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岡儒觀點:從檢察長行銷私製香腸,論檢方熱愛作秀與法制觀念缺乏

2021-09-19 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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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檢的檢方大秀?檢方兩大家長帶頭違法

只談雄檢似乎不妥,那挑一個中部的苗檢好了,比對兩個檢察署的新聞稿可見苗檢至少沒過度歌功頌德,但真是如此嗎?2020年12月11日苗栗地檢署發表會,署誌標題是「貓貍法語,檢方有情」,裡面可是講述洋洋灑灑的歷任苗檢檢察長介紹,有興趣的讀者可以下載來看。筆者看完的心得很簡單,就是歌功頌德且唯恐功勳無人知曉,講的每位長官跟聖賢先烈依樣(包含現任法務部長蔡清祥及檢察總長江惠民),果真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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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發表會上,檢方首長以法務部長蔡清祥及檢察總長江惠民為首,率眾聆聽原住民小朋友們載歌載舞表演,檢方長官們笑容燦爛跟開花一樣,重點是什麼?去年12月11日與會的全部院檢高官全部沒戴口罩(註:請參考中央疫情流行指揮中心公告,自2020年12月1日起實施「秋冬COVID-19疫情防治專案」,務必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且經勸導不聽者,將依法開罰

這些檢方高層卻帶頭違法,該管苗栗衛生機關敢開罰嗎?當檢方兩大家長帶頭違法(不戴口罩),這本署誌又有多少可看性?在場共19位檢方首長高官,沒人敢有意見吧?當然,更深一層的檢方答辯,筆者已經幫諸位高官想好:「本件沒不經勸導。要不經勸導仍不戴口罩,衛生機關才能開罰。」那簡單,可否調閱活動當天的錄影?看看期間共幾小時?「還要人勸導才懂戴口罩」要這種檢方首長做什麼?最好跟筆者講「當天是拍照時,才拔下口罩」那筆者再舉證據打臉好不好?疫情期間為何讓原住民小朋友在上面載歌載舞表演,小朋友們都有戴口罩?小孩不懂事也就算了,您們這群高官大人看半天拼命鼓掌搞什麼?真該羞愧至死。

苗栗地方檢察署與苗栗地方法院舉辦苗栗地方檢察署署誌發表典禮,其中檢方兩大家長沒有配戴口罩。(取自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新聞稿)
苗栗地方檢察署與苗栗地方法院舉辦苗栗地方檢察署署誌發表典禮,其中檢方兩大家長沒有配戴口罩。(取自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新聞稿)

細數苗檢新聞稿中藏的細節,檢察長宣導交通安全?

接下來,請看苗檢「官網」新聞稿幾個標題:「苗栗縣竹南鎮車禍案件(8/14)、苗栗縣某土地公廟命案說明(8/13)、農會選舉查賄(2/4)、徐姓男子案件(2020/12/30)。」只看標題,老實說真的不知道是什麼內容(人事時地物都標示不清);舉例來說「徐姓男子案件」徐姓男子是誰呀?這可是檢方新聞稿公布社會俾利周知,連取個標題都不會,用心不足漫談什麼以民優先?但這些改善容易,就此打住。

「給苗檢保留顏面,以下筆者只談談苗檢兩個問題好了。」

一、「防堵兒少色情,苗檢迅速查辦(2020/12/14)」:

新聞稿載「有桃園市某李姓男子透過網路結識某 13 歲女童後,除對於該女童為性交、猥褻行為外,更引誘該女童自拍裸照透過通訊軟體回傳,並於2020年 11 月底上傳網路分享他人。」該案苗檢以現成證據抓人,自然無疑。但筆者曾就苗栗竹南地區網路公開販淫(魚訊)情色訊息之危害兒童身心某案告發,苗檢怎處理?答案是「直接簽結。」理由很簡單,網站伺服器在國外,電信警察無力查緝,迄今(9/5)該販淫訊息「竹南XXX(含價格/時間/次數)」都還公然掛在網上,任何青少年上網(免費註冊、無審核機制)都能查閱,這樣怎敢誇稱「防堵兒少色情?」新聞稿卻敢自稱「本署積極查緝兒童少年色情犯罪並無容忍空間」講的正氣凜然,實際辦案還不是只撿現成有證據的?(細部保障兒少權益防範網路色情之公聽會或法制研究,請容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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