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進嘉觀點:取消「監護處分」年限,並不能避免殺警案再現

2022-02-05 0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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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以上過程可知,鄭嫌在犯下殺警案前,其實我們有很多次機會可以避免後來的憾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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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11-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等團體11日召開「反對無效監護處分修法」記者會。(柯承惠攝)
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等團體召開「反對無效監護處分修法」記者會。(柯承惠攝)

真正避免殺警案再現的處方在:強化精神醫療網

筆者不才,去年10月5日在貴刊提出「強化精神醫療網的建言」,簡要如下:

一、讓所有需要精神醫療的人,都能進入醫療系統:(1)從學校、社會、媒體教育,增進民眾精神心理衛生知識,去除大眾對精神疾病污名化。(2)給予精神病人家屬足夠的支持,當病人惡化時,家屬知道如何求助,並確保此求助系統隨時順暢運作。(3)加強政府第一線人員(主要是警消、衛政、社政人員)精神醫學在職教育的持續訓練,讓他們都能辨識精神病症狀、評估自殺與暴力風險,了解緊急送醫流程,並建立緊急諮詢專線。

二、對於在社區治療的精神病人予以有效的追蹤關懷:(1)擴大目前健保署「思覺失調症病人醫療品質改善方案」,針對曾進入醫療系統的思覺失調症病人,由政府要提供誘因,醫療院所聘請個管師負責追蹤,確保病人持續就醫。(2)醫院追蹤困難、或無法追蹤者,再通報給衛生單位處理,降低地方衛生單位的負荷。(3)增加衛生單位追蹤關懷人員,提供足夠專業督導人力,並跟醫療院所個管師建立暢通的雙向聯繫。

三、修改精神衛生法,完善「強制社區治療」的法條:目前的強制社區治療落實有困難,因為一組人(醫師、護理師、護佐)外出家訪成本過高,政府給予的點數不足,醫療院所不願意申請;即使已核准「強制社區治療」的個案,在醫護家訪去打長效針劑時,如果病人不開門或刻意不在家,即使有員警協助,也不能違法破門而入,根本無法達到強制治療的效果。政府應修精神衛生法,落實「強制社區治療」。

蔡英文政府說要修補社會安全網的漏洞已近六年了。但是,社會安全網的補漏,如果不是補強精神醫療網,讓精神病人能好好治療,避免因病犯罪,而只是修法取消「監護處分」五年的上限,意圖將犯案的精神障礙者關起來、關久一點,如此不僅違反精神障礙者的人權,根本沒有解決任何問題!

*作者為精神科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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