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令信觀點:蔡英文記得曾答應小燈泡,要把社會的洞補起來嗎?

2018-07-07 07:00

? 人氣

事實上,每一個犯罪行為都代表著一個家庭與社會不安全,訴諸於暴力本身就是對於個人的身體或生命的迫害,犯案數量愈多意味著社會的不安定因素更多,對於社會治安的威脅與風險會更形升高。可惜的是邱部長只知道玩弄話術,他的說法,「如果不去檢視相關原因,去執行(槍決)一個不按程序,跟發生案件沒有相關的人,道理上很奇怪。」像鄭捷、王景玉等嫌犯在隨機殺人的過程中是在現場被捕,又有現場目擊證人做了見證,法官的判死/判生不就是憑著證據來說話嗎?既是如此,法務部長怎可把自己不去執行死刑的責任丟給法官,說執行槍決「若是不去檢視相關原因」就像「不按程序,去槍殺銀發生案件無關的人」,這個道理很奇怪。邱部長此論,完全否定司法審議的過程,也無視相關的司法救濟制度,根本來說,就是過往所有的死刑判決都是「錯誤的」,他當部長不能去執刑死刑,以免殺掉與此案無關的人。至於無辜的受害者,邱部長與小英都沒有提到任何一個關懷的字眼,只關心死刑犯的人權,卻完全忽視了受害者的人權,這是蔡政府給社會大眾的「印象」。

[啟動LINE推播] 每日重大新聞通知

防範誤殺、避免濫殺無辜這是對的,只是請教邱部長,就因為怕殺錯人而就不執行死刑,任死刑判決無期拖延,又不相信法官/檢察官/律師三造的論辯與最後判決,那麼法律的基本精神與功能又在哪裡呢?民眾所期待的公平正義又在哪裡?

20180704-監委陳師孟以「另案」約詢前總統陳水扁,並陪同拜會監察院長張博雅後,受訪。(陳明仁攝)
監委陳師孟以「另案」約詢前總統陳水扁,並陪同拜會監察院長張博雅後受訪。(陳明仁攝)

看看阿扁「保外就醫」還可以隨意參加音樂會或扁友會…..隨心所欲趴趴走,中監所能做的就只有「要求說明」「口頭警告」既不痛又不癢地「提醒」,還要被扁家「反嗆」。同樣吳淑珍因案需要入監服刑,因考量她的身體狀況,並未發監執行,那麼她又是由哪個單位來「監護」?她現在人真的在家裡養病?還是……扁珍的處遇與現況,社會完全沒有人知情,這種情況又是誰「縱容」的?相對於在監的受刑人,想要申請「保外就醫」卻遭駁回者,這樣地兩種不同的執法,公平嗎?

更荒謬的是新監委陳師孟可以「為所欲為」地要為阿扁翻案,完全無視於扁珍在司法途徑中已經確定的罪刑,還有海角七億貪汙的事證,更無視於阿扁現在的身分是受刑人,在小英未下「特赦令」前,扁的身分還是受刑人,把受刑人當上賓,對於所有辦扁案的人視為「寇讎」,這又是誰縱容陳師孟可以如此「瞎搞」,任意踐踏司法尊嚴呢?

最麻煩的還是小英一口一聲地轉型正義,一口一聲地堅持改革,特別是司法改革這一塊,要符合民意地去改,結果卻是完全兩套並行,凡是合乎民進黨利益的有任何犯錯或罪刑,都可以「從輕從寬」,反之,對手黨或團體所有言行都是「從嚴處理」,這樣的改革不僅不公平更違反正義,同時更是離開民意愈來愈遠,只是小英還是執意要完成這樣的司改,從邱部長的論述就可以看出,小燈泡的案件,家屬可以爭取到的就是傷心、傷心還是傷心。裁判的庭長宣讀完判決理由後,還好聲提醒王景玉:「希望你有病識感,要吃藥才會健康,自己要努力,知道嗎?」那麼沒有病識感的受刑人呢?難道就可以因病殺人,最後又因病而不用判死,這是怎樣的司法邏輯?又是一個怎樣的司法改革呢?

*作者為銘傳大學新聞系主任

喜歡這篇文章嗎?

孔令信喝杯咖啡,

告訴我這篇文章寫得真棒!

來自贊助者的話
關鍵字:
風傳媒歡迎各界分享發聲,來稿請寄至 opinion@storm.mg

本週最多人贊助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