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言論自由三十週年快樂

2022-06-05 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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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一百條修正至今已滿三十年,企盼上一代努力為爭取言論自由的心血不會成空,我們的下一代無須因為說實話而遭牢獄之災。(圖/取自Pixabay)

刑法第一百條修正至今已滿三十年,企盼上一代努力為爭取言論自由的心血不會成空,我們的下一代無須因為說實話而遭牢獄之災。(圖/取自Pixabay)

學生時代的回憶 

回想1988年開始的520農民示威運動激盪我們內心,當時還是年輕學生的自己為之澎湃不已,後來又目睹1990年為廢除當時的萬年國會及政治制度的僵化,各階層自動自發參與野百合花運動,社會經過各種為民主和自由進行的抗爭,又進一步提升到廢除刑法100條以保障人民的言論自由為目標,因為那是憲法保障的基本人權!自從一甲子前的黨外運動以降,到避免情治單位拿著雞毛當令箭,以刑法第100條惡法為本而無限擴充,將所有與當權者相左言論都扣上意圖顛覆政府的大帽子,我們現在擁有的言論自由絕非平白無故,而以上各項進程都是數代前輩用血汗甚至蹲黑牢日子換來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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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使黨錮之禍再現 

這些年除了關注每天公布的疫情外沒有看過有關單位記者會;一方面沒空,一方面對這些行禮如儀的操作也沒有興趣。不過週日閒來無事時畫面上刑事局記者會倒引起我的好奇?一來閒閒沒事二來小時候對警察單位如此大陣仗的場面,只會出現在緝捕槍擊要犯的記憶中,心想作為嫌疑人的主角必是頭頂生瘡腳底流膿之徒! 萬萬想不到直播記者會目的只是要向大眾清楚告知,該單位目前沒有要未因當事人在網路的意見表達而進行偵查?高層揚言要查辦網路言論已非首次,眾人心生畏懼之餘,當然可以理解相關單位體承上意後採取的後續行動,但是做法必須謹慎而細緻,切勿陷入歷史上如東廠遺臭萬年的窠臼,舉措不當的言行只會使社會誤認為黨錮之禍再現,所以必須慎之又慎。 作為調查犯罪主責機關,該單位責任本就該將證據範圍內做到有嫌疑就查,有案就追的毋枉毋縱,調查輿情本就是刑事局份內工作。只要做得正行得穩,依法辦案就該主動偵查而根本無需向社會交代,如同在職場中完成該做工作般,何需上工前還要獲得上司允許因為那就是職務內當責,偵查如皇后貞操不需質疑,多此一舉的說明不知所為何來? 

藝人郭彥均因在臉書分享醫護朋友敘述「小孩越來越慘」、「看到這麼多孩子,就這樣走」,被許多網友出征。(取自臉書)
藝人郭彥均因在臉書分享醫護朋友敘述「小孩越來越慘」、「看到這麼多孩子,就這樣走」,被許多網友出征。(取自臉書)

確保人民權利受憲法保障

忽然思及往日讀到的故事:納粹掌權下有死刑犯於槍決前回憶往事:政府剛開始抓猶太人的時候自己不會關心,反正我又不是猶太人?政府剛開始抓共產黨的時候依然不會關心,反正我又不是共產黨。政府剛開始抓反納粹言論的時候還是事不關己,反正平時沉默寡言也抓不到自己。到了最後政府要抓我的時候已經沒有任何人有意見,因為事到如今大家都已經去集中營了,雖然我們未必關心政治,但是政治依然關心你!

雖然我們都覺得言論自由如呼吸空氣般自然,但不代表擁有這種權利對人民不重要,疫情嚴峻當下請多用心在防疫工作而非投注資源在減少大眾討論的白工,那是對岸控管輿論的手段而不是大有為政府該管理言論的方法。司法調查稍有不慎極易落入往日白色恐怖的錯誤,此非舉世淘淘幸福之地該出現的。筆者愚見網路發言中「這麼多」的文字形容缺乏量化基礎,應該直接言及人、事、時、地、物以避免群眾恐慌!最簡單的改善方法還是明確表達至何時造成何人數的不幸往生,以免主責單位有散布農場文與假訊息之顧慮,無的放矢之不舒服感受下進而使撰文者因社維法之規範而受調查。

時光飛逝,刑法第一百條修正至今已滿三十年,企盼上一代努力為爭取言論自由的心血不會成空,我們的下一代無須因為說實話而遭牢獄之災,勿讓往日父輩曾經在威權專制統治下的遭遇再落在後代子孫,民主政體不會走回頭路,將以往白色恐怖的錯誤徹底掃入歷史灰燼中。居高位者須切記現今教育普及而民智大開,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的時代已是昨日黃花,往日政府控管腦袋與舌頭的一言堂已一去不復還。

*作者為理工愛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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