳立

魯迅從1918年在《新青年》發表雜文起(之前只有文言文),到1936年去世,只有18年的光景用白話文寫作就留下那麼多影響了無數人的作品。18年,多麼短暫!他身後,無論是被當氣球吹,還是被污水灌頂,什麼都不如他本人的文字最強有力地捍衛著他自己。

魯迅
魯迅

首先,僅僅是作為小說家的魯迅,就是屹立中國文壇的巨人。他說只看過百來篇小說(且多是短篇),就開始寫了。他的確是天才,學得極快。《狂人日記》今天看來仍是超優秀!作為中文歷史上開天辟地的第一篇白話小說,它那麼短、那麼新潮地使用意向和蒙太奇手法,就寫出了既有深刻思想、且中學生就完全可以看得懂的東西。無論從藝術上和思想上,我都未看過第二個中文短篇小說可與之匹敵;也認為它比果戈理的同名小說好很多,好在文字簡潔、意向清晰、尤其是思想深刻——從史書「仁義道德」的字縫裡發現了「滿本都寫著兩個字:吃人。」

這實在是一個根本性的「發現」,用今天的話來詮釋就是:那個文化的主體價值滅了「個人」——奠基了四千年專制的堅固根基。魯迅當時就睿智地意識到自己這個發現的價值:「此種發現,關係亦甚大,而知者尚寥寥也。」這種狀況迄今亦如此,又過了一百年!

但魯迅同時認為,「《狂人日記》很幼稚,而且太逼促,照藝術上說,是不應該的……我自己知道實在不是作家;現在的亂嚷,是想鬧出幾個新的創作家來。我想,中國總該有天才,被社會擠倒在底下……」

魯迅不是假惺惺地故作謙虛,他是真的沒意識到:他自己就是那個天才!第一篇倉促之作就可以寫得那麼精彩,隨便一學,就能達到那種程度,只有天才可為。天才是不可重復、無法模仿的,所以百年來中國沒有第二個魯迅式的小說家。

《阿Q正傳》幾乎是在《新青年》編輯「逼」著下硬寫的作品,居然刻畫出了中國文學史上最經典的人物之一。這部作品全中國人民都熟悉到像對安徒生的《皇帝的新衣》了,這不是靠誰宣傳就能達到的,必須是它本身「經看」。阿Q這個人物之典型,絕不僅僅限於中國農民,我新近的發現是,由於中國文化人中的阿Q太多,所以制造了一個「阿Q共和國」。

《藥》同樣是很短的一篇小說,但從故事構思,到人物塑造,到場景描述,都相當緊湊、清晰;前後呼應轉折也很自然、恰到好處;而且用那麼平淡、平緩的語氣,卻讓人清晰地感覺到那個社會令人徹骨的絕望和凄涼。這篇小說的高明之處仍是思想,不著一字,一切盡在不言中。這是最難的一點。真不知道在華文世界還有誰的作品,這幾點結合得如此之好。

《傷逝》或許受到契科夫《哀傷》的啟發,卻一點也不比《哀傷》差。《哀傷》很生動,但女主角卻一直是冰冷地死著;而魯迅的子君則是可愛地活過。《故鄉》雖然像一篇散文,卻是拿到世界上也是大家都能看懂、共鳴的。能讓外國人看明白的中國小說實在不多,《阿Q》極好,但真是出不了國。外國有好人,有壞人,有魔鬼,就是罕見痞子。所以《阿Q》只是懂中國文化的人才能懂的「中國特產」。《一件小事》只有一千字,只能算是篇散文,但卻終於讓我們看到了一絲人性的光亮。

當然,魯迅作品中的黑暗遠遠大於光明,因為他要做的,就是控訴社會的黑暗、家庭的桎梏。他的許多人物也頗有其內在美、人性的閃光,但整個社會環境都不升華(而是踐踏)個人的內在美;封建家庭也是在泯滅著人性。魯迅批評中國人的奴性、呆滯、陰暗,但更怒斥那個逼良為娼的社會和制度。一百年以後的今天,中國人是(用魯迅的話說)「闊了」,但普遍的人性程度比魯迅時代更低了,社會制度更黑了。我們這個時代如果有魯迅,在中國肯定是被滅了的。

但魯迅也有自相矛盾:他一邊吶喊著要衝破黑暗,一邊又總是懷疑,「娜拉出走之後怎麼辦呢?」怎麼辦?先讓她有走的權利,走的自由!當她能邁出那一步,無論對錯,她就會學著走下面的步子,她就會闖一條新的道路,起碼不至於在黑暗的等待中被窒息。什麼樣的努力,多大多小的努力,都比被動地、屈辱地在黑暗中被壓抑至死要好!

魯迅後期的小說,如《故事新編》等,顯然沒有前期的《狂人日記》和《阿Q正傳》等那麼精彩,但他明顯地開始了要塑造光明的、正向人物的嘗試。他開始寫英雄,寫巨人(治水的大禹,補天的女媧,刺暴君的大俠等等),明確地高揚起他信奉的「個人主義」(獨膽英雄)哲學,而擺脫前期那種多是寫陰暗、卑瑣、殘缺的小人物的狀態。可惜,中國人的現實世界亮光太少,中國文學史上可借鑒的正面英雄形像、可吸取的文學養料太少,思想上的啟迪更少,所以魯迅的嘗試很明顯地非常艱難,他試圖從遠古的中國歷史中去尋找資源,但最終還是失敗了。

但一個文學家,只要有那麼幾篇優秀的,就可以立得起來。魯迅僅憑《狂人日記》和《阿Q正傳》就可以不朽地聳立中國文壇。更何況,他還有祥林嫂、孔乙己等過眼不忘的人物。

評論家的魯迅無人項背

記得多年前,坐在書架前隨手翻看魯迅,還頗對先生的文字挑剔了一番。但現在重讀,不僅讀出許多以往沒有的感觸,更對他在白話文本身尚未成熟之際表達得那麼清晰有力而深感敬佩。魯迅的文字沒有做作、沒有矯情、更沒有賣弄,他總是自然且鮮明地表現著本色、展示著他的真性情,讓人感覺到一種氣勢、一種棱角、一股吸引你讀下去的魅力。

魯迅故居。(沈魚/網易博客)
魯迅故居。(沈魚/網易博客)

魯迅的雜文經常會有像針灸那種刺激一下神經的東西,促人思考。他還時不時有一些格言警句,無論你持什麼思想觀點,無論在哪個時代,都可以拿來借鑒一下。而且,魯迅的幽默更是隨處可見。在當代中文世界,還真沒讀過第二個人的作品,能集魯迅這麼多優點於一身。重讀魯迅更令人相信:好的文字,誰罵也倒不了;壞的文字,諾貝爾獎也挺不起來。

寫評論的人或多或少都有體會,最難寫的是批評人的文章。以個人的寫作經驗,能批到點子上就很難,並在文字上能把握住分寸,再能找到恰當的文字表達就加倍地難,尤其是在批評中能展示一些有深度的思想。而魯迅的文字就有這種功力。

魯迅的字裡行間還有一種「俏」,那也是一種沒法模仿的天賦。英語裡時常有作家被說成是genius(天才),也就是說他(她)有別人無法企及的原創能力。魯迅就是這樣一個作家。西方語言裡這種作家不少,但中文世界罕見。

很多人批魯迅罵人,這實在是咄咄怪事。評論家主要是批評家,罵人就是他的職業呵!哪國的評論家不都是主要在批評嗎?總不能因為魯迅批得更犀利,更到位,你就說人家不該罵吧。關鍵是他罵的內容對不對。面對那樣一個爛攤子的中國,比阿Q更糟的痞子、惡棍到處都是,你讓他每天歌功頌德嗎?歌誰的功?頌誰的德呢?

魯迅既罵武斷專橫的政府,也罵愚昧卑俗的大眾,但最令人欽佩的,是魯迅對文化人的毫不留情。因為文化人才是罪魁,是文化人支撐著專制。大眾只是好制度的受益者、壞制度的犧牲品。是文化人的奴性,造就了大眾的奴性;文化人的苟且,造就了大眾的苟且,文化痞子則成為各種檔次的阿Q們的樣板。痛斥愚昧大眾不是難事,因為大眾連反抗的力量都沒有。批判幫閑文人,文人不僅可以還嘴,還會歪曲誹謗、拉幫結伙地攻擊。所以,抨擊文化人更需要勇氣,更需要才智。重讀魯迅更痛感,不是沒人想做魯迅,而是太少人有他那份才華。

魯迅罵人是不留情,但絕不下流,反而經常風趣幽默。過去二十多年來,我在美國看到的最好的批評家罵人都是:夠狠,夠損,但不下流。魯迅在近一百年前的中國就是這種風格,實在太令人驚奇了。那些寫不過魯迅的,就說人家態度不好。問題是,那些人和事該不該罵?用「形式」轉移「內容」的視線,是沒理兒的人論戰的最常見手段。事實是,魯迅無論在形式上和內容上,在大多數情況下,都超過對手,主要是才華超人,才氣逼人。

魯迅罵人的文章是多,但人們忘記了,有多少人在罵魯迅!他們一堆人,每人射魯迅幾箭。而魯迅則要回射一圈,當然他的箭多,顯得淨是魯迅在嚷嚷了。更明顯的是,魯迅一回擊,由於批得更準確到位,就比他的對手們更有力,所以給人以「狠」的感覺;而這一狠,增加了氣勢,也給人以「多」的感覺。其實,那時期由於自由度很高,罵人的文章老多了,都達不到魯迅的檔次而已。魯迅有時的確有一些不必要的情緒化,但沒有了那些情緒,也沒有了那些激昂、犀利又俏皮的文字。那些情緒,很多時候其實是一頓美餐裡的油鹽醬醋呢。

要我來看,那些被魯迅罵的,差不多都是該罵的。而且,在很多情況下(這點很重要)觀點之爭還是第二位的,主要是人格不同、人品不同導致的衝突。魯迅耿直、率性,又才華橫溢、文章鋒芒畢露,這就讓某些二、三流文人酸溜溜地難受,諸如梁實秋、徐志摩、陳西瀅、林語堂之類。他們仗著留英美回來(其實沒學著啥,那年頭在美國睡三年覺,回到中國也是教授),就不買魯迅風頭太勁的賬,於是時不時地來調戲先生一下。

或許是我對魯迅的偏愛,怎麼看都覺得,那些跟魯迅罵筆仗的人,都比魯迅卑瑣、陰暗、不正;而且他們更善結伙,這是最令我不齒的一點。比如,徐志摩和陳西瀅就一唱一和:

徐志摩上聯:「魯迅先生的作品,說來大不敬得很,我拜讀過很少……我即使看了也等於白看,沒有看進去或是沒有看懂。」陳西瀅對下聯:「他(魯迅)的文章,我看過了就放進了應該去的地方……」

但被魯迅一回罵,他們就受不了了,就抱團兒。但那些人的筆力凝一塊,也遠不是魯迅的對手。他們是一群人圍攻魯迅,包括他那個忘恩負義的「混帳」(豈止是魯迅所說的「昏」)胞弟周作人。

事實上,像那個陳西瀅,要不是三生有幸撞到過魯迅筆下,我懷疑今天有沒有三個人還記得他。而那個徐志摩在西方溜達了一回,最大的發現是,中國的給女人裹小腳比西方的給女人束胸要文明。他當年要不是靠大登廣告弄什麼「中國史上第一文明離婚」、然後再大肆渲染什麼和林徽因、陸小曼等的浪漫史,再加上很不幸飛機摔下去了,就憑那點今天只能忽悠青春少女的什麼康橋、沙揚挪拉之類的呻吟,哪可能有今天這般大名?那片帶不走的浮雲(虛名)早就飄散了。在我看來,志摩先生倒是中國最早懂得「炒作」的大師呢。

魯迅就一個人,從不拉幫,從不結伙,孤獨地站在那裡,迎接那些歪曲、中傷的亂箭。他也不斷地左右還擊,他也遍體鱗傷。誰真惹怒了先生,他隨手回一棒,就比他對手們的陰陽怪氣有力。魯迅就是大錘,你把幾個小榔頭綁一塊,也頂多只砸出幾顆星星。大錘仍然屹立,準備下次重磅一擊。

除了力度,魯迅先生的文字之「俏」和幽默更是他的對手們所望塵莫及的。林語堂推崇幽默、努力幽默,但他怎麼整,都給人一種「硬」要「做幽默」的感覺,不僅無法和魯迅的自然幽默相比,而且他一「幽」就「滑」,讀來沒享受感。

讀魯迅,除了享受他的思想、文字、幽默,還會油然產生一股非常思念他的感覺。好像他活著的時候,曾經跟他徹夜促膝交談,有過一種「人生得一知己足矣」的深切感嘆;而今他逝去了,有一股失去了一個難得的老朋友般思念。能激起人這樣一種情懷的作家,實在是罕見的。

魯迅的那些(因時代和環境)而導致的左傾觀點(尤其是30年代以後的)我當然不認同,但我一點都不懷疑,即使今天跟魯迅先生有不同觀點,也完全可以溝通。因為他真誠、認道理、通情達理、嚴肅認真、不矯情做作,更無圓滑世故;尤其是,他心地特別良性,是個沒有犬儒、沒有精明、沒有油滑、更沒有痞氣的人。

而魯迅那些對手們,只說有名的,諸如上述梁實秋、徐志摩、林語堂之流(沒錯,之流),別說交朋友,假如有人請一桌宴,有他們在座,哦,再加上那個陳西瀅,你連去湊熱鬧的心都沒有。哪怕跟他們觀點一致,也聊不到一塊去。討厭那種酸,那種滑,那種陰陽怪氣。

「一個都不寬恕」

魯迅去世前在《死》這篇文章中寫道:

「歐洲人臨死時,往往有一種儀式,是請別人寬恕,自己也寬恕了別人。我的怨敵可謂多矣,倘有新式的人問起我來,怎麼回答呢?我想了一想,決定的是:讓他們怨恨去,我也一個都不寬恕。」

魯迅故居。(沈魚/網易博客)
魯迅故居。(沈魚/網易博客)

這段話成為很多人批判他的靶子,說他心胸狹窄,尖酸刻薄等等。但我卻很欣賞魯迅先生這段話,尤其喜歡這句「我想了一想,決定的是」。他一字一句地告訴你:我不是隨便說的,而是認真考慮後,做的一個決定,並且勇敢地、高調地把這個決定公布於眾。我認同先生「不寬容」的原因也很清晰:

第一,這個世界上那些沒有是非、沒有原則的寬恕,不僅是披著道德外衣的「我無能、我投降」的宣言,更是客觀上慫恿邪惡、促成災難的罪魁。

第二,很多高舉「寬容」牌坊的人,根本就沒有真寬恕,而是做「寬恕秀」,也就是魯迅所說的:「他們主張寬容,但對於不寬容者,卻是不寬容。」事實上,那些高喊寬容的人,是遠比一般(不唱這個高調的)人更不寬容的!

能「寬恕」甚至「愛」敵人的耶穌,如果你不信他,可是要被詛咒到地獄去的。神且如此,何況人也。

所以,無論是「沒有是非」的偽寬恕,還是「口是心非」(作秀)的假寬恕,對世界的害處都遠大於好處。相比之下,說出自己真實想法的、誠實的魯迅,比只做「寬恕狀」給人看的,好一萬倍!

任何一個人,無論持什麼觀點(誰都有盲點),是否作秀、做姿態,說自己不相信的話,表達不是自己心意的觀點,才真正展示一個人的品德。魯迅在這個問題上的了不起就是:展示一個真實的我,不去做那個秀!

我不僅認同魯迅先生的「不寬恕」,還準備照他遺囑裡更「警鐘」的一句話去做,那就是:「主張寬容的人,萬勿和他接近。」因為(我的補充)這種人要麼是漿糊,要麼是偽君子/作秀狂,多數是兩者全兼。

魯迅的「拳來拳對,刀來刀擋」不僅正確,而且遠比「你打左臉,我再送上右臉給你打」的無是非和假惺惺更有正向的、建設性的價值。拳和刀本身都不錯,關鍵看你幹什麼用;拿來「首先」去殺人,你就是屠夫,必須被懲罰;拿來自衛和保護他人,你就是英雄。而那些指責「刀和拳頭」本身的(就像指責「槍」是問題的美國左派),要麼愚昧,要麼作秀,要麼是沒刀沒拳的無能者——這些人加起來就是大多數,於是給了有真槍實彈的(極少數)惡人以機會和操控絕大多數人的可能。人類的歷史清清楚楚地一而再、再而三地證明著這一點。

有些人拿魯迅的「一個也不寬恕」和胡適的「容忍比自由還更重要」來比較,想說胡適多麼對,魯迅多麼錯。這是一個典型的混淆概念!!!自由是相對政府而言,是從政權(authority)那裡要;容忍是指個人行為。且不說(魯迅這種)個人的不寬恕錯誤(包括不寬容論敵),絕不等同於不容忍不同意見;更何況,只有政權能壓制自由,個人容忍與否,又能怎樣呢?沒有政權壓制的話,你容不容忍,我照樣發表,照樣有人喜歡,也照樣有人痛斥。同樣,無論你個人多麼寬容,可政權連發表言論的自由都不給的話,你連我想說什麼都不知道的情況下,談何容忍?

對於人來說,沒有任何的價值(任何的!)能跟自由相比。自由的價值高於一切!古往今來,人類付出最慘重代價爭取的,就是自由!所謂「容忍比自由還更重要」完全是一句拿蘋果跟榔頭相比的不倫不類、故作高深,是把人的頭腦漿糊化的典型例句!而且,沒有是非的「容忍」在絕大多數情況下遏阻了人對自由的追求。更何況,今天某些文人高喊的容忍,甚至是指對專制的容忍。

事實是如此的一清二白:沒有(被政權扼殺的)自由,根本就談不上(個人的)容忍!也就是說,沒有自由,就沒有容忍;自由不僅遠比容忍重要,更是容忍的前提!胡適的「容忍與自由」一文把話正說反了——「容忍是自由的前提。」他說作為無神論者,他可以容忍別人的信仰,而共產黨卻不容忍。這裡不僅混淆了個人和政黨政府的不同,更忘記了,他是在有自由的前提下,才能「說」容忍!事實上,他自己的文章的後半段也自相矛盾地表明,是社會的自由給了他「容忍」的可能。

真正有獨立思考的人,絕不會因為某句話是某某大師說的,就奉為神明。我在西方這麼多年的最大發現就是,無論是什麼名家,都可能有盲點到荒謬的東西。所以,這句胡適從康奈爾大學校長那裡學舌來的話,也絕不等於就是正確的。西方錯到離譜的文人太多太多了!胡適一路推崇、從未批判過的、他的導師杜威就有重大的、被歷史證明的謬誤。而胡適本人,最大的敗筆就是只高喊全盤西化,卻幾乎完全沒有深入學習、研究西方。宣揚這句「容忍比自由還更重要」就是典型一例。對於懂英文、多年留美駐美、極端推崇西方、且在中國文化界獨領風騷的胡適來說,這是一件匪夷所思的事情。

觀點對錯可以探討,沒有人絕對正確。但敢於堅持自己認為正確的東西,而不是人雲亦雲,更不因人群多寡而轉風向,才是真正可貴的。所以說,在一個盛產鄉願、諂媚、和稀泥者的文化中,出現一個魯迅,簡直像汪洋中出現一座島嶼、一個燈塔,沙漠中一塊綠茵、一汪清泉。這,就是魯迅在中國文化中的價值!

*作者為旅美作家,原文刊載於共識網,授權轉載。更多作者好文請看曹長青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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