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岡儒觀點:解析陸軍上校投降書─效忠祖國?

2022-11-26 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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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陸軍。(資料照,取自中華民國陸軍臉書)

中華民國陸軍。(資料照,取自中華民國陸軍臉書)

「本人向德恩,在此宣誓支持兩岸和平統一,效忠祖國,一旦兩岸發生戰爭,本人會在自己的工作崗位上,盡自己能力為祖國效力,完成和平統一的光榮使命。立誓人向德恩、2020年1月20日。」(引用媒體資料)

2022年11月22日媒體報導陸軍上校向德恩(下簡稱「向男」)穿著軍服展示「投降書承諾書」,向男從營區被帶走時,辯稱:「又不是只有我一個人簽,我看其他高階軍官都簽了我才簽啊。」以下分析向男該案,其他例如:羅賢哲(前陸軍司令部通資處處長)等類案比對或討論,懇請容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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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個疑點:身著軍服,展示《投降書承諾書》?

先前少校於總統府前下跪陳情,被視為國軍之恥(詳拙文「由「戰機伴飛、少將燒錢、少校下跪」看國軍之窘境),那本件「軍人身著軍服展示投降書呢?」筆者看到報導所示照片(下同,均簡稱照片),心想:「陸軍軍服並非藍色,這是經過變色處理或修圖?」眾所皆知,陸軍軍官服制為綠色,向男在照片上軍徽亦為陸軍領章,但「藍色陸軍軍服」確實異常。試問:「國軍現役軍人會身穿軍裝,手持投降書拍照?」這是有恃無恐,還是「宣示效忠、提早投降?」確實應懷疑此照片為合成或修圖。

筆者觀察照片認為:「向男、邵男」在何時、何處拍照(攝影)及在場有誰,難道倆人自拍留下『投民狀』為證?照片上「右邊牆上畫框是展示節錄剪報新聞」,頗類似辦公室。另外,報導「雄檢認為向男從軍三十五年?」但《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六條規定,上校服役最大年限為「三十年」,向上校怎可能服役三十五年尚未退役,雄檢起訴書是否未細查?(註:雄檢是否認為向男從軍係由「就讀軍校時起算?」細部可請讀者思考,軍人任職何時起算?)

第二個疑點:每月定期收四萬,區區四萬買通陸軍上校?

筆者第二疑點:「區區每月台幣四萬,國軍弟兄這麼好收買?」報載向男共收取五十六萬內應費(前後應該為14次),但觀察收買之期間兜不攏。每月給款更容易暴露及徒增風險,況且「一次性給款現金XXX萬」並不困難,比對之前共諜案巨額金錢、美色情誘、或網路側翼薪資之傳聞,請問有哪位軍人會為了「每月區區四萬」鋌而走險?加上「投名狀合影」,更啟人疑竇。向男親筆寫:「效忠祖國、兩岸發生戰爭、為祖國效力。」一瞬間筆者真覺得:「區區每月四萬能買通國軍上校,到底出了什麼問題?」更者廣問國軍弟兄:「有人願意(初次)收款四萬,卻觸犯此等國安暨貪汙重罪?」

軍人職務在保家衛國,本件「效忠祖國說」確實匪夷所思。初步分析「投降承諾書、每月收取台幣四萬」等內容疑點,當靜待雄檢公布起訴書以明。是否向男抗辯:「照片為合成、承諾書不是他寫的、56萬這是借貸、從未收取款項?」真偽均待釐清,但事涉國安重事,檢方應嚴謹處理之,懇求雄檢可別鬧烏龍才好。另依照某報導顯示「高雄地檢署提供承諾書之照片」,請問:「攸關偵查卷證,雄檢提供媒體適當否?」敦請監察院及法務部依法究責之。(註:截自11/24雄檢對本案並未發新聞稿,但照片為何流出?)

陸軍步訓部及國家機密、固若金湯且滲透?

向男軍職全稱為「陸軍步訓部、作戰研究發展室上校主任研究官」。步訓部因應組織精簡,由步兵學校與陸訓部合併;步校最早係在南京(金陵)湯山成立,軍方傳統稱為「金湯」,取「固若金湯」之意。政府遷台後,迄今鳳山尚有「金湯營區」,其占地甚廣。

步訓部「作戰研究發展室」之執掌為何?依照陸軍步兵學校組織規程(註:結構調整2013年6月廢止;目前為軍事教育條例)第五條第七款:「作戰研究發展室:掌理陸軍步兵、機械化步兵編裝、準則、軍品研究發展、學術刊物之發行及其他作戰研究發展事項。」審酌「步訓部」性質上為軍事教育機構,似乎未執掌國家機密?但組織法上確實包含:「陸軍步兵等編裝、軍品」等,有興趣請觀察「夜戰訓練之研究等專題報告及彙編(步校作戰研究發展室編印)」,攸關夜戰裝備及技能,茲不贅述。

引用步校戰術組教官少校張曜渂:夜戰情境系統對訓練成效提升之研析頁6。(作者提供)
引用步校戰術組教官少校張曜渂:夜戰情境系統對訓練成效提升之研析頁6。(作者提供)

是否接觸或執掌機密,國防部108年決字第220號訴願決定書載(節錄):「查訴願人任職『步訓部作戰研究發展室』研究教官期間…辦理4份機密公文,因該業務屬性涉及國家機密亦屬軍事機密之範圍,屬洩漏後足以使國家安全、軍事作戰安全或利益遭受損害之機密內容。」

承上,向男確實可能接觸國家機密。先前退役少校「翻牆」進入海軍營區趴趴走(詳拙文:從退役少校翻牆及永順艦案,省思國軍紀律),已涉探查機密,而向男是該單位現役軍人,若有心蒐集情資或機密,顯然便利及更加嚴重。

解析臨陣當先、何人效忠祖國?

「兵者,國之大事,死生存亡之道;先知,必取於人,俾利周知敵情。」向男曾任金防部金門守備大隊長(2016到2018年)、陸軍564旅副旅長,陸軍8軍團作戰處上校副處長等職,甫於今年五月剛調任現職。報導指出向男「因持有金門某新建營區結構圖」被盯上,依照向男在軍方職位及經歷,卻遭「廉價收買」,更者「向男說:其他高階軍官都簽了?」果此語為真,細思「高階、人數」,國安單位、國防部應戒慎並嚴格查辦;邱國正於立院回應向男共諜案:「這件事情發生,不是這一、兩年」,再比對邱國正講:「只要敵人沒登陸,他們就沒有贏?」聞言筆者深感痛心,堂堂國防部長講:「只要敵人沒登陸?」邱綽號「二皮將軍」只管頭皮及草皮?且不說邱國正之後可能轉任國防院董事長,現任國安局長陳明通一下子陳局長,一下子陳教授,角色自換猶如變色龍,副局長陳進廣(陸軍中將、國安情報中心主任)是否明確掌握對岸情資?當少數國軍淪為共諜,自應嚴整明察,舉歷史以明,郭汝瑰深受蔣介石賞識,蓋棺論定,詎料為共諜?國軍碧血丹心,多少英魂受害無辜犧牲,檢方此次逮捕,事前又做了多少準備,難道向男認罪即可,抓小放大?打草驚蛇也罷,蒐證無能也罷,總是令人惋惜。

步校(步訓部)傳統校徽:「一把刺刀及臨陣當先」,校歌提到:「臨陣當先、決戰致勝,我們步兵為主兵;不怕苦、不怕死、光民族、復國土。」曾經何時,「上校主任研究官」手持親筆《投降承諾書》宣誓效忠祖國(雖然筆者質疑該照片可能係合成),省思軍人鐵血、鐵骨錚錚、義勇剛烈,軍魂保國衛民,觀察向男「臨陣當先、效忠祖國」,請問國軍還有多少戰力?難道是忠貞軍人「臨陣當先」,背後「效忠祖國者」洩漏戰情,補捅一刀乎?

後記:檢察之鬼、群檢作秀?

筆者照慣例談一下檢方(笑)。最高檢(9/7)新聞稿:「違反國家安全法案件與公職人員選罷法案件檢討與策進」,該「國安內容」僅空洞252字。八月底《台南殺警案》爆開,民眾一片痛罵,九月七日記者會上蔡清祥一臉笑呵呵找邢某取暖?「蔡政府今日公祭,明日忘記。」斯見之。

引用《日新月刊》第二期。(作者提供)
引用《日新月刊》第二期。(作者提供)

觀察邢某善於「揭牌作秀」,成日搞一堆「XX中心」掛牌揭牌,例如:高本檢科技偵查中心、資通、金融、國安等十大督導中心。四月赴立院,邢泰釗稱將建構「有溫度的司法?」及強化最高檢察署對「國家安全」相關業務的督導。邢泰釗十四年前起,極度愛用「白皮書」、「檢討與策進」,有志者不妨細心觀察是否空話連連、猶如作文?邢更恣談「督導檢視相關卷證,如發現具體新事實、新證據,也會適時協助所屬為受判決的的利益提出救濟?」是筆者當撰文《諸慶恩聲請再審案》以明天下讀書人。

俗諺說:「神也是你、鬼也是你。」日新法律第二期邢泰釗「檢察之鬼、Torment In Art」該二文,其附圖為林布蘭(Rembrandt)1636年所作之「刺瞎參孫﹙Blinding of Samson﹚」,邢某未必知悉舊約聖經《士師記》典故。大利拉(Delilah)與腓力斯丁人(Philistines)合謀對付「參孫」。畫作中只見爪牙合作,一位在背後挾持、一位手持鎖鏈綁縛拘束、另一位以刺槍瞄準心臟,最狠的一位身著盔甲者,直接持短刀刺瞎其眼睛。恰如邢某自稱:「鮮活重現暴力的殘酷,當真令人觸目驚心。」但省思該圖,群獠分工合作虐民,猶如檢方之鬼?

邢某長年包裝作秀,編書成癖,自許包公,唱戲入魂,正是檢方腐敗之源。檢方向被害人家屬追討利息,顯見在「弱勢被害人傷口撒鹽,更與民爭利」,表面暢談保護被害人有什麼用?(詳拙文:檢方向弱勢被害人討要利息之省思2022年10月南檢葉淑文麾下檢察官用《洗錢罪》起訴一位「心智只有9歲的被告?」筆者引用「邢語」諷評:「(檢方)不論如何包裝,都是『眾凌寡、強欺弱』的卑劣行徑!」不知邢總長以為?自打臉啪啪啪響,成日空話虛言,實際行為卻是如此卑劣可惡!檢方長年作秀,邢泰釗創設「幸福司法便利店」、莊榮松(邢泰釗2.0)「豬瘟期間、行銷私製香腸」(詳拙文:檢察長行銷私製香腸),如今《司法獒犬》洪信旭(10/20)率領「雄檢」變身「河東精品OUTLET MALL」,足徵本末倒置,當被害人損失及痛苦時,雄檢自嗨「河東精品」、自稱「雄檢OUTLET MALL」乍現歡樂之境,令人啼笑皆非。邢泰釗、莊榮松、洪信旭一脈相承、鑠法薪傳,譁眾取寵作秀之癖宛然,觀爆料「向上校投降承諾書照片」為雄檢提供給媒體,更可證洪某作秀青出於藍,他日必青雲直上矣!

*作者為執業律師、高雄律師公會第15屆人權委員會召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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