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著台前這些臉孔,感到我們共有的歷史:《生來奔跑》選摘

2018-07-31 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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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7年,史普林斯汀和東街樂團。(維基百科)
1977年,史普林斯汀和東街樂團。(維基百科)

他說得有理,但距我們上一次一起演出相隔已十年。我舉棋不定,而我們為接下來十年重新點燃的親密尚未穩固。以及,我對一九七二年那天我獨自走進約翰.漢蒙辦公室之事仍滿懷驕傲。七○年代初期我把樂團拋在一邊,決心成為獨唱藝人。我也是為了這個目標才組成世界最棒的樂團,結果我們創造出有點非驢非馬的東西。我的偶像大多是獨唱藝人—法蘭克、貓王、狄倫,他們也獨自闖入歌壇,決心鍛鍊獨唱的歌聲。我的典範是個別的旅人、偏遠居民、荒野生存者、攔路搶匪、探索存在意義的美國冒險家,他們與社會有連結但不具有義務:電影《搜索者》(The Searchers)裡的約翰.韋恩(John Wayne)、電影《養子不教誰之過》(Rebel Without a Cause)裡的詹姆斯.狄恩(James Dean)、《重回61 號公路》的巴布.狄倫,後來又加入了伍迪.蓋瑟瑞、詹姆斯.凱因、金.湯普森(Jim Thompson)、芙蘭納莉.歐康納—這些個人在社會的邊緣努力改變印象、創造世界、想像各種逐漸被吸收成為整體一部分的可能性。我需要極佳的工具,以及一種心靈投入感賦予我空間和時間來創作內心感受到的音樂。那就是東街樂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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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人堂沒有一個單位來幫我思考我的作品及我與樂團的合作所落入的灰色地帶,也沒有明確的架構來考量我們這種音樂型態的重要之處。史提夫也許是對的,我可以主動請求名人堂為我的入會方式破例。雖然從來沒有其他團體或個人如此,我相信這個案例能成。但要這麼做,我必須清清楚楚地感覺,這是我想做的。一九七○年,還是二十歲孩子的我走出「煉鋼廠」,決定那將是我最後一次參與小部隊的民主和「樂團」的剎那,我就選擇了一條不一樣的路。

一九九九年三月十五日,我正式進入搖滾名人堂,團員站在我身邊。有些人感覺受傷,有些人單純替我開心,但最終都熬過去了。我們即將展開長達十年的巡迴,那將是我們最具生產力的年代,也為我們帶來新世代的東街樂迷。

排練

一九九九年三月十一日,我們回到我們的根,在阿斯伯里帕克會議廳排練。那時,阿斯伯里經歷了數十年的忽視和貪腐,頹圮敗壞,奮力掙扎。但在庫克曼大道邊緣有些活動:一小群從紐約流浪過來的藝術家、邊緣人和同性戀者發現這個城鎮的低廉房租和自由放任的社會態度極具吸引力,於是阿斯伯里帕克成了邊境,一張被貧窮和遺棄漂成的白紙,提供創造新事物的空間。在這城市漫長漆黑的隧道盡頭,有一道微弱的光。就在這裡,我們著手探尋我們現在究竟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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