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欲加之罪何患無辭,談所謂的福島核廢水

2021-04-23 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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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多年來持續報導福島現況的部落格《福島取材日記》也有文章談到這些處理水的問題。在福島核事故發生後,雨水或地下水等流經福島核電廠內部,碰到了廠房內部的溶渣,而被定義為「汙染水」,由於地下水調節加上自然降雨的緣故,這些「汙染水」自然還會繼續增加,它們會一桶桶的交由東電人員進行處理而成為「處理水」,最後除了氚無法被排除外,其他有害核種都能清除乾淨,兩年後要海拋的就是這些處理過後的「處理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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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琬寧提供)
福島處理水的詳盡報導,取自福島取材日記。(林琬寧提供)

不過這時也有人有疑問:「既然這些水這麼安全無害,怎不拿去自己灌溉農田或直接喝下肚就好?幹嘛排到大海?」一來是為了繼續稀釋,比如醋跟酒都是常見的調味料,但正常人類並不會直接將100%醋酸與100%乙醇當水喝,一定都是稀釋到可接受的程度才會使用(當然如果有人真這麼重口味,筆者也不會阻攔就是了),大海很大,那幾桶處理水經過大海稀釋後會變得更安全;二來則是成本考量,以目前所規劃的海拋步驟,都得花上至少17年的歲月才能全部海拋完畢,這還是廠內抽水幫浦365天全年無休才能達到這數字,更何況要用來做為其他用途,非常不切實際。當然啦!如果有人願意提供給東電更多的抽水或物流設備,要把它載到其他地方自用也不是不行,這就跟「核廢料放你家」萬年話題一樣,成天想些餿主意要別人做,別人不照做就是證明不安全,自己出一張嘴也不願幫忙承擔一切後續,整個就是莫名其妙。

最後再來一則富比士雜誌的報導,氚在人體的生物半衰期為10天,輻射半衰期為12.3年,輻射能很低,無法穿透細胞核與DNA,不會傷害人體。且氚這個元素,自然與核彈試爆所產生的量都比福島處理水多了非常多(海水的氚濃度約為700 Bq/m3 , 遠大於福島處理水)所以只要處理水真能達到原本東電所聲稱的期待值,那麼根本不用擔心氚的排放。

當然,這並不是說可以完全不理會處理水的排放,畢竟本文上述內容都是在日本的確「達到了預期的處理標準」為前提,也就是說,比起成天在那邊搞反科學文創去抗議海拋處理水,我們更應該要求政府與日方或國際相關專業組織溝通,監督日方的確有做到該有的處理手續,並安全的入海稀釋,才是真正該做的理性決策。

四、反核人士對核能的有罪推定

在反核的常見論調中,人類科學是有極限的,而且還尚未掌握操控核能的相關技術,所以核能不可行,使用核能將導致自然與人類的毀滅等等(比如某苗姓人士近日就以科學極限來做其論述的投書);對於輻射跟核能技術,這些人每當看到科學報告寫著「找不出對健康有影響」時,卻永遠都是以「也同樣找不出對健康沒有影響」來反駁,然後就得出人類尚未掌控輻射危害的神奇結論。說穿了就是一貫的「不證明無罪,就是有罪」之有罪推定,講到這點就很有趣,很多反核人士本身明明都是法律相關出身,卻老是用有罪推定、要求嫌疑人自證其罪的方式要求核能。

在法律上,若無法證明某嫌疑人有罪,就應視同無罪;在科學上,若無法證明某劑量輻射對人體有害,就應視同無害,這個明明是再簡單不過的邏輯,卻有些人會在反科學的同時,連自己的大腦也一併反掉了。

最後回答一下上篇投書的一些問題,在拙作《觀點投書:核廢料不僅不髒,他還更證明核能的乾淨與環保》一文中,有觀眾疑問說關於白宮決定使用清潔能源憑證、以及核復興等相關事件,究竟出自於哪邊的消息?這裡就附上新聞截圖給各位參考;事實上,政府若真要抗中保台、要台美友好,筆者認為支持核能的效益並不輸放寬美國肉品進口,甚至還會更優!台灣核電廠只能使用美日的技術跟零件,續用核能不僅可以跟上美國核復興腳步,還完全不會出現什麼中資代理、華為電池、或新疆矽礦之類的問題。

總之,希望大家能以科學理性看待核能,而不是如信仰般去相信一些奇怪的反核文創。

*作者為國營事業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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