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任昌觀點:以美國著作權訴訟案例,分析林智堅學位論文爭議

2022-07-18 0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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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上開案例套用至學位論文爭議,研究生有創作意志力以達成取得學位之門檻。陳明通主動提議、林智堅同意余正煌使用「林智堅的民調資料……初步所寫的東西」,最終呈現一個獨立、集合性、具有圖表、具有計量分析結果的著作。至於林智堅碩論的獨立性又是如何?觀察下表對二篇論文「表3-1」至「表3-7」的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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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正煌與林智堅論文中樣本的比較(作者劉任昌提供)
余正煌與林智堅論文中樣本的比較(作者劉任昌提供)

「表3-1」至「表3-7」的結構完全相同,不過是將「支持林智堅」改成「支持蔡仁堅」,而以「支持C」呈現。接下來衍生的議題是,陳明通所謂「林智堅當時初步所寫的東西」,是否包含「表3-1」至「表3-7」?更重要的議題是,為何林智堅「表3-1」至「表3-7」的總樣本數皆比余正煌的短少1至7筆?

在此,我們可以大膽地、深信陳明通與林智堅的說詞,相信「林智堅當時初步所寫的東西」包含「表3-1」至「表3-7」,余正煌「撿到便宜」的在2016年直接使用!輪到林智堅在2017年口試的時候,不過是將自己曾經「出借」給余正煌的「東西」,再「物歸原主」的呈現出來!

學術研究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所以看得更遠!林智堅將巨人的肩膀「出借」給他人使用,再拿回來使用時,有必要說明「表3-1」至「表3-7」是沿襲或模仿余正煌2016年的研究,更必須說明總樣本數比前人研究短少的原因。林智堅不交代、不說明,就有研究造假的嫌疑!也就是故意剃除某些顯著影響研究結果的樣本,以獲取更令人滿意的研究結果數據,得以自圓其研究論點。

最後,再呈現余正煌2016年與林智堅2017年碩論研究結論頁面截圖,是舊作(沉默者之作)優於新作(號稱原創者)?抑或新作優於舊作?讀者自有評斷。

*作者為德明財經科技大學財金系助理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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