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穎杰觀點:何謂永續?— 初探2021年能源公投政治之三

2021-12-24 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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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責任漂綠:

2019年全國總碳排2.87億噸,分屬六大部門,環保署盤點製造部門占五成以上。就算三接大潭8、9號機現在已經上線發電,貢獻能源部門的減碳效果也只有約100萬噸(以溫管法規定分配碳排)。但兩黨都誤導民眾,把主要責任推給發電廠。表面上,兩黨在能源議題鬥得天昏地暗,實則共同幫製造部門推卸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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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愛國漂綠:

一般民主國家的社會學、政治學常識乃分為政府、資本、民間社會的制衡互補關係,在台灣被政府扭曲成:民眾必須服從政府自行核定的開發案來「民主治理」,或是要配合政府欽定的「每年用電成長2.5%」框架來追求「減碳」,彷彿重播日本殖民時代栽培「御用紳士」、「愛國婦人會」,分化台灣民間社會的歷史。「現在我們台灣,也漸有急進派和穩健派的分化,這是不能否認的事實,又是進化的過程。御用報紙也大搖大擺地議論急進派和穩健派的對立。」(蔣渭水,1927)

針對台灣政治運動陣營內部激進與溫和路線的內訌,台灣總督府當局極早即有計畫地擬定對策,促其猜忌對立、芥蒂橫生,激化左翼更趨激進、拉攏右翼製造分化,最後官憲收網,自左而右一一遭到各個擊破,終至全面瓦解。(陳翠蓮,1987)

20211218-四大公投投票所開票。(顏麟宇攝)
經歷本次能源公投,應可視為台灣仍處於30年來「漂綠民主」的體制。(資料照,顏麟宇攝)

5.減碳漂綠:

雖然無法幫永續發展安立一個「完美定義」,但至少聯合國開出17個面向。兩黨長期以來打著減碳口號,既不敢得罪製造業、營建業,又把其他面向當成附庸,造成更多後遺症。正如林憲德(2008)預言的

「綠建築」只是對於人類破壞環境的一點點療傷而已,別讓它成為破壞環境的白手套。同時也呼籲政府官員,寧可不要執行「綠建築政策」,千萬不能讓「容積率獎勵」造成子孫的浩劫……本人身為我國「綠建築制度」的催生者,基於環境良心,不得不在此鄭重呼籲相關單位,應該立即制止這種糟蹋環境、禍延子孫的暴行。坦白說,處於大量耗能、嚴重浪費的時代,現行「綠建築標章」只是以節能、節水百分之二、三十為目標而已,但是容積率獎勵所帶來的資材消耗、能源負擔、二氧化碳排放、交通超荷、公共設施不足、擴大城鄉差距等,其危害程度是千萬倍於「綠建築」之貢獻度的。

歸根究柢,國際呼籲「減碳」背後的邏輯,是害怕全球暖化破壞生態環境,威脅人類生存。兩黨平常放任毫無節制土地開發,又讓工業部門為所欲為,形同政府直接出手毀掉台灣生態環境、生活環境,炒爆房價讓台灣人難以生存。高層官員反而自鳴得意,自以為站上世界舞台而睥睨蒼生,彷彿時間停止在 蔣總統時代。

6.主體性漂綠:

長期由政商高層主宰開發並壟斷土地資源,以至於老百姓被政府隨意迫遷,苦於高房價無立錐之地,宛如被蛇盯上的青蛙。政府猶然津津樂道炒作新建案的潮流,導致台灣民間主體性幾乎蕩然無存。連1980-90年代的民間社會都敢直斥政府不用討好美國引進核電,並從文化、政治、經濟、工業、勞動、權力、環境、知識論多面向批判以建構台灣民間主體性(參見《林俊義文集》、《宋澤萊小說集》、《台灣環保聯盟史料彙編》)。反觀本次公投,民間媒體充斥經濟成長、穩定、建設、忠黨、愛國之流論述,不忍卒睹。 

民間既然缺乏真實主體性,近年來各種台灣歷史劇,讓老百姓回味「劇中的台灣人主體性」自我陶醉,跟馬政府時代推銷的「蔣家統治下的中華民國主體性」,可謂異曲同工之妙。這些「假的主體性」反映在社會上,就是多年來政商高層、皇親國戚都熱衷於能撈就撈,把台灣(社會成本、環境成本)當提款機,在洋人面前大談民主,然後屁股拍拍移民外國。跟中國公司雇用洋人臨時演員假裝談生意、開會。自抬價身價、自我滿足「民族自信」,如出一轍。

綜上,兩黨漂綠的作為,其實就是憑藉政治權力,跳過正當民主程序,拿「實證科學」畫大餅(核電烏托邦、2050減碳目標),畢竟只是虛有其表的邪惡,害台灣民眾無法抵達「真實」。至於我國民間社會何時才能掌握真實主體性,自主決定國家的發展方向,下一個關鍵點應該就是2025年公告的各縣市國土計畫功能分區。尤其是正在進行的「鄉村地區整體規劃」以及各縣市區段徵收,將決定我國農民、生態環境與鄉村地區的命運。民間社會能否有力團結廢除區段徵收,以及「鄉村地區整體規劃」能否由在地民眾實質參與,或是依然由政商高層輾壓庶民,留待日後觀察。 

*作者為政治大學第三部門研究中心研究員、德拉瓦大學能源及環境政策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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