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珍專欄:管中閔退一步,則大學獨立自治將無死所!

2018-01-26 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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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18-立委陳宜民找國防部,衛福部及愛滋NGO協調愛滋生遭退學事件.衛福部疾病管署署長郭旭崧(陳明仁攝)
陽明大學校長郭旭崧也有資格爭議,而且,該校遴選委員召委張鴻仁和郭也在同一家公司擔任董事和獨董。(陳明仁攝)

管中閔兼任台灣大哥大獨董,而台灣大副董事長蔡明興又是遴選委員,到底有沒有「利益衝突」的問題,首先要搞清楚何謂「獨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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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外接觸若是迴避理由,台大校長候選人只剩一人有資格

獨立董事為的是公司治理,公司董事分三種:內部董事係兼任公司雇員的董事,與董事長有從屬關係;外部董事是與公司有利益關係但無從屬關係,如張鴻仁是另一家生技公司的董事長,並兼與郭旭崧同一間公司的董事;至於不担任公司職務並與公司和其大股東間不存在影響其獨立判斷之利害關係之外部董事,才是「獨立董事」,獨立董事由股東會選任,而非董事長派任,與董事長間沒有從屬關係,在法律上,獨立董事既要「獨」(獨立性)也要「懂」(專業性),其功能不是門神護航,而是監督制衡。

獨董與董事長並無從屬關係,何況蔡明興是副董,更談不上「利害關係」,如果以「程序外接觸」為由,認定有利益衝突,中研院長廖俊智是遴選委員,三位具有院士身份者豈不都有利益衝突?而遴選委員中有前任台大校長,那陳弱水、張慶瑞、陳銘憲、吳瑞北等四人,從屬之利害關係不更嚴重?

這也是為什麼台大遴選委員會講半天,都說沒有利益迴避的爭議,尤其是上市公司獨董選任或辭職都屬重大訊息,市場本來就要揭露,而且一切要依照重大訊息方式公告,不容管中閔自行宣布,避免影響市場(股價),管中閔兼任獨董依台大校內規範本來就要報備,想躲都躲不掉。如果遴選程序有爭議,早該在遴選程序啓動前就要釐清,豈有選後以此為由逼當選人請辭的道理?此外,台大校長遴選第二階段兩輪投票,都是秘密投票,又豈可以揣測投票意向認定「蔡(副)董選獨董」?

20171120-中研院長廖俊智20日於立院教育委員會備詢。(顏麟宇攝)
中研院長廖俊智也是台大校長遴選委員,若「程序外接觸」是利益迴避的理由,那三位具中研院士身份的候選人同樣不能參選。(顏麟宇攝)

黨籍原罪?管中閔自始至終不是國民黨員!

而所有逼退或勸退管中閔的「動作」中,最大的敗筆就屬民進黨立院黨團竟欲以總預算協商施壓教育部,說到底,反對管中閔者是反對他曾兼任企業獨董?還是反對他曾任國民黨政務官?那為什麼不反對曾在扁政府任官的郭旭崧呢?學者是政府延攬政務官很重要的人才庫,也是企業尋求獨董的最大來源之一(另一就是卸任政務官),若要以管、郭為前例,立下範本,那麼得要同一標尺,不能以藍綠做為差別待遇的標準。

也有論者對管中閔的「黨籍」有意見,在出任政務官之前,管中閔並不是行走政黨之人,若不是他曾經對國民黨可能換柱在臉書「暴走」(衝中央黨部),他與國民黨的關係沒人會如此記憶深刻;但也別忘了,當他還是政務官的時候,他也曾對連戰出席北京閱兵臉書開駡,「閱你個卡蹭(尻川)!」而且,自政黨三輪替之後,他幾乎不再對政治公開發言,去年底,他是從蔡英文總統手上拿到國家學術講座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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