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崐萁假釋案過關 將成首位以假釋犯身分行使職權的立委

2021-05-12 2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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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釋出獄的傅崐萁,因為《立法委員行為法》的立法漏洞,將可再度親自到國會行使立法委員的職權。(資料照,顏麟宇攝)

假釋出獄的傅崐萁,因為《立法委員行為法》的立法漏洞,將可再度親自到國會行使立法委員的職權。(資料照,顏麟宇攝)

《風傳媒》在2020年6月11日〈傅崐萁「受益」新版監刑法,獄中照樣「服務選民」?〉一文曾報導,「傅崐萁雖然身陷囹圄,但受惠於《立法委員行為法》的立法漏洞而保住立委資格,服完刑後還能無縫接軌地回歸立法院。」而今年3月傅崐萁獲提報假釋,法務部矯正署認為傅崐萁有悛悔實據,5月12日通過其假釋案,並發公文給花蓮地檢署與自強外役監,在這一個星期之內即可出獄。不僅如《風傳媒》報導「無縫接軌地回歸立法院」,還將成為史上第一位以假釋犯身分行使職權的立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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矯正署審核傅崐萁的犯罪情節、犯後態度、在監表現、再犯風險、執行率達57%,考量他已與被害人和解,並賠償損失,認為傅崐萁已有悛悔實據,在5月12日通過其假釋複審案,並發函給花檢與自強外役監。然而,2020年5月25日,因凱聚炒股案被判刑2年10個月定讞的傅崐萁,選擇當天進入花蓮監獄服刑時,就因霸氣宣布不支薪且「服務不打烊」而引起爭議。

花蓮地檢署在接獲矯正署公文後,必須向法院聲請假釋付保護管束、等法院認可裁准,才能開「釋票」給矯正署與自強外役監,讓傅崐萁假釋出獄,整個流程大概要花上一個星期。

《風傳媒》當時報導「綠白陣營近日磨刀霍霍提案修法,想在《立法委員行為法》增訂判刑入監解職條件,更要禁止身陷牢獄的立委領取歲費及公費。」但據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委員行為法》仍為2002年1月25日修定的法案。傅崐萁假釋出獄後,因為《立法委員行為法》的立法漏洞,將可親自到國會行使立法委員的職權,除了可以提案、立法,還可以質詢官員,成為史上第一位以假釋犯身分行使職權的立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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