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保真觀點:歐洲農民吵鬧什麼?-台灣怎麼借鏡

2024-04-18 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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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台灣的借鏡

檢視台灣的情況,我們也經歷過各階段的轉型:1949年國府實施「三七五減租」、1952年「耕者有其田」,至1964年做農漁業普查時,台灣人口已破千萬,約有半數是務農-小農,你可以說那時的台灣絕對是農業社會。但到了2023年,實際務農人口已只剩50萬人。可這個仍然不算小的絕對數值背後,組成者絕大多數仍是小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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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伴隨著社會的經濟發展,農業產值佔全國總產值比重將下降,而生產性農業的型態和規模也會轉變,然而在台灣,務農的企業化及規模化程度並未有顯著的正向提升,也就是至今仍然停留在小農經營狀態。

2002年一月一日,我們以「台澎金馬個別關稅領域」(TPKM)名義加入「WTO」,政府已預先編列「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基金」新台幣一千億元。按照政府網站的用語,這筆鉅額基金是為了「調整產業結構,提升農業競爭力,以減緩農民遭受進口損害之程度」,但是歷屆政府少有著眼於輔導農民退場及培植大型農企業,而只是想藉著發錢撒幣,對抗海外敲關進口的農產品。這筆基金花去不少,農民人數未顯著減少,小農結構也沒有改變,這是當前的困局。看看歐盟的農業相關支出金額之大,猶未能解決農民之苦之怨,而我們這樣一個島嶼社會,農政策略豈能效法歐洲持續加碼補貼、補貼,再補貼?

農民務農所得不如非農行業平均薪資,是普世所有初級產業的通象。人比人、氣死人,在鋼鐵廠工作,怎麼薪資不如晶圓廠的人呢?怎麼台灣公務員年終獎金不如海運三雄呢?所以,不能硬性想以補貼拉平農戶與非農收入的差距。

扶助農民應另闢蹊徑,進口農產品也不是罪惡

「三七五減租」及「耕者有其田」是針對地主,先是由佃農付統一的定額租金,接著由政府收購田地轉給農民,而將公營事業股票折價發給地主做補償。

今天也許可以反向思考:鼓勵小農交出田地,政府除了給付土地徵收價款,再給予股權,讓農民轉身成為股東,參與政府主導的新科技農業計畫,例如科技成份與資本含量較高的垂直農場及人造肉。當然這不是強迫的,給予農民自由選擇,同時應坦率誠懇告知農民:政府不可能無限期補貼,例如公糧保價收購稻米總得有終止的一天吧!如果實在無意願繼續務農,政府應利用「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基金」發放離農津貼,照顧老農晚年生活的溫飽。

其次是應當適度開放農產品進口平抑國內物價,也是藉此調節本土農產品的產銷秩序。在重農主義情結下,我國政府總是疑懼海外農產品進口,而我方偶有出口,則敲鑼打鼓辦慶典儀式歡送。但有時難免被迫緊急「專案進口」救急,2023年爆出曾補貼新台幣32元一顆澳洲雞蛋,還有巨量巴西蛋,最後是有5,402萬顆過期雞蛋須再發包銷毀!這樣的農產貿易政策,實在是有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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