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被害者符合「被害者形象」:《你真的可以選擇不原諒》選摘(2)

2023-06-12 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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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被害人,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柯承惠攝)

犯罪被害人,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柯承惠攝)

假設有一天,你在醉到不省人事的狀態下,搭了職場上司的車,接著就失去了意識。等到因口渴從睡夢中醒來,發現自己和上司兩人赤裸地躺在床上,這時你會怎麼辦?如果深夜結束加班後回家的路上,在暗黑到小巷裡被突然跳出來的男子性侵了,你會怎麼辦?該怎麼行動,才會「像」個被害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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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被害者形象」,指的是外界預期被害者會擁有的各種個性、行動、想法等。一般來說,「像個被害者的行為」包含了在犯罪被害後立即向調查機關申訴舉報、表現出恐懼及害怕、因犯罪的衝擊而長期感到痛苦等。雖然被包裝成「常識」、「自然」,但是實際上被害者形象只不過是反映主流社會的視角或偏見的概念罷了。

近年來關於被害者形象的討論相當活躍,似乎已形成充分的共識,認為討論被害者形象已是無意義的事了。只不過在刑事司法程序中,被害者形象仍舊是重要的話題,甚至還有這樣的主張:

「性侵被害者的典型行動模式,稱之為『被害者形象』。雖然一般已廣泛相信,要求被害者表現出被害者形象,是很不道德的,但這種看法並不適用於『狹義的被害者形象』,因其仍為必要,方能在法庭上有合理根據,足以評價當事人陳述的可信度。」

這裡所謂的狹義被害者形象,指的是當事人對於事件毫無保留、一貫且正直地陳述,同時在情境脈絡下當事人以社會一般人認為的、符合常理的方式行動。

但若被害者陳述的一貫性或一致性不足,或是被害者不願說出自己經歷的所有一切,我們不能就這樣認定他在說謊。他也有可能是因為對於發生在自己身上的情況,還沒有充分的認知和理解,也可能是因為該次事件太過驚嚇,導致認知功能的效率暫時下降。另外還有很多情況,都會導致陳述的一致性與一貫性降低,例如類似事件反覆發生,被害者在陳述時無意間將幾次事件的記憶混雜在一起了;又例如被害者沒有正確理解法庭上的提問等。試問,若僅因為受害者遭到犯罪傷害,就要求被害者放下羞恥心,必須說出所有一切──甚至與事件無關、相當隱私的訊息都得全盤托出。這樣的要求公平嗎?絕對不公平。然而加害人不僅不必背負這樣的義務,而且還被賦予了「緘默權」與「不自證己罪的權利」。

常識指的不是專業知識,不是絕對標準或客觀事實,而是指社會成員共同認為理所當然的價值觀。這也代表著,我們很可能會把許多人共有的偏見,讓它搖身一變成為常識。為了避免這樣的錯誤,在判斷常識性時,要排除偏見和固定觀念,同時仔細考慮不同的個人所處的情況。但人類會自動地去想到自己的「基本價值觀(亦即常識)」,因此要有意識地在腦中排除這些基本價值觀,即使對身經百戰的心理專家來說,也絕非易事。

本章一開頭提到的案例中,渾身赤裸的被害者醒來後發現自己皮夾不見了,因此「小心翼翼」叫醒熟睡中的上司,拿到了計程車費後,還搭了上司叫的計程車回家。第二天下午被害者打電話給上司,詢問到底發生什麼事,過程中沒有生氣或大聲叫罵,反應非常平靜。再假設,被害者第二天晚上還跟上司一起吃晚餐的話,那麼他在狹義中,能算是有被害者形象嗎?換句話說,他的行動符合一般人的常識嗎?

那麼去報警呢?報警是被害者理所當然的權利,但在現實中,很難保證報警是最合理的決定,這在以下的被害者陳述中可以證明:

到目前為止,我失去太多、太多了。現在沒辦法相信人,沒有理由就覺得很煩、很討厭。明明我就是被害者,但是我卻得接受調查,還要被質問是不是說謊,被別人懷疑。現在不管是起訴還是什麼,只希望這種情況能夠盡快結束。早知道是這樣的話,當初根本就不會告他。現在因為擔心被他反告我誣告受處罰,也沒辦法撤訴……彷彿就像掉入無法逃脫的泥沼中。

──性侵被害者親口陳述

遺憾的是,無論是性暴力、身體暴力,又或是金錢、精神方面的剝削,被害者越是忍耐,犯人就越是大膽地提高犯罪力度,被害者也越是會漸漸無法擺脫困境。到了這種時候,被害者對自己的錯誤判斷感到後悔,並且想向外界求助。但為什麼許多被害者根本不敢揭露事實,反而選擇繼續忍耐或乾脆自我毀滅呢?因為被害者自己也知道,這段時間以來自己表現出來的行動,並不符合被害者形象,自己所述的真實性會遭受懷疑。

我們不是要無條件相信被害者的聲稱,也絕對不是在沒有合理證據下,就要嚴懲被指證的犯人,因為以下這些情況確實存在:為了誣陷某人而謊稱自己犯罪被害、在誘導提問下回答錯誤造成後續連帶影響、非被害者被錯誤分類為被害者等。

但是在沒有充分理解犯罪事件、被害者,以及被害者所處環境等的情況下,僅憑自己的偏見或者僅因偏袒涉嫌的加害者,就急於懷疑被害者的真實性,這樣是不對的。在沒有客觀證據,只有被害者陳述的事件中,對於陳述內容的常識性與邏輯性固然要加以評斷,但也不必非要死守著「要符合被害者形象,此時的被害者陳述才有可信性」的想法,若是這樣的話,就是缺乏邏輯了。

《你真的可以選擇不原諒》立體書封。(遠流提供)
《你真的可以選擇不原諒》立體書封。(遠流提供)

*作者金泰京(김태경),韓國西原大學諮商心理學教授,臨床心理學家。本文選自作者著作《你真的可以選擇不原諒》(遠流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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