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敏觀點:太陽光電可以部份遞補核二廠一號機的供電嗎?

2021-07-08 0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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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夜晚核二廠一號機就必須停機,等待除役。(資料照,王伯輝提供)

7月1日夜晚核二廠一號機就必須停機,等待除役。(資料照,王伯輝提供)

核二廠1號機於7月1日夜晚降載停機,有可能自此功成身退邁入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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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組裝置容量98.5萬瓩,與核二廠2號機同為台灣電力系統中裝置容量最大的機組,年發電約為80億度,單一機組的年發電量已是蔡政府2025年規畫太陽光電發電量的30%。相同發電量的太陽光電裝置容量需630萬瓩,土地面積為6300公頃,相當於240個大安森林公園。
2019年台灣發電碳排放為每度電509克二氧化碳,核二廠一號機繼續運轉,每年可以減排400萬噸二氧化碳。

一座正值壯年,安全可靠、可調度的大型基載核能發電機組,在世界其他國家可以再使用20年,甚至40年,我們卻決定要停役拆除。核二廠是全民的資產,繼續使用,可以為國家、為地球節省龐大的資源。

增加的太陽光電可以部份遞補核電缺口?

為了挽救地球的氣候危機,2050達到碳中和或零碳排放的境界是國際的共識,除了積極開發再生能源外,節約與物盡其用也是必要之路,一個無碳排、安全、可靠、可調度、經濟的基載發電設施為何要廢棄不用!少了核二廠98.5萬瓩的可調控的裝置容量,能源局說增加的太陽光電可以部份遞補,所以不必擔心缺電問題,正確嗎?可信嗎?讓數字說話。

根據能源局網頁資料,2020年1月與12月的太陽光電的裝置容量分別為419.9萬瓩與509.4萬瓩,年均容量因數為14.5%。換句話說,等同於每年全功率發電1270小時;2到11月的月均容量因數介於14.4%與17.5%間,7月最高;12月與1月的容量因數只有9.2%與9.7%。

依能源局公布的2019/2020年全國電力資源供需報告的數據,推估2021年5月的太陽光電裝置容量為704.1萬瓩,5月23日與25日太陽光電最大發電能力發生在12:40與12:30,為338.9萬瓩及346.3萬瓩,比裝置容量的一半還略低。

實績顯示,即使在大晴天的白天,太陽光電最大供電能力只有號稱裝置容量的一半。5月31日與6月6日為陰雨天,太陽光電最大發電能力只剩164.9萬瓩及94.8萬瓩。

為推動設置太陽光電設施,高雄市每一申請案最高補助金額達新臺幣20萬元。(圖/高雄市工務局提供)
即使在大晴天的白天,太陽光電最大供電能力只有號稱裝置容量的一半。(資料照,高雄市工務局提供)

再來看看太陽光電供電能力與系統負載的關係。根據台電網頁5月24日的發電資訊,當日太陽光電最大供電能力為中午12時的334.9萬瓩,當時的系統負載3,660.4萬瓩,太陽光電貢獻為9.1%。當日的尖峰負載3,776.9萬瓩,發生在下午1:40,此時的太陽光電發電量為314.5萬瓩,貢獻占比為8.3%。

負載尖峰過後,負載降低,但太陽光電發電也在減少,需啟動可調度發電機組供電。當日可調度發電機組最大需求量為3,506.7萬瓩,發生在下午3:40,此時的負載為3668.6萬瓦千,太陽光電發電量為202.4萬瓩,貢獻度5.5%。對電力系統供電能力的挑戰發生在此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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