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敏觀點:「返核」之路

2024-04-19 06:40

? 人氣

核電機組發的電力可採IPP模式,台電公司以約定的價格收購。民間公司有權依無碳電力的市場價格,採用再生能源發電業的模式,將無碳電力由台電代輸,直接賣給台積電、聯電、中鋼……或其他中小企業,有效的降低其產品的碳足跡,增加產品競爭力。

[啟動LINE推播] 每日重大新聞通知

這個架構有如下的優點:民營公司取得核電廠經營權後,投入修繕資金、後續工程的進行,可以不受預算法與國家採購法的限制,大幅縮短流程,有效掌控工期,提昇施工效率與品質。台電公司依合約逐年收回核四廠三千億的投資,運轉中已完全折舊的核電廠,將成為資產,可解決台電財務困境。台電核能部門員工的工作權可以獲得保障,臺灣經營了40年的核電經驗能夠傳承,與後續小型模組化反應器的營運銜接。

新架構中ROT招標、IPP售電給台電、台電代輸電力以及台電接受委託操作電廠等事宜,都有先例可循或正在執行中。方案潛在投資人包括,國外大型能源投資集團、國際核電廠運轉績優電力公司亦可能是投資者、國內對無碳電力有需求大型電力用戶集資。民間公司用ROT、IPP售電、大企業供電合約可以獲得融資,核電廠延役與核四的商轉與日後的營運亦代表著極大的商機。這個構想能否吸引投資人青睞的考量為是否有獲利的空間,財務風險的評估可依客觀數據與法則進行。

使用核能是一項風險的選擇,對臺灣而言,「返核」是一石四鳥之計,也符合國際能源使用的最新趨勢,但新政府必須有妥善的規劃。

*作者為國立清華大學工程與系統科學系特聘教授,本文原刊《奔騰思潮》,授權轉載。

 

關鍵字:
風傳媒歡迎各界分享發聲,來稿請寄至 opinion@storm.mg

本週最多人贊助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