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令信觀點:「假新聞」風暴,是綠媒默許蔡政府縱容?

2023-10-03 0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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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紅錫蘭對三立新聞造假的惡俗直言批評。(圖/翻攝自錫蘭IG)

網紅錫蘭對三立新聞造假的惡俗直言批評。(圖/翻攝自錫蘭IG)

三立新聞網「記者」林偉帆被網紅錫蘭直指斷章取義製造假新聞之後,三立新聞網在2023/9/19發表了三點聲明之後,這位記者依舊發稿,不過沒有掛名迄今(在「林偉帆」名下9/19-9/29,除了9/24、9/25兩天沒有新聞之外,11天共發了27條新聞,平均一天發稿3則新聞。均用「娛樂中心/綜合新聞」「體育中心/綜合新聞」「大陸中心/綜合新聞」…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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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立新聞網在9/19的三點聲明非常迅速,主要用就是要表明對於該台記者被控製造「假新聞」 或帶風向訊息做一回應,其中第二點還特別強調,「虛心接受,也願意誠心檢討與反省《三立新聞網》相關編輯採流程訪。針對本次引發討論相關內容,本網將啟動新聞自律委員會,邀請相關學者及社會人士共同檢討報導的適宜性。自律委員會開會的內容,將在完成報告後對外界說明。」據了解這個新聞自律委員會原本預定在9月21日舉行,可是這場檢討臨時取消。後續如何就只能待觀察了!

對於「假新聞」的處理,從媒體的角度來說,最關鍵的還是「查證」,在學院中的新聞教育再三提醒學生的就是,為了新聞的正確性與事實真相,任何報導在按鍵出去前除了記者要自我檢視之外,更重要的還是查證再查證,若是沒有確切的精確答案或者有明確的「反證」出現前,查證就是記者防錯、防偽與防成為帶風向報導的最佳武器。從錫蘭的視頻被林偉帆「斷章取義」之後,錫蘭的視頻被點閱已超過260萬人次,林偉帆的「操作」模式已經不再只是停留在小編「改寫新聞」階段,而是有「特殊用意」的操作了!這個模式操作不但不是據實報導,而是「有目的性」報導了!其中已經不再是改寫新聞那麼單純「引用」,而是有涉及法律責任的「針對性」報導了!

媒體企業或公司支持自己旗下的編採人員,這是理所當然的原則,可是一旦旗下編採人員在新聞內容產製上出現涉及法律責任的爭議時,媒體企業或公司最先應做的事就是檢視該報導內容是否有違法之嫌,若是沒有違法而遭人誤解或扭曲時,則可以舉證線索來源(不過要注意保護線索來源)與查證屬實來「反駁」對方;反之,旗下編採人員若是真有涉及違法事實,也得在第一時間處理,同時媒體向社會大眾公開表示致歉與認錯。對該則報導下架或做出更正報導。這就是媒體企業或公司自律的最基本要求。

觀察三立新聞網在處理此事迄今已近半個月,對於涉此事的記者「似乎」在等新聞自律委員會討論結論之後再來處理。問題是這個新聞自律委員會原本訂好了開會日期,卻沒開成,也就是說可以再拖下去,如此拖下去,意味著這個「被網路指控記者斷章取義的控告」,可以漸漸地在風頭過後,沒有人再提到錫蘭或林偉帆時就「船過水無痕」了!

依著這樣的走勢,不就是等於默認了林偉帆的內容產製操作模式在三立新聞網是被「默許」的,只要有流量或者「政治正確」那麼這樣「假新聞」就是可以允許在三立新聞網上出現。若是真的是這樣操作的話,那麼三立9/19所發表的三點聲明,不就等同於另一種形式的「假訊息」發布?所謂「虛心接受」與「誠心檢討與反省《三立新聞網》相關編輯採訪流程」,都是檯面話,說給關心新聞真實性或希望「假新聞」不要再出現的社會人士聽聽而已。

從這裡再來看媒體自律,更是說說而已,從媒體企業由高層到中間主管,關心流量比自律還要來得重要時,往昔主流媒體層層把關的「守門人」機制早就蕩然無存,搶流量就是「縱容」小編可以造假、放風,只要能帶動流量而且愈高愈好,因為這樣才會有廣告才能變現,才能讓媒體繼續生存發展下去。所以,媒體自律早就變成他律,在沒有人控告之前什麼都可以「發稿」,只要能幫媒體賺錢就好的思維模式,請問當前國內各大媒體與網路媒體有多少家願意、敢於真正地升起媒體自律大旗呢?

談到自律委員會,現在幾乎每家媒體都有設立,可是當外部委員提供檢討與改善意見及建議時,媒體內部組織是否真願意認真執行?沒有認真地改善與檢討,這樣的他律之下的「新聞自律委員會」又有何意義呢?

觀察錫蘭所引爆的記者造假風暴,會有超過260萬人次的點閱,足見得這個議題還是有很多國人關心,可是也有很多人在面對國內媒體生態的發展時早就不抱持樂觀的態度,因為蔡政府自己都在搞大內宣。而這些大內宣有多少是真實現況的反映?光是一個進口蛋的問題,吵到農業部長下台還沒完沒了!蔡政府一再表示進口蛋政策是正確無誤的,可是為何民眾買到有問題蛋時,想要向大家反映,提醒社會大眾注意時,這段視頻就被蔡政府和農業部八小時追查,查出PO文者馬上檢警偵訊,說PO文者有妨害名譽之嫌,是在散布假訊息?

試問陳建仁院長、農業部官員與警察同仁,被民代與民眾檢舉有關於巴西進口蛋混入國內蛋,還有標示日期有疑義,這些種種疑點檢警何以不能在八小時內就全面查清,反而對一個只想爭取能夠買到安全健康的蛋民眾下「重手」,指控他就是假訊息的傳播者,如此不符比例原則的行政作為難道沒有違法?而陳院長對於不符合政府大內宣的視頻與民情反映,張口閉口就直指人家是在釋放「假消息」「假新聞」,院長你查證了沒有?你的證據又在哪裡?政府帶頭壓制民意反映,不讓真相與真實的聲音出現,這不是違反新聞自由嗎?政府如此操作卻沒有看到NCC或監察院有任何「糾正」動作,坐實了「只准州官放火,不准百姓點燈」!政府在他律上迭迭觸法而沒有被「監督」,當然更談不上施政要自律。這樣用大砲打小鳥,大抓在網路上PO文揭開真相的民眾,卻放著涉及違法與貪瀆情事的官員與政策而不做積極檢討與善後。光是一個進口蛋就已經如此「護短」而不敢面對真相了,無怪乎錫蘭所引爆的記者造假風暴有再多的關注,三立根本沒有認真回應,也只是「上行下效」吧!只是媒體做為第四權,不就是應監督政府嗎?

*作者為大學教師、資深媒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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