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生割喉案亡羊補牢!教育部放寬「搜書包」規定 最快2月上路

2024-01-04 1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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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國中生在校內遭同學以彈簧刀割喉致死,引起全國關注,教育部今(4)日邀集地方政府與相關團體,討論校安漏洞。示意圖,與新聞個案無關。(資料照,陳素芳攝)

新北市國中生在校內遭同學以彈簧刀割喉致死,引起全國關注,教育部今(4)日邀集地方政府與相關團體,討論校安漏洞。示意圖,與新聞個案無關。(資料照,陳素芳攝)

教育部今(4)日召開校園安全諮詢會議,由教育部長潘文忠主持,邀集單位包含台灣青年民主協會、全教總、全國家長團體聯盟、高中學校校長協會及六都教育局等,該場會議一路從上午10時開到下午2時30分。會中決議,備受關注的「輔導管教辦法」,將在112學年度第二學期完成,將明確界定「特定學生」定義條件,並將建立校園安全檢查機制,將區分為例行抽查、緊急檢查2種態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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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會後表示,有關「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後續處理,預定於112學年度第2學期(113年2月)完成。首先,明確界定「特定學生」定義條件:第一,少年觸犯刑罰法律,遭警查獲,或由少年法院審理期間,或少年法院已裁定保護管束執行期間者。第二,少年有偏差行為,遭警查獲,經警方發送「學生偏差行為通知書」者。第三,符合防制藥物濫用特定學生各類身分之一者。教育部也表示,後續將研議新增保護管束結束後是否列為「特定學生」相關範疇追蹤管理,或納入學校是否可自行決定搜查對象。

校園安全檢查機制2種態樣 全程錄影留存紀錄

教育部也指出,建立校園安全檢查機制方面,將區分為例行抽查、緊急檢查2種態樣,緊急檢查又區分為特定學生、非特定對象及學生宿舍等態樣,後續將就例行抽查、緊急檢查人員之類型、人數及必要性、是否增設全班性的安全檢查持續研議相關機制。另外,有關與會人員建議檢查時的錄影資料留存年限、是否上傳主管機關留存,後續將蒐集實務上意見研商。

教育部也指出,將增加注意事項「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第29點陪同人員彈性措施,就高中學生會幹部陪同部分,彈性尊重其決定是否參與,如學生會向學校提出陪同參與之意願,學校不得拒絕,參與之學生會幹部應配合學校安全檢查陪同人員相關規定。

教育部也將明定安全檢查作業流程,包括由學務處安排適當場所進行檢查,以保護學生隱私,並提供學生權益說明書進行宣讀,搜查過程全程錄影;若查獲違禁品,由學務處予以沒收或保管,進行拍照保存、留存紀錄,涉及違法事項時通報警方協處。

強化高關懷學生輔導量能 建立學生觸法、曝險通報機制 

關於「如何強化高關懷學生過渡性中介教育措施」,教育部表示,會中決議由教育部重新盤點各縣市資源,協助各縣市擴充量能,後續將提出具體計畫方案,內容包括3大部分,第一,規劃高關懷學生過渡性中介教育措施。第二,建立個案輔導評估機制,並就個案適應銜接情形建議後續計畫,以利該個案能順利入校入班。第三,教育部與地方政府及縣市在地社區關懷據點或民間團體,協力擴充及建置中介措施與基地。有關個案輔導評估與關懷機制,後續將再針對參與評估機制的人員組成、實施時機與具體執行方式持續進行研議。

針對「如何提升學校安全與輔導能量並建立高關懷學生個案輔導員機制以有效支援學校」,會中決議,為提升各學校輔導人力資源及量能,高中以下學校輔導教師及專業輔導人員之增置,將持續推動學校輔導教師人力增補作業能提早完成,國中部分於114學年度完成;國小部分,提前至116學年度完成,以充實各級學校輔導量能。

教育部也指出,將建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接獲進入少年法院裁定或交付學生返回校園,或接獲警方通知學生有觸法、曝險或偏差行為通報機制,學校接獲相關進出通知,應立即通報學校主管機關知悉外,並同步通報縣市聯絡處。並為建立各縣市高關懷學生個案輔導員機制,以有效支援學校,協助高關懷學生銜接學校教育及適應校園生活,由教育部規劃各直轄市政府校外會及各縣市聯絡處擴充其增置個案輔導員,以個案輔導關懷方式,機動協助有高關懷學生個案學校支持系統。

最後,教育部也指出,教育部參酌與會人員意見,政策方向朝增置中小學學務校安人力,後續將儘速研議高中以下學校校安人員、學務人員的人力,依一定規模、優先排序逐年、機動雙軌增設,並討論依國中小班級編制及教職員員額編制準則於國中學務處增設副組長之條件,以及專業輔導人員的設置標準之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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