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行人治,常相毀而不相成固矣。然人治之所以有功,即在反此天行之故。何以明之?天行者以物兢為功,而人治則以使物不兢為的;天行者...物各爭存,宜者自立…至於人治則不然,立其所祈嚮之物,盡吾力焉,為致所宜,以輔相匡翼之,俾克自存。(人擇,天演論,17)
試以白話重述:自然規律和人為治理,固然常常相互抵觸。人為治理之所以能夠成功,卻因限制自然規律的緣故。怎麽說呢?自然規律講究物種的競爭,人的治理則求達到物種的不爭為目的。依自然規律...物兢天擇,適者生存…人的治理則不然,要拿出人人需要的物質,盡力使其安頓,加以輔助,使人可以存活。
又說:
聖人欲其治之隆,凡不利其民者,亦必有以滅絕之...使不克與其民有競立爭存之勢….且既欲其民合其智力以與其外爭矣,則其民必不可互爭以自弱也。(烏托邦,天演論,21)
白話:政治家想要國家得到妥善的治理,一定要消除對人民不利的事情...不使人民之間相互爭奪的生存的狀態發生….既要同心合力對抗外敵,人民一定不能互相競爭,削弱自己。
至於達爾文本人是否認為他的「物兢天擇」可以直接適用到人類社會?這是百多年來學界聚訟紛紜的問題。以他1871年 「人類繁衍及性的選擇」(THE DECENT OF MAN AND SELECTION IN RELATION TO SEX)中的見解,我認為達爾文至少認為「進化」(evolution, 也可以譯「演化」),以及最關鍵的 「自然選擇」(natural selection)(765)對人類群體 有其適用。但是,尤其是脫離野蠻時代的社會,人除了生存的本能之外,指導群體生活的社會本能(social instinct),經由有利的經驗,教導,及實踐,演化成為互助 (wish to aid) 及同情 (sympathy) 的習慣。(836)
嚴復所處的時代,不能讓他鼓吹達爾文物競天擇之外的一面。當時的時勢(甚至百年之間)也不能使這個社会群體關係的理論得到共鳴。就像巴西詩人柯埃洛(Paulo Coelho)說過:「人只會聽到他們想要聽的。」現在,中國雖然已是世界強國,不幸社會達爾文的國際觀,某種程度還在指導中國如何崛起的大戰略。
至於台灣呢?不幸,以我看到的範圍為限,台灣的很多國關專家也不質疑現實主義的社會進化論的基本前提假設,逕自以所謂主權國家各自為政的無政府狀態叢林世界,依樣畫葫蘆,展開非常有問題的論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