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當接觸翁茂鍾18次 前法官顏南全因這點獲判免議及不受懲戒

2022-12-09 15:18

? 人氣

前法官顏南全擔任富商翁茂鍾(見圖)相關案件承審法官,但與翁茂鍾數度不當接觸,懲戒法院今天判決免議及不受懲戒。(資料照,取自紡拓會網站)

前法官顏南全擔任富商翁茂鍾(見圖)相關案件承審法官,但與翁茂鍾數度不當接觸,懲戒法院今天判決免議及不受懲戒。(資料照,取自紡拓會網站)

前法官顏南全擔任富商翁茂鍾相關案件承審法官,卻與翁茂鍾不當接觸,並收受襯衫、營養品等,監察院彈劾後移送懲戒法院審理。懲戒法院今天判決免議及不受懲戒。可上訴。

[啟動LINE推播] 每日重大新聞通知

監察院彈劾指出,顏南全在與翁茂鍾相關的百利案上訴最高法院期間,在民國90年5月30日偕同前法官石木欽,將百利案業經審查股法官審查未結而退回民事科,依保密分案程序等待分案等訊息告知翁茂鍾,核有重大違失。

另外,顏南全擔任「諸慶恩民事案」及「巴黎銀行案」上訴最高法院的陪席法官,明知這些案件與翁茂鍾有關,卻未揭露其與翁茂鍾交往事項或自請迴避而參與評議,違反法官倫理。

監察院表示,顏南全自90年間起到97年間止,共計與翁茂鍾不當接觸18次。其中「諸慶恩刑事案」上訴最高法院期間與翁茂鍾飲宴2次;「巴黎銀行案」一、二審期間,與怡華公司代理人同桌飲宴,並在辦公室接見翁茂鍾。且收受翁茂鍾贈送襯衫8次、營養品4次,嚴重損害法官職務形象及人民對司法信賴,今年5月間彈劾顏南全。

懲戒法院認為,顏南全涉及告知翁茂鍾案件訊息等部分案情有違失行為,有懲戒必要,但已逾追懲期間,今天判決免議;部分不受懲戒。全案可上訴。

另外,前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與富商翁茂鍾不當接觸案,懲戒法院今年9月間判決石木欽撤職,並停止任用1年確定。銓敘部與司法院已依法官法規定,自始減少石木欽退休及退養金60%,石木欽需繳回已領60%退休退養金,約新台幣400餘萬元。

至於前法官林奇福、蘇義州、曾平杉、陳義仲、林金村、前高檢署檢察官羅榮乾、前台南地檢署檢察長周章欽、前台南市警察局長陳子敬涉及與翁茂鍾不當接觸案,目前正由懲戒法院審理中。

喜歡這篇文章嗎?

作者喝杯咖啡,

告訴我這篇文章寫得真棒!

來自贊助者的話
關鍵字:
風傳媒歡迎各界分享發聲,來稿請寄至 opinion@storm.mg

本週最多人贊助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