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被英雄援救的城市後來呢?─我們該如何關注廢死議題

2015-06-06 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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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應報」思想實現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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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死刑存置論者來說,除了預防犯罪外,死刑的目的還包含了正義的實現,這是基於「應報」思想所做的論述,但現今的「應報」思想已非單純「以牙還牙,以眼還眼」的復仇意涵,更細膩來說,律師李兆環認為,刑罰本身是一種溝通行動,溝通對象主要是犯罪者,社會大眾則是次要對象,是透過刑罰將社會價值及犯罪的嚴重性,傳遞給被溝通者,其核心在於「譴責」犯罪行為,而死刑的存在則是為了有足夠嚴厲的手段,使極端邪惡之罪獲得相對應的譴責。從此觀點來看,即便難以直接證明死刑的功效,在這樣的意涵下死刑也不再流於非理性的報復,而賦予其較深層的意義。

死刑真的是社會最需要的嗎?

我們總是只看到動作片裡的主角英勇地制止了邪惡的犯罪,但那個城市之後變更好了嗎?

一、社會真正需要什麼?

從「應報論」的觀點,也許能看見死刑為社會帶來的功效,但一個制度有其效用,並不代表它就是社會最需要的,面對重大刑案的一再發生,我們設立制度所追求的,無非是希望能避免類似案件再度發生,並在社會遭遇此類傷痛時能給予撫慰。

先前的討論已說明,現今沒有明確證據確認死刑可以預防犯罪,犯罪預防的關鍵也仍須依賴犯罪成因的根除,例如城市中收入較低或工作機會缺乏的區域,易滋生犯罪,若要降低此區犯罪率,根本的方法自然是改善居民的經濟條件,這顯然並非刑罰能夠協助的。至於死刑在安定社會的角色中,雖從「應報」的論述來看,能產生一些作用,但嚴格說來這種作用只是暫時的,而且是虛幻非實質的安定。社會憂慮情緒的平復,需要的是確保未來同樣的惡行不再發生,但重大犯罪的成因繁複,寄望「殺雞儆猴」之效只是等待果陀的行為。即便一定時日過去,時間沖淡社會的擔憂,也只是假性的平復,一旦類似事件再起,情緒仍然會升起,並且堆上過去被暫時掩蓋的憂慮,形成更難消解的大眾焦慮。

當然,絕對不能被遺忘的是犯罪受害者的家屬,在經歷如此悲痛的慘劇後,無論精神上、經濟上的慰藉都是刻不容緩。也許有些人或家屬本身會認為,死刑即是家屬最需要的,但死刑的判決和執行是一條漫漫長路,不能忽略在結果尚未實現前,該如何讓親屬維持正常生活;甚或,即使兇手已伏法,也未必保證家屬能真正走出傷痛。很少有人能自憑己力走出巨大心靈創傷,且不留下陰霾,適時提供專業心理治療會是更迫切的。有些家庭甚至需要面對更具體、急切的經濟需求,顯而易見的這絕不是死刑能彌補的。

二、被害者家屬如何看待死刑

同樣身為被害者家屬,律師李宣毅和一般人的看法有些不同。高中時陪伴他長大的奶奶,因為遭遇搶匪最後頭部受撞擊送醫不治,當時的他一心也抱持復仇的念頭。然而在學習法律的歷程中,他慢慢了解犯罪形成的過程、原因及脈絡。若檢視每個被告過往的生命歷程,他們都可能是某種程度或其他事件的被害人。一般犯罪的成因,或近或遠都會跟加害人過往的壓抑、受挫、不被接受、排擠、歧視甚至是受害有所關聯。這樣的認知改變了他原先的信念,他認為:死刑只是殺掉墮落的天使,卻放過誘惑的撒旦。找出社會本身病態之處,不論是結構性、制度性等潛在成因,及早根除才能真正預防犯罪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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