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政府開第一槍!首度執行死刑,殺妻女死囚李宏基今伏法

2018-08-31 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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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31日執行死刑槍決,為蔡英文政府上任後首度執行死刑的案例。示意圖。(資料照,AlexVan@pixabay)

法務部31日執行死刑槍決,為蔡英文政府上任後首度執行死刑的案例。示意圖。(資料照,AlexVan@pixabay)

法務部今(31)日執行死刑槍決,執行對象為持刀刺死前妻,擄走6歲長女燒炭的男子李宏基,此案也成為蔡英文政府上任後首度執行死刑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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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蘋果日報》報導,判決指出,李男(39歲)與陳女婚後育有2名幼女,因屢對妻女家暴,被陳女聲請保護令禁止接近,李男4年前違反保護令,企圖抱走2名幼女一起自殺報復,幸被及時制止,李男被判刑11月定讞入監,3年前出獄,因不滿陳女訴請離婚獲准並取得2名幼女的監護權,又強烈懷疑陳女外遇導致婚姻破裂,前年4月16日上午趁陳女送女兒到幼稚園上課,當眾持刀刺死陳女,擄走6歲長女開車載往新竹尖石鄉山區強餵長女安眠藥,用紅線繫住自己與女兒的手,在車內燒炭企圖同歸於盡。

隔天凌晨被發現時,長女重度昏迷,送醫搶救一個多月不治,李男則獲救。此案一審認定李男非好逸惡勞之人,因情緒管理不佳做出憾事,且燒炭時打算和女兒共赴黃泉,與其他殺害子女案件惡性有別,將他殺害前妻部分判刑15年,殺害長女部分判處無期徒刑,應執行無期徒刑。

不過李男在二審時揚言與陳家的恩怨「不死不休」,若出獄將復仇等語,法官認為毫無悔意,將他殺害前妻與長女的犯行,分別加重改判無期徒刑與死刑,應執行死刑,最高院雖發回要求查明李男是否說氣話、有無教化可能等問題,更一審仍判李男死刑,全案上訴最高院,死刑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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