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紹煒專欄:「民進黨只為公平正義護航」的歷史探索

2014-12-27 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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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小英讓大家體會「民進黨只為公平正義護航」的真義吧!(資料照片,葉信菉攝)

期待小英讓大家體會「民進黨只為公平正義護航」的真義吧!(資料照片,葉信菉攝)

民進黨政策會副執行長黃重諺為文指「民進黨只為公平正義護航」,聞之令人感佩不已。那就讓我們就好好探索一下「民進黨只為公平正義護航」的歷史與作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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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談簡單的幾個小錯誤(或是誤解)。

6成立委參與提案 與民進黨無關!

黃文是對「小英豈能放任民進黨為富人利益護航?」「民進黨為富人利益護航,豈是「個人行為」可推責?」兩篇風評的指正。黃文說該提案是民進黨立委的「個人行為」,「並未經過黨團、中央黨部政策會討論,也沒有透過黨團提案,當然不能代表黨的立場」,因此指責此批評是「對於國會法案實務理解闕如」。

不過,通觀這兩篇風評全文,沒有一處說到此提案是民進黨的立場與政策,更沒有提到─甚至連暗示都沒有─這是小英的主張;兩篇文章都清楚寫出是由民進黨立委提案的事實。但對民進黨中央以「個人行為」推脫的作法,我們的確難以接受─畢竟,貴黨6成立委都參與提案了,民進黨豈可說與已毫無關係?這也是文章標題〈民進黨為富人利益護航 豈是「個人行為」可推責?〉之故。

當然,如果6成黨籍立委都簽名連署提案,民進黨中央還是認為、也可以說出「與民進黨無關」的話,我們當然只好「棄子投降」,服了你啦!不過,當國民黨從立委到行政機關發生一堆狗屁倒灶的事,民進黨不是最後都會算到(前)「馬主席」頭上嗎?

此外, 黃文說「評論逕以『為財團護航』厚誣本黨,並不公允」。這兩篇文章都從未提到或指責「為財團護航」,我們說的是「為富人護航」。財團與富人不是相同的指涉對象,財團的老闆是富人,但富人未必是擁有財團;民進黨立委薛凌,甚至黨主席小英,在社會階級劃分上也許算是所謂的富人,但卻絕對不是財團,請詳辨之。

從不提證所稅與實價課稅的扁朝

再來看看「民進黨只為公平正義護航」的歷史與表現。

這裡說的公平正義指涉的是經濟、財稅─主要是所得分配的公平正義。數十年來,台灣稅制最為專家學者──甚至包括一般民眾──所批評垢病之處在:一般上班族的薪資所得全要納稅,一毛錢都跑不了;但炒房、賣股賺到的資本利得則幾乎都不必課稅。因此,課徵證所稅、房產交易實價課稅,就成為是否實現租稅公平正義的指標。

那麼,民進黨這麼多年來是如何「只為公平正義護航」呢?

民進黨在2000年阿扁執政後不久,有人從其競選白皮書中翻出要恢復課後證所稅的建議─當然,那是學者寫的,搞不好那些當權者連看都沒看過。但扁政府立刻出面否認,且承諾無意開徵證所稅,終其8年任內,證所稅連提都不提。房產交易實價課稅案亦相同,民進黨執政這8年,不僅於無意改革房市稅制,朝實價課稅邁進,甚至延用國民黨低利(購屋優惠貸款利率)救房市的政策,以拉抬房市與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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