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決策鄉愿是台灣交通之瘤

2024-03-01 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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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天載女兒上班,返程「撞」見一歐巴桑年紀的三寶行人,說她三寶是客氣形容,簡直「存心尋死」,就在鐵路高架下車水馬龍外環道路,也許上班時段又路面寬敞,車行速度都很快,雖畫有斑馬線供行人穿越,但也有紅綠燈號誌供路權遵循,紅燈居然有位老婦橫越馬路,闖紅燈還連眺望車況都省略,直步通過完全不理來往車輛,這邊車道我「被迫」禮讓她,對向快車猛按喇叭,正常人反應定會停下腳步,筆者也認為應該會暫停安全島等綠燈或車過再行,她仍直直走甩都不甩車子,四、五台車骨牌急煞尺外距離,喇叭聲四起,駕駛全搖下窗臭罵「找死呀」,只見她高舉拐杖一副「我行人優先」跩模樣,不屑多看氣急敗壞駕駛們一眼,其實她健步如飛根本不需借助拐杖,也只外表蒼老,也許比筆者年齡還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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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銜接「董事長女兒」無給司機職〈公司小助理罷了〉,週休例假外天天與馬路結緣,三寶駕駛幾乎天天有,三寶騎士及行人也不乏少見,不打方向燈亂變換車道,或者有打燈但切入動作比燈快好幾拍,有人鑽來鑽去令人捉摸不定,有人駛在中線忽而偏左忽而偏右,好像整條路是他家開的,摩托車也這樣才囂張,直行車佔據轉彎專用道還跟內線爭道尤其可惡,這種行徑令人生噁,單線巷弄碰長者開代步車龜速緩行路中央,情況最傷腦筋,擔心嚇到他不敢按喇叭,又超不過去,一排車只好變烏龜乖乖緊跟其後。

交通號誌與交通規則,目的都要作公平合理路權分配,叉路瓶頸若沒有燈號,保證塞成一堆卡住,路口交會經常撞成一團,交通罰則是要嚇阻違規的手段,不是增加國庫收入為目的,遺憾政府說一套做一套,重罰是為了讓大家守規矩說的好聽,實則擾民陋規訂一大堆,還暗地要求交警出勤沒業績別收隊,開罰單有績效又有獎金,警察誰不卯足勁開單,告發違規總比抓槍擊要犯輕鬆保險多了,警察機關應抓住重點,針對重大違規精準取締,例如快車道、小巷及出入口妨礙性亂停車,應拖吊不只罰單輕放,危險駕駛更要加強攔檢處罰,其他睜一眼閉一眼勸導即可,無傷大雅小違規,檢舉魔人找碴舉發大可不必理會,否則警方累死了,交通亂象未必好轉,猶且荒廢治安首務。

*作者為公務員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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