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罷免潮聲勢越演越烈,各罷團自開工日起就陸續送件,今(10)日又再度送出新一波罷免連署書至中選會。中選會說明,截至10日下午5時止,共收到47件罷免案送件,其中44案為立委罷免案,1案為市縣長罷免案,2案為市縣議員罷免案;而在立委罷免案中,藍委佔31名、綠委佔13名。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就職未滿1年者,不得罷免。2月1日是立委就職滿1周年,中央選舉委員會自3日開工日起陸續收到罷免提案。
罷免國民黨立委團體3日到中選會送交第1階段提議書,被提議罷免者包括國民黨立委王鴻薇、李彥秀、葉元之、牛煦庭、涂權吉、魯明哲、萬美玲、呂玉玲、邱若華、鄭正鈐、游顥、馬文君、顏寬恒、廖偉翔、黃健豪、羅廷瑋、丁學忠、黃建賓、傅崐萁;以及目前遭停職的新竹市長高虹安。
12個罷免國民黨立委團體今天再赴中選會送件,被提議罷免者包括林德福、張智倫、楊瓊瓔、洪孟楷、羅明才、羅智強、徐巧芯、賴士葆、廖先翔、徐欣瑩、林思銘、江啟臣。
至於罷免綠委方面,民進黨立委共有13名第一階段連署達標,包括吳思瑤、吳沛憶、蘇巧慧、張宏陸、李坤城、吳琪銘、蔡其昌、何欣純、陳冠廷、林俊憲、王定宇、伍麗華、陳瑩。不過罷免吳沛憶一案,因備補領銜人張延廷在當地設籍未滿4個月,資格不符被中選會退件;罷團表示目前另一送案正在審理中。
罷免可分為提議、連署與投票3大階段,第1階段提議人數需達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1%以上,中選會收件後,會在25天內查對提議人名冊是否正確;若順利進入第2階段連署,連署人數應為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10%以上,徵求連署書期限為60天,且提議人不得與連署人重複;若經選委會查對無誤進入第3階段投票,有效同意票數須多於不同意票數,且同意票數達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1/4以上,才算罷免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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