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岡儒觀點:干涉司法量刑記之「檢察總長密令」!

2023-08-13 0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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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為何邢泰釗以總長之尊,『密令』檢方研擬救濟途徑?」細思可見,邢某蹭新聞成癮,乃至以總長職權挾令檢方,藉口於心何忍?師出假名,實則欲干涉個案之法院量刑?司法量刑專屬法院,豈容檢方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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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長放話及密令?對司法弊害之罄竹難書

邢某「叫板」劍指司法並非第一次。其上任總長第一天在最高檢(2022/5/9)新聞稿大捧蔡清祥,宣稱「法務部是正義之部,部長是正義部長,檢察系統則是正義之師,檢察官是正義的先鋒」云云,更者提到:「(原文)例如三中案,因為現在『正在二審審理中』,依照司法界司法官不語慣例,本不宜多言,然『若干人士』希望藉由各種途徑『影響』二審判決。」請看堂堂檢察總長,整天公開放話?筆者直接斥責:「若干人士是誰?邢某請公開講並直接依法嚴查!若不敢講就別亂放話。」另外,去年10月15日媒體專訪《邢泰釗曝司法核心是人民信任、再向許宗力與吳燦喊話》,請細看「再向」許宗力與吳燦(時任最高法院院長)喊話?

20170123-落實兩公約國際審查及結論性意見座談會,最高法院庭長吳燦發言。(盧逸峰攝)
前最高法院庭長吳燦。(資料照,盧逸峰攝)

回到《摔童案》,邢某熱蹭新聞之餘,懇請深思「司法已定讞之案,密令檢方研擬翻案?」此中破壞司法制度之深,影響之深遠,罄竹難書!細思可鑒,實係干涉法院(法官)量刑,挾檢方猶如木偶傀儡,假名救濟,奉令辦案。請問是何人之尺度?答案為:「邢泰釗尺度!」當官員身居高位,佯譽敗壞司法,莫此為甚。

筆者嚴正斥責:若邢泰釗僅為個人意見,筆者悉尊重之,但「《摔童案》已定讞之司法判決」,邢某以總長之姿,受訪上新聞及密令曉諭檢方「著手」研擬救濟,請問可否查見端倪?白話版論之,檢察總長見《摔童案定讞》新聞頓然覺得「非常痛心」,接受媒體採訪時(懇請細看「媒體採訪」),總長表示於心何忍?覺得法院判刑太輕,於是「密令」檢方著手研究是否有救濟途徑!無論「密令」也好,公開受訪「明令」也罷,邢泰釗貴為檢察總長「直接叫板、劍指司法」,豈非實質上伸手「干涉司法量刑?」

「邢泰釗一人之尺」轉為檢方之準則?

太報(8/2)該則報導中,採用照片係邢泰釗手裡拿著一把木尺,若所知無誤,係去年立院審查時,邢某拿一把木尺到立法院!當邢某向立委報告時,都不忘「秀出」手裡拿著木尺?這不是作秀是什麼?見微知著,「邢泰釗一人之尺」轉為「檢方之準則」,當真令人驚懼且毛骨悚然。細觀先前邢某曉諭檢調膜拜之《葵花寶典》及最高檢中央廚房辦案?當真匪夷所思。(詳拙文《評最高檢葵花寶典、六星廁所檢察長》

當司法判決定讞,能提出之救濟方式,即「再審、非常上訴及聲請憲法訴訟。」若檢方對《摔童案》提出憲法訴訟,邢泰釗太座朱富美為大法官,敢問邢泰釗對《最高檢訴訟組》所提憲法訴訟案,白天在最高檢開會及指示方向,夜間返家邢家伉儷共枕不語該案?邢泰釗難道不會講述:「(摔童案)非常痛心、非常難過?」回頭審視「再審」係針對新事實、新證據依法提出,尚無關法官個案量刑,同此,非常上訴雖由檢察總長所掌,但係針對「審判違背法令、法律適用之救濟」,亦無關個案之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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