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岡儒觀點:從檢察長行銷私製香腸,論檢方熱愛作秀與法制觀念缺乏

2021-09-19 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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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苗檢的壹則趣聞。請問:速限六十公里之路段,被告嚴重超速肇事(超越時速一百公里)?民眾看了什麼感想,或習以為常吧。苗檢新聞稿「苗栗縣竹南鎮車禍案件說明(8/14)」就是在講被告超速肇事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而該被告肇事,依新聞稿並未載「有無酒駕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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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新聞稿有多荒謬?」簡單說,就是被告超速肇事,監視器畫面事證明確,檢察官向法院聲請羈押且獲准(理由:「考量葉姓男子日前在台南市才因闖越紅燈、逆向行駛經警方認定涉嫌公共危險罪移送偵辦,若不羈押將難以防免其再次危險駕駛傷害他人之風險,而有羈押之必要」)。苗檢想要講什麼?說苗栗地院已背書,法官裁准羈押對嗎?重點是「比該案情節嚴重的肇事狀況多的是」況且該被告前案確定沒?請注意罪疑惟輕,沒判決定讞前都尚不足為證徵。舉最簡單的「(酒駕/未酒駕)超速100公里(未肇事)」,請問羈押還是不押?或是否只要(酒駕)超速肇事一律聲請羈押?省思可見端倪。以後可要萬分小心苗檢的辦案標準。

最微妙在這裡:「本署(苗檢)陳松吉檢察長強調,為了維護民眾用路安全,檢察官與苗栗縣警察局對於此類危及公共安全之危險駕駛行為,必定嚴加查緝、絕不寬貸,也在此呼籲駕駛人在道路上遵守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切勿以他人權益冒險造成無法挽回的遺憾。」以上新聞稿是要表示:「檢察官開始上街查緝危險駕駛行為?檢方陪同警方臨檢麼?」檢方辦案是什麼流程,苗檢檢察長陳松吉怎突然像是警察局長,然後又像是交通大隊的?可惜回頭看看台中地檢前檢察長陳宏達告警局案,警方可是不甩陳大檢座的(拙文:檢察官告警局—一張300元罰單的寶貴法治教育)。

檢方落實訴追犯罪為主要,戒慎避免成日歌功頌德

檢察官依法偵查犯罪,手上握有公權力,其偵辦查緝方法必須嚴謹及用心,而不是只想作秀辦大案,然後以登上新聞來作為判斷升官、升遷的內部標準。當正事不幹只愛作秀,可憐的真的是人民們。回頭舉雄檢為例,迄自2021年8月31日止,網站新聞稿第1頁共計30則(檢方官網固定格式),其中請看以下筆者製表之新聞稿標題(順列):

編號

日期/標題

(8/30前之原本排序,請參照標題或日期)

說明及備註:至9/5為止,新聞稿內容,經檢視9/3雄檢另新增2則,以下為8/30前資料
1 但願人長久牽你渡難關-關懷受保護管束人(8/17) 檢察長莊榮松更「親自行銷」受保護管束人自身經營之產品(香腸),呼籲同仁與社會各界踴躍採購。
2 高雄地檢署110年度中秋節受保護管束人公益關懷活動(8/12)

「大手牽小手,月來月圓滿,讓愛發送」公益關懷活動。受保護管束人子女特別向莊檢察長獻上親手製作的感謝信函(獻上大大的愛心卡片表達親自感謝?)。

筆者為法務部更保會高雄分會委員,先前就質疑:「疫情嚴峻期間,叫小朋友們來幹嘛?」

3 疫情送暖,執行有愛(7/6) 落實法務部部長蔡清祥指示「防疫不缺席、紓困不遺漏」以及抗疫「加快」、「加強」、「加碼」為核心原則…本署秉持刑罰寬容之刑事政策予以特別寬容處理,繼續建構執行有愛之高雄地檢署。
4 雄檢挺你,攜手抗疫--高雄地檢署結合三大協會資源協助司保對象緊急紓困」(6/29) 檢察長莊榮松呼籲署內同仁一起或向外宣傳並「大力團購」,提升銷量,協助個案渡過難關。
5 雄檢辦理受保護管束人母親節關懷活動「芬芳母親節走過人生好味道」(5/6) 邀請到中華芳香精油全球發展協會的魏O婷老師,來介紹不同精油的紓壓效用及簡易按摩方式。
6 祝福受保護管束人「HAPPY 牛 YEAR」(1/13) 希望在冷凜的寒流中能為其帶來溫暖,勉勵其迎接新牛年,應仿效牛的精神,勤勉、耐勞,穩穩地一步步向前,勇於面對困境,永不放棄希望。
7 司保據點雄便利全人再造更 Easy—高雄地檢署、鳳山區公所、慈濟高雄分會共同推行鳳山區柔性司法(1/8) 「慈濟高雄分會」於 95 年 7 月加入輔導行列,每月由 1 位師兄姐至活動現場分享人生經驗,傳遞常存感恩、知足、惜福之心,多年來在地化的輔導成效卓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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