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珍專欄:謝長廷真的想當大法官嗎?

2023-03-24 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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駐日代表謝長廷(如圖)所創的「新文化基金會」,傳將推薦謝長廷出任司法院大法官,引發反彈聲浪。(取自謝長廷臉書)

駐日代表謝長廷(如圖)所創的「新文化基金會」,傳將推薦謝長廷出任司法院大法官,引發反彈聲浪。(取自謝長廷臉書)

三件事擺在一起看,就知道正常與荒謬的對比。第一,副總統兼民進黨主席賴清德請辭大法官審荐小組召集人;第二,立法院長游錫堃宣布任滿退休,不再續任;第三,駐日代表謝長廷創立的新文化基金會表態,要推薦謝長廷為大法官。前二者皆屬正常,第三項令人錯愕,謝長廷有沒有資格出任大法官可以討論,錯愕的是他為什麼動念?雖然他的子弟兵轉述其立場為「隨緣」,但僅僅是提出推薦,就絕對不是「隨緣」之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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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英文報廢所有獨立機關,加碼引駡大法官

首先,蔡英文總統六年十個月任期,對民進黨最巨大的「貢獻」,就是破壞所有獨立機關,並將之全數納入民進黨之囊下,監察院是具體而微的「標本」,司法院是另一個「標本」,今年補齊四名前總統馬英九提名大法官任滿的缺額後,這個「標本」的指標意義就超過監察院,還有另一個「獨立機關」─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更厲害,不必考量是否蔡英文選任,只消行政院長一頓駡,就能成為「聽話機關」,承上意撤銷媒體執照,靠喬人發給媒體執照。

賴清德請辭審荐小組召集人,因為他既是民進黨主席,還是民進黨下一屆總統初選唯一登記且必然當選的候選人;此前蔡英文提名司法、監察兩院人事時,她都是民進黨主席,由副總統主持審荐小組是維持「形式客觀」,彰顯總統被動接受各方推薦,而非主觀介入人選;不論賴清德辭不辭審荐小組,未來蔡英文提名的四位大法官,無可避免的可能落入「英系法官」或「綠營法官」的窘境,這不能怪外界妄議,這是本屆大法官解釋憲法(判決違憲與否)均循「政治正確」的結果,蔡英文繼續提名補齊缺額,就改變大法官會議結構而言,很難樂觀,賴清德不必幫蔡英文背這個鍋。

其次,游錫堃任滿退休,不擬續留立法院,這是幫賴清德空出位子,讓他在政治資源分配上,多一分籌碼,妥當不妥當?見仁見智,畢竟蔡英文、民進黨會讓從未擔任過立法委員的游錫堃,進入立法院就當選院長,就是不大正常的舉措;過去李登輝掌的國民黨執政時代,也曾有關中、高育仁等不具立委資歷者甫進立法院就想爭正副院長的例子,但並未成功,這是「國會自主」─議長不由資深立委出任,聽憑黨意,是自廢武功;當年國民黨也非靠黨主席之意決定院長人選,而是「黨內民主」假投票的結果。明年新任總統與立委產生,政治結構重新洗牌,先不論賴清德(如果他當選)是否屬意游錫堃續任,立法院長當由全體立委決定。

四十二年政黨攻防經驗,難謂「聲譽卓著」

簡單講,值此政黨版圖、權力意志位移前的「前震時刻」,賴清德和游錫堃都做出相對正常的抉擇,至少形式上改變蔡英文一把抓的權力慣性。因此,謝長廷子弟兵要推薦謝長廷爭取大法官提名這件事,就格外荒謬。

20230206-立法院長游錫堃(圖中)接見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暨民眾黨立法院黨團立委一行。(蔡親傑攝)
立法院長游錫堃宣布任滿退休,反襯新文化基金會要推薦謝長廷爭取大法官提名的荒謬。(蔡親傑攝)

新文化基金會推薦理由是:謝長廷駐日期間幫台灣爭取到大使館回歸國產、疫情爆發期間爭取到AZ疫苗、其專業在法哲學具人文素養、且曾擔任美麗島事件辯護律師、曾任行政院長,在民主運動過程中的貢獻,適任大法官。

先不爭論謝長廷駐日期間功過(比方發生過大阪辦事處長被逼死事件),但大使館回歸國產和爭取疫苗,均非大法官的資格要件,即使推薦書上列入都不會是被考慮的因素,至於他的法學與人文素養和曾任美麗島辯護律師的資歷,若可成為大法官的積極因素,那麼曾有類似資歷的前行政院長蘇貞昌、前台北縣長尤清亦可被推薦,差別在蘇貞昌學歷稍差(謝長廷曾赴日本攻讀法學博士學程),尤清則政治經歷稍弱(紮紮實實海德堡大學的法學博士,但沒當過行政院長)。

更重要的,在謝長廷七十七年人生裡,他的法學專業自美麗島事件辯護律師之後即告一段落,接下來的四十二年裡,他的「專業」都在政治。大法官資格要件包括:曾任法官十五年以上、曾任檢察官十五年以上、曾經實際執行律師業務二十五年以上、曾為專任教授十二年以上,且講授以法律科目八年以上,有專業著作、或曾任國際法庭法官、或在學術機關從事公法學或比較法學之研究並有權威著作,上述要件,謝長廷無一符合,勉強可以適用的是「研究法學、富有政治經驗」,但也只適用三分之一,因為過去四十二年,謝長廷不是研究法學的謝長廷,而是富有政治經驗的謝長廷,更重要的,這些要件之後都有一個但書:「而成績、聲譽卓著者」,他的政治聲譽是否「卓著」?從新文化基金會有意推薦他開始,訾議之聲不絕於耳,連民進黨人都錯愕、甚至驚嚇,即可見一斑。

該說「不」時要說「不」,「隨緣」討駡何苦來哉

持平而論,大法官職司憲法解釋(判決),和一般民刑事法官不同,過去也曾有大法官過度著重司法專業,無法全局考量憲法的批評,主張可加重「政治經驗」,如美國大法官多有服公職的經驗,但只有所謂的「政治經驗」引起的爭議更大,這也是為什麼早年立委、監委資歷可以為大法官,民主化之後,幾乎沒有這樣的例子,尤其是謝長廷的「政治經驗」九成九是「政黨攻防經驗」(其他政治人物亦同),果若被提名,就是活生生一個箭靶,如同陳菊被提名為監察院長一般。

國民黨立委賴士葆臉書貼出二0二0年為阻擋陳菊出任監察院長的朝野衝突,嚴詞批評,「最痛的記憶不是皮肉之痛,而是無法制止民進黨的表決部隊護送陳菊當監察院長,帶給台灣的民主法治和人權的戕害。」台灣獨步全球的拚裝(五權)憲法裡,監察權已經不折不扣成了聊備一格的「虛權」,監察院作為或不作為,其存在感逼近零;大法官「清一色」,比監察院成為護航院更嚴重,謝長廷自己成為箭靶不說,還會讓蔡英文的「司法改革」雪上加霜,成為路人信口可駡的標的。

所謂「老而戒之在得」,過去大法官提名的年齡在五十到六十五歲之間最多,平均年齡則在六十左右,法官七十歲以上「應停止辦理審判案件」,大法官雖然非法官,但憲法法庭或大法庭的工作負荷不可謂不重,大法官也不是可以做為政治酬庸的虛職。極具政治經驗的謝長廷,若沒有失去最後的政治智慧,就應該對這個推薦,直截了當說「不」,一句「隨緣」,既隨不了緣還遭致滿身爭議,何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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