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伯泉觀點:國發會宜推動友善的留學環境─康寧斯里蘭卡案的思考

2018-11-19 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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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本留學生每週合法工時28小時,台灣為20小時,哪一個比較合理?台灣最低時薪140元,學期間每月合法收入1.1萬。根據學費與生活費推算,學期間留學生每月收入最少要約1.6萬才可安心讀書,倒推就是每週28小時。外籍生在筆者課堂上的回答也是1.5至2萬之間,才可安心讀書。值得一提的是留學生不是只來打工,上學期末,一位大二越南生給筆者一張「童家越南料理」邀請卡,他說他家從越南匯款100萬台幣以上到台灣投資餐廳。他的學生簽證已改為「投資簽證」,他大三先休學創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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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斯里蘭卡生無負債來到台灣留學,開始遇到幣值差距的留學障礙。解決這個問題,需要企業協助。知名企業聯華食品可提供住宿與半工半讀,因此康寧主動找聯華簽約,聯華也認真協助照顧學生卻惹上麻煩。國民黨立委跟進質詢罰款聯華太低,勞動部長不深入了解問題本質竟也同意。

什麼是問題本質?(一)外籍生來台註冊與辦理內政部外僑居留證後,本可立即取得工作證。但「可憐被中國打壓的台灣」與斯里蘭卡無外交關係。這次整批斯里蘭卡生能來台留學是首創,但斯里蘭卡生抵達外交部駐新加坡代表處辦來台簽證時,卻遇到幾個問題,例如斯里蘭卡的教育制度與台灣不同,學生無所謂的畢業證書等等,幾經折衝,外交部基於嚴格把關,先給予「學生停留簽證」抵台再辦「學生居留簽證」,導致「工作證」的申請耽擱,面臨無工作證打工的障礙。筆者去年協助菲生來台也遇過這種慘痛經驗,台灣在菲國第3大城Davao City無指定留學生健檢醫院,以「學生停留簽證」抵台後非常麻煩。因此去年筆者協助也是首創的18位寮國生在越南河內辦理來台簽證時,無論再大的艱難,都只以「學生居留簽證」為目標,讓寮生抵台後,可順利取得合法工作證。亦即斯里蘭卡生在聯華無工作證,並非故意而是意外的障礙。

(二)有的批評學生抵台就住聯華宿舍因此是假留學。若以開南大學為例,校門口就有優質的國際型公司,企業主年輕時半工半讀完成學業,樂於幫助外籍生提供住宿與半工半讀,若學生一抵台就住進公司宿舍,豈能說是假留學。台灣的交通方便,公司提供學生宿舍與學校之間有距離,只要一部交通車或適當的公車網就解決,並不能就只斷定為假留學。

(三)康寧主要的失誤是康寧分為「台北校區」與「台南校區」,學生的學籍若註冊在台北的商業資訊學院就無問題,因桃園聯華與台北很近。但可能為了救台南校區的註冊率,斯里蘭卡生註冊在台南,而台南與桃園距離太遠,說不過去。因此被迫將學生全部拉到台南,而非改註冊在台北。聯華成為「被害苦主」喊冤:長期以來與多所大專院校皆有產學合作,去年康寧主動提出產學計畫,讓斯里蘭卡生實習,公司配合政府的新南向政策發展南向計畫。沒想到才一個月,學生還在熟悉學校與實習環境,正要按實習計畫開始實習,學生就突然被康寧帶離,公司很錯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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