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克培觀點:集思廣益去除酒駕魔鬼

2022-01-08 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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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市府警察局在路口強力取締執法,以達成嚇阻酒駕的效果。(圖/高市府提供)

高市府警察局在路口強力取締執法,以達成嚇阻酒駕的效果。(圖/高市府提供)

台灣酒駕橫行,2021年1到10月,全台共計261人因此死亡,較2020年增加22人(9.2%),嚴重不等的無辜受害者更不知凡幾,顯然執法者過去對酒駕者的處罰無關痛癢、根本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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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聰明人絕對不少,除了新聞已報導未來可能的方法之外,應該還有更多更有效的手段可行,多管齊下、除惡務盡,給其他用路人一個免於恐懼的自由。筆者拋磚引玉,建議立法如下:

1、將酒駕之車明顯漆上「酒駕害人之車」六字,看那位親友有膽或好意思再坐乘此車,此舉目的就是要引人側目、對它產生嫌惡,其他車子和人也知警惕、避開。並規定每三個月去監理所報到檢查,若被塗消,則立即沒收拍賣,所得捐助弱勢團體。

2、住家處所漆示「酒駕者之家」,至少維時半年,讓酒駕者家人陪著丟臉。

3、分別通告酒駕者(以及同車者)的工作機關、同學、友人、群組、村里長……,請他們一起勸阻、鼓勵、監督,不要再犯。

4、酒駕復發率高,不可輕饒。因此,再犯者,一律強制以「毒癮者」就收住特別機構戒癮,費用自付,三犯者視同惡性重大流氓,立即入獄。

酒駕者的隱私和自由固然可貴,但是公眾和其他用路人的生命和健康權更重要,不是嗎?

*作者為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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