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令信觀點:為選戰蹭聲量,霸凌無辜者的名嘴

2022-09-28 0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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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嘴周玉蔻在台北地檢署與帶著張淑娟前往提告的台北市議員王鴻薇口角。(柯承惠攝)

名嘴周玉蔻在台北地檢署與帶著張淑娟前往提告的台北市議員王鴻薇口角。(柯承惠攝)

在北檢前上演了兩個女人的口水戰,雙方用到的字眼都是對對方最不滿的反應,可以說情緒都達到最高點。問題是真正的女主角到北檢按鈴申告,她的情緒、還有尊嚴完全沒有受到其中一位名嘴(就是製造這場混戰的始作俑者)的尊重。硬是要堵在這位女主角前表示要向她道歉,不管人家是否願意接受,就是要「強硬道歉」,這真的是要表達自己是誠心誠意認錯?還是只是形式上點到了!事後就可以在網路上繼續PO文表示「我有道歉哦!我沒有錯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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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名嘴讓人最感到疑惑的是:她強調在追求新聞真相,她絕對堅持到底。問題是這場指名道姓直指女主角就是23年前一場緋聞案涉嫌人,在這位名嘴揭露之前不就是要應該查證清楚,找到確鑿證據之後才來報導/評論。可惜的是她根本沒有掌握到這樣的證據,誤信別人所供的錯誤訊息,就自以為「找到了!」可以發起攻擊了!結果馬上被23年前主跑這條新聞的同報社記者打臉,根本就是認錯人與胡說八道!讓這位名嘴立刻成了媒體與網路流傳「最佳負評人物」。她這是在追求真相嗎?

這位名嘴讓人更不解的是,她接著的動作竟然是到處拜託人要找女主角的電話,一位從事新聞工作至少有30多年的媒體工作者,竟然在揭發「當事者」涉及緋聞案之前,沒有向當事者查證,這是在追求真相的新聞專業的表現嗎?沒有向當事者查證,不就是只有一面之詞,會引用一面之詞而來報導/評論,不就是刻意帶風向或者「有意」要陷當事者於「泥淖」或不義嗎?讓人家有理說不清嗎?這樣做對得起自己過往所接受的新聞專業訓練與新聞倫理的自律要求嗎?事後才來要當事者的電話,不正顯示這位名嘴想要「彌補」/「威脅」對方來化解自己的錯誤「窘境」嗎?

最讓人不解的是這位名嘴跑到北檢當著記者的面要向女主角與全世界道歉,還自稱若是新聞報導有錯就該道歉,接著再繼續追查真相,這才是媒體工作者應該有的作為。然而在北檢前面引爆口水戰,指對手議員是在利用女主角來炒作政治紅利,試問:女主角為維護自己的名譽,要求法院還她一個清白,這是為了政治嗎?(她既沒有參選市長也沒有參選市議員,何來政治紅利?)同樣的這位維護女主角的市議員不就是在保護女主角來要回自己的清白,又有何種政治紅利可言?

2022026-前中華民國小姐張淑娟26日至台北地檢署對周玉蔻提告。(柯承惠攝)
前中華民國小姐張淑娟莫名其妙被捲入選戰,圖為張淑娟到台北地檢署對周玉蔻提告。(柯承惠攝)

反觀這位名嘴口口聲聲說不要因為這場緋聞案影響台北市長選舉!我們想請教這位名嘴:從頭到尾不都是因你而引爆的嗎?不就是你咬出23年前的緋聞案嗎?不就是你直指女主角就是涉嫌人嗎?不就是你一口咬定這是會影響市長選情的,同樣也不就是你要求緋聞案的男主角之子退選嗎?結果不也就是你把新聞真相追成了「烏龍報導」?不就是你從一開始自己就先違背了新聞倫理與專業,到了北檢反過來還要咬對手在搞政治紅利嗎?……整場「秀」從頭到尾不就是你自己在操作一場「抹黑戰」?你的動機與道歉等各種動作,不就是在保護你所心儀的「特定的市長參選人」嗎?

這位名嘴想做什麼都可以,但是別人就是不行!這位名嘴說道歉就是要道歉,不管當事者是否接受!這位名嘴說自己才是標準的盡責的媒體工作者,別人要有任何堅持或質疑就不是專業的新聞工作者表現。自己所作所為都是對的,完全不能容忍別人的「指指點點」,更容不了任何人質疑,這樣不是「霸凌全社會」與「霸凌閱聽大眾」又是什麼呢?

最後,還要再問一下這位名嘴:若是你是女主角,在角色互換之下,你會有什麼反應呢?在你掀起這場風暴之前,你曾認真考慮過女主角的感受嗎?曾同理到同樣身為女人,當名節受到這樣無緣無故的「潑髒水」,你會默默忍受還是大 擊呢?你口口聲聲說新聞要追求真相,問題是你根本只想要追求網路聲量與流量,根本站在特定既有的政治立場,來處理這條新聞,全程看不到你所謂的去認真追查真相與客觀報導,倒是流露出「捕風捉影就視為真相」的感覺,這就是你所謂的堅持追求真相嗎?這樣的新聞專業/素養/倫理,可以拿來教導新聞系的學生與後進嗎?還是拿來當做負面教材呢?

*作者為銘傳大學新聞系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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