喪失投票權利 柯P監票部隊:全面開戰

2014-10-27 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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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選會副主委劉義周27日表示,在非個人選區工作的監票員無法投票,是根據《選罷法》的規定,「對所有人都一樣」。(蘇仲泓攝)

中選會副主委劉義周27日表示,在非個人選區工作的監票員無法投票,是根據《選罷法》的規定,「對所有人都一樣」。(蘇仲泓攝)

柯文哲青年部監票部隊「KP's Lab 青年實驗室」26日在臉書上爆料,近日有許多內監票員遭區公所「告知」,若不在戶籍所在的選區內監票,將「喪失投票權利」。柯文哲監票部隊批評,這是惡意傳達不實的消息,如國民黨與台北市長郝龍斌要耍小動作,「我們已經做好全面開戰的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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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監票部隊今(27日)表示,為了顧及不誘發「妨礙投票秘密」的違法情形,如:僅1位B里監票員在A里投票,造成A里里長票櫃中出現1 張B里里長選票的「明顯」狀況,因此,內監票員已事先聲明放棄里長的投票權。但柯文哲監票部隊接受採訪指出,近日卻有不少內監票員接到區公所的來電,表明即使簽署放棄里長投票的同意書,仍「不承認」,且恐喪失投票權利。

「難道台北市政府轄下的12個區公所的選務人員想要在11月29日(投票日)搞鬼嗎?」柯文哲監票部隊痛批,此作法是想逼迫支持柯文哲者,直接放棄擔任內監票員的機會,「實在太惡劣了!」讓人聯想起1992年黃信介「元帥東征」到花蓮競選立委發生的「做票事件」。

對此,中選會代理主委劉義周今(27日)表示,在非個人選區工作的監票員無法投票,是根據《選罷法》的規定,因台灣沒有不在籍投票制度,無法轉移選票至其它選區,「對所有人都一樣」,並沒有因人設事。

但此說法,卻遭柯文哲監票部隊打臉。柯文哲監票部隊指出,「我們推薦的內監人員多數並没有跨越行政區」,且根據公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7條「投票所工作人員,得在戶籍地或工作地之投票所投票」之規定,監票員能在執行工作的投開票所直接投票外,也可向投開票所請假,回去戶籍所在地的投開票所投票,「市長、市議員和里長這3張選票的投票權,完全沒有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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