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論文涉侵權案首出庭 林智堅否認抄襲:沒有認罪問題

2023-01-11 1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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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涉侵害著作權案,前新竹市長林智堅11日在庭上表示,他沒有抄襲、沒有認罪的問題。(資料照,陳品佑攝)

針對涉侵害著作權案,前新竹市長林智堅11日在庭上表示,他沒有抄襲、沒有認罪的問題。(資料照,陳品佑攝)

調查官余正煌自訴前新竹市長林智堅涉侵害著作權案,台北地方法院今(11)日開庭,林智堅在庭上說,以自己參與新竹巿長選舉相關民調為論文依據,他沒有抄襲、沒有認罪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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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大學去年8月9日召開記者會,宣布學術倫理審定會決議,認定林智堅與余正煌論文內容高度重疊,而余正煌論文早半年完成,且林智堅無法提出反證,因此認定是林智堅抄襲,撤銷碩士學位。

20220809-台大社科院長蘇宏達9日針對畢業生論文涉及抄襲的學術倫理案召開記者會,經審定委員會認定林智堅先生抄襲余生碩士論文情節嚴重,建議撤銷林智堅碩士學位。(顏麟宇攝)
2022年8月,台大社科院長蘇宏達針對畢業生論文涉及抄襲的學術倫理案召開記者會,經審定委員會認定前新竹市長林智堅抄襲余生碩士論文情節嚴重,建議撤銷林智堅碩士學位。(資料照,顏麟宇攝)

余正煌後來委託律師吳俊達、張祐齊、曾威凱到台北地方法院遞狀提起刑事自訴,控告林智堅涉嫌違反著作權法第91條第1項(擅自重製侵害他人著作)及第92條(擅自公開侵害他人著作)。台北地方法院下午開庭,林智堅首次出庭應訊,也是本案首次公開審理。

受命法官張德寬庭上說明,本件為刑事自訴案,非檢察官起訴之公訴案件,自訴人應擔當控訴角色及負舉證責任;詢問林智堅就自訴人控訴事實有何答辯。

強調民調資料來自自己 林智堅:沒有動機和必要去抄襲

林智堅表示,2014年自己參與新竹巿長選舉,以相關民調等作為論文依據,而相關民調資料是自己提供的,論文在時任教授陳明通協助下完成,他創作此論文,沒有動機及必要去抄襲余正煌的論文,因此他沒有抄襲、沒有認罪的問題。

余正煌的律師庭上提出余正煌與林智堅二份碩士論文比對表,共計有33個段落類似,而且余正煌的論文有引述出處,但林智堅卻沒有,有違常理且匪夷所思。

兩造律師就能否以台大學術倫理審定會決議(認定是林智堅抄襲)做為本案證據以及時間點部分,應以兩人論文完成時間,還是以論文發表時間來比對等,進行爭辯。庭訊約1小時結束,法官庭末諭知,待兩造提供資料後,續行審理。

林智堅律師反控:余正煌明顯侵害他人著作權

林智堅離開法院時,面對媒體詢問,沒有回應。林智堅的律師胡中瑋接受媒體聯訪時表示,余正煌應自行出庭說明,到底論文哪個部分有抄襲,不要躲在律師背後;余男的舉證內容,在雙方重複之處,其實是林智堅早在2016年2月1日創作完成的碩士論文研究計畫之初稿,這份初稿有經公證人公證。

胡中瑋強調,余正煌的碩士論文共89頁,其中有22頁是複製貼上林智堅與民調單位共同創作的民調問卷,若抽掉此民調,論文就沒了基礎;易言之,余正煌的論文是改作林智堅與民調單位共有著作權的民調語文著作,余男在未獲得林智堅與民調單位合法授權就改作,明顯侵害他人著作權,更無權提出本件自訴。

余正煌律師:林智堅以不實時間序誤導輿論

余正煌的律師吳俊達受訪則說,余男是默默無聞的調查局公務人員,卻因林智堅參選桃園市長無端捲入此一論文抄襲紛爭,林智堅舉行記者會並提出不實時間序,誤導輿論風向使人誤認「余正煌抄襲林智堅的論文」,余男才是受害者,且為了人格清白及任職公務機關權益,迫於無奈,才決定透過提起自訴討回公道。

此外,余正煌的律師張祐齊表示,余男認為林智堅在抄襲風波為自己辯護時,有侵害余的名譽,今天向台北地檢署遞狀控告林智堅涉嫌誹謗。

媒體詢問,余男昨夜在臉書發文指出「黨,聯合公司要攻我嗎?沒關係,我不會更差了,要戰就來」。張祐齊說,公務上評論予以尊重,余男心裡不高興及情緒抒發是人之常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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