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習近平藉「大內宣」鼓吹民族主義

2023-08-23 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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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現了「全面小康社會」後,習近平的下一個計畫是在2049年達成「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相較於「全面小康社會」係以「脫貧」為具體目標,有可量化的判斷依據,習近平對於「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表述,多屬空泛性的宣示字眼,諸如「民族振興」、「人民幸福等美好前景」、「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這個夢是強國夢,對軍隊來說,也是強軍夢」、「使中華民族更加堅強有力的自立於世界民族之林」,缺乏明體內涵。歸納上述宣示,似可以「富國強兵」理解為「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所欲追求的目標,而此目標又可概略分為對內的「共同富裕」及對外的整軍經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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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習近平於2021年初宣布中國已實現「脫貧」後,「共同富裕」一詞愈來愈常見於官方用語。從發展階段上看,「脫貧」是讓低端人口脫離貧窮線,「共同富裕」則是在此基礎上,追求進一步消弭貧富差距。改革開放初期,中國在沿海省份率先試辦經濟特區,鄧小平的目標係試圖「讓一部分人先富起來」,然而歷經三十多年經濟快速成長後,貧富差距愈形懸殊,底層百姓、「下崗」(失業)勞工「上訪」(類似陳情之意)、抗爭不斷,對中共政權統治正當性構成挑戰。所謂「不患寡而患不均」,全面「脫貧」後,雖已解決貧困人口生計問題,但過於分化的貧富差距仍待解決,「共同富裕」概念即在此背景下產生。

習近平於2021年8月在中央財經委員會第十次會議提出:「要擴大中等收入群體比重,增加低收入群體收入……形成中間大、兩頭小的橄欖型分配結構。」簡單說就是要讓中產階級群體擴大。為實現此目標,習近平又提出「三次分配」說法,即認為財富必須經過「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協調配套的基礎性制度安排」。被譽為當代中國經濟學泰斗的厲以寧對此詮釋:「第一次分配是由市場按照效率原則進行分配;第二次分配是由政府側重公平原則,透過稅收、社會保障支出等進行再分配;第三次分配是在道德力量的要求下,透過自願捐贈進行的分配。」由此觀之,「共同富裕」有賴政府調整財政政策及企業負起社會責任方能實現,近年包括騰訊、阿里巴巴等巨型企業紛紛大額捐款,試圖善盡企業社會責任,可視為企業主對政策的配合。

最後是整軍經武,以期重振中國的國際影響力。習近平的「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不僅訴求中國成為一個「富國」,更要成為一個「強國」,而具備足夠的武力,無疑是先決條件。儘管自習近平以降的各級官員,在論述上並沒有直接把「武力強大」與「國際影響力」劃上等號,然而從諸多言論中抽絲剝繭,可發現字字句句都試圖將二者關係緊扣。例如習近平於2021年7月在慶祝中共百年黨慶時表示:「1840年鴉片戰爭以後,中國逐步成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國家蒙辱、人民蒙難、文明蒙塵,中華民族遭受了前所未有的劫難」、時任外事辦主任楊潔篪於2021年3月在中、美阿拉斯加高層會談中表示:「難道我們吃洋人的苦頭還少嗎?」這些言論都在暗示,中國近代以來因武力不振,失去了既有的國際地位。由此推斷,唯有在武力上能夠與西方國家相批敵,方能恢復過往榮光。在這樣的想法下,國防成果也成為政府對內宣傳一大元素,尤其遼寧號、山東號、福建號3艘航空母艦先後建成,每次都是官媒報導焦點,背後反映出,中國過去失利於海權國家的教訓,如今正力圖在海權實力上板回的思考模式。

總結來說,在習近平執政的前10年,係以王滬寧作為制定對內宣傳政策的設計者,透過「融媒體」的分眾宣傳模式,讓「中國夢」、「脫貧」、「共同富裕」等概念深入民心,藉以強化普羅大眾對於習近平試圖實現個人集權的支持。

*作者為智庫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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