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地帶—倫敦警方視線下的非法妓院實錄

2018-04-18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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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易斯說,她自願做一個性工作者,支持賣淫合法化。(BBC中文網)

路易斯說,她自願做一個性工作者,支持賣淫合法化。(BBC中文網)

根據英格蘭法律,個人賣淫無罪,但聚眾賣淫則等同經營妓院,屬於非法,最高刑罰可達7年。

古代,人們把妓院稱為「青樓」。在香港,有所謂「一樓一鳳」的說法,也就是在一個住宅單位內有一個妓女從事賣淫行業。

在倫敦市中心的一幢維多利亞時代建造的大樓裏,多名女性在其中一個公寓內從事性工作。

英國廣播公司BBC維多利亞・德比希爾(Victoria Derbyshire)節目組的記者走訪了倫敦一個賣淫場所,與老闆和性工作者對話。

普通公寓

從公寓的外表和內在來看,它完全不符合人們心目中的「青樓」形像。

儘管英國法律禁止妓院,但在英國仍然有很多妓院利用剝削那些受制於老鴇們的偷渡婦女或有毒癮的婦女。

但是這個妓院卻完全不同。

公寓裏面看起來很現代、很舒適、很溫暖,沒有骯髒的窗紗,也沒有破舊的牀單。

公寓的起居室裏,棕色翻毛皮沙發上坐著兩名女子:來自羅馬尼亞的「切拉比」穿著暗紅色的胸罩和內褲,腳蹬一雙普里馬科(Primark)肉色高跟鞋。

她旁邊坐著的是「佳寧」,穿一件黑緞短袍,裏面是紫色的內衣褲。

她們倆都很友好,不過很謹慎。

「道德評判

公寓裏的另一名女子路易斯,很願意談談她的工作情況,也願意出境拍照。

路易斯是英國人,有海洋生物學文憑,為此她借了兩萬英鎊的學生貸款。

她說,她寧願每周工作三到四天出賣自己的肉體,而不願去加油站每天工作12個小時:賣淫每周最多可以賺到900英鎊,而加油站只能拿最低時薪。

她也很不喜歡人們對賣淫的成見。

社交媒體上,女性的照片每天更新吸引更多的客戶。
社交媒體上,女性的照片每天更新吸引更多的客戶。

對她來說,賣淫是她的選擇,而且她並沒有被人剝削。

她說:「我很固執,覺得自己做這一行沒什麼不好,不喜歡人們把他們的道德評判強加在我頭上。」

「我也不希望人們覺得我是吸毒上癮,或者我是被迫,被威脅被拐賣的。」

「我在這裡,就是一個正常想賺錢的人,想有個穩定的將來,做這份工作因為我願意。」

跟她的談話,每隔10分鐘會被電話或者門鈴打斷,有人打電話預約或者有人上門來「赴約」。

客戶每消費半個小時付費70英鎊,其中,接客女拿45英鎊,妓院拿25英鎊。路易斯最忙的時候,一天能有八到九個客人。

這個妓院裏有11名女性和工作人員跟我們談了話,他們都說是出於自願,而沒有受任何人的操縱控制。

我們不准與客人說話,他們誰也不知道我們去過。

沒有任何人能告訴我們,鄰居們是否知道這個公寓裏每天的活動。

「英俊紳士」

其中一名女工,或者說「接待員」已經在這個行業超過20年。據她說,這20多年來,顧客們的情況已經發生變化。

牀頭的男性健康雜誌
床頭的男性健康雜誌

她說:「有很多更年輕,更英俊的紳士上門,你想不到他們需要花錢買性,但是對他們來說這比約會來得容易。」

「有時候幾個朋友會在晚上出去玩之前結伴一起來。這已經越來越成為常態了。」

從客廳到通向兩間臥室的走廊有兩道門,還有一個小小的浴室。

這兩個房間的布置看上去像中檔的酒店——米色的牆、深灰色的被套還有幾個絲靠枕。

在雙人床的兩邊都放了木製的床頭櫃,裏面放了很多包嬰兒濕紙巾,還有尿布袋——可以裝用過的保險套。

床頭櫃上放著一本男性健康雜誌,看上去被人翻過好多遍。

在接客的空閒時間,公寓裡的女人們會喝喝茶,刷刷手機,還會嘲笑一個客人,他希望佳寧假裝把他拋棄了。

讓人驚訝的是,妓院老闆卡爾,是個做過警察的人。

卡爾45歲,有一個孩子。他說這個事情,他已經做了15年。他女兒現在十幾歲了,完全不知道他的工作情況。

在英格蘭和威爾士,開妓院違法,但是賣淫和買春卻是個人行為,並不違法。卡爾說,他對此事違法並沒有道德良心上的不安,因為他根本就不認同這樣的法律,而且他也不剝削這些為他工作的女性。

他說:「我們不允許毒品,不准未成年女孩工作。我們檢查每個人的護照。」

「如果我們懷疑任何人不是出於自願來工作的,我們就給警察打電話。」

「我可能坐牢」

卡爾說,過去15年裡,他曾經給警察打過兩次電話。

他說,當局完全掌握他經營妓院的情況,還宣稱當局願意讓他繼續下去,只要這些女性都在安全環境下賣淫。

不過,他承認「如果他們關了我們的生意,我有可能坐牢。」

維多利亞·德比希爾採訪卡爾。
BBC維多利亞・德比希爾(Victoria Derbyshire)節目主持人維多利亞·德比希爾採訪卡爾。

「不過那樣一來,就會有15到20個女孩子不得不找別的地方工作了。」

全國警察總長委員會(The National Police Chiefs' Council)賣淫和性工作部門的負責人是助理總監丹・瓦吉佐維奇。他說,有人犯法,警官們在決定檢控是不是最恰當的對應方式之前,將從一系列方面總體考慮,其中包括性工作者的安全問題。

「針對賣淫問題,僅僅靠執法已經證明是不夠的。」

他說,執法的重點仍然是「打擊那些利用自己的地位剝削弱勢群體的人。」

卡爾和路易斯希望賣淫合法化的同時,女權主義者朱麗·賓德爾說,讓妓院合法化只會使情況更加惡劣。

賓德爾曾經就賣淫行業寫過一本書,她在調研過程中曾採訪了100個賣淫婦女。

她說:「賣淫合法化對所有人有利,只對老鴇不利,這就是一個幻想。」

「對那些自願賣淫的女性來說,她們這麼做的目的也是為了謀生。對買賣女性的身體,我們不能接受和縱容。」

卡爾和路易斯說,他們都繳納所得稅。

卡爾和他太太開了一個有限公司,註冊為提供陪伴的服務機構。

卡爾說,他的稅前年收入是60000英鎊。

路易斯同意卡爾的觀點也認為妓院應該合法化。

她說,「如果我靠自己(而不是在妓院裏),法律上允許我這麼做,但是我就完全由客人擺佈。」

「我可能會被進門的客人強姦、毆打、搶劫。」

「如果我在妓院工作,有別的女性在附近,還有接待員,這要安全一百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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