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政改革必須積極進行。然而,憲政改革絕不能成為轉移焦點的煙霧彈,更不應成為迴避修法改革的藉口。因此,為了實踐「人民作主」的理念,我們決定發起新一波的「還權於民」運動,在立法院推動「公投法的補正」與「罷免法制的修正」,號召所有的台灣公民,共同加入要求代議士修正不合理的法律,將憲法直接民權還給人民的行列,透過積極的行動,奪回屬於國家主人的權利。
【我們的訴求】
一、補正公投法
1. 擴大全國性公民投票之適用範圍,包括對外締結的條約及協議
2. 廢除公投審議委員會之設置
3. 公民投票提案門檻降至萬分之一
4. 公民投票連署門檻降至百分之一‧五
5. 建立電子提案及連署系統
6. 廢除百分之五十投票門檻,改採簡單多數決
二、修改選罷法
1. 罷免提案門檻降至百分之一。刪除軍公職不得提議之規定
2. 罷免連署門檻降至百分之十,連署期間延長為三個月
3. 建立電子提案及連署系統
4. 廢除50%投票門檻,改採簡單多數決
5. 廢除「罷免不得宣傳」、「不得與選舉同時舉行」、「一頁多位連署人」、「母法未定之填寫欄位」等各項不合理程序限制
【我們的行動】
一、拜會朝野主要政黨領袖
二、要求立委簽署修法承諾書
三、全國巡迴說明動員
四、「318還權於民」立法院繞行包圍
五、「410還權於民」立法院外人民大集結
林義雄。(蘇仲泓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