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型國家」是歷史也是未來:《打造創業型國家》選摘(4)

2021-04-28 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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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光是將「創業型國家」的概念講到爛,自然是不夠的,我們還必須真正建立起一個看得見的「創業型國家」──這國家裡必須要有充滿存在感的機構組織能擬定出長期成長策略且「歡迎」創新必然帶來的失敗(Mazzucato 2014)。確實,歐盟中的弱國也正好是不願花錢投資在研發、人才培養上,藉此來創造未來成長的國家,並不能推給巧合。但我們被告知的,卻是這些國家變弱是因為他們錢花得太多。雖說「治理」一詞常被用來讓進行「市場改革」師出有名,但其實「治理」也應該關乎如何把專業知識集合在一起,藉此創造出在高風險暨高成長領域中的投資意願。任何人只要在私部門中服務過都清楚,官僚而充滿惰性的企業絕對不在少數。公部門體內絕對沒有什麼DNA令其天生在創新能力上不如私部門。但同樣地,在公部門的機構中鼓勵創新與創意,也需要我們思考到其組織內部的動態。不過總而言之,太多策略管理與組織變革的專家都不把公部門視為是一股自給自足的創新力量,他們對創新有所期待的始終都是私部門。公部門在這些專家眼裡,只該負責為私部門創造革新所需的條件與環境。而一如前述,這種思維形成了一種自我實現的預言,結果就是年輕的社會新鮮人會覺得在高盛或谷歌工作一定比在國家投資銀行或在跟創新有關的部會裡當公務員有趣。要化解人才流動上的這種失衡,我們必須要提升而非貶抑政府的地位──這包括我們在遣詞用字跟意象上,都要賦予政府更正面的形象。以上所言情形,對歐元區面臨的危機有很大的參考意義。國際機構透過「財政協定」,對經濟弱國施加了各種條件,但這些條件不該用來全面性縮減各國的公部門規模,而應該用來提振各國政府想要投資在教育、研發等領域的動機,並由內而外地將其公部門改造得更有方略、更賞罰分明,也更有活力。這聽起來並不容易,但相較之下用撙節方案去弱化這些國家的社經結構與未來的競爭力,卻又同時寄望能振興它們的經濟,豈非更加緣木求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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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者,如果國家受託要投身不確定的投資世界裡,且必然得面對虧損的命運(基本上就是私人創投在玩的遊戲),那我們就很合理地應該在投資押對寶的時候,也讓國家分一杯羹,好讓國家有錢彌補押錯寶時的虧損。亦即,政府固然不應該期望靠提供教育或醫療等公共財去「賺錢」,但如果今天國家進行的是高風險投資,那我們就得對其採取與公共財不一樣的認知。我們應該容許國家在創投的活動中去直接獲利,畢竟這麼做有著極高的失敗率。政府的成功投資,理應可以換得報酬來填補失敗的虧空,進而當作未知新投資的柴火。廣見於金融業的獲利私有化與虧損社會化,已經被認定是在經濟上無效率,在社會上不公義的做法(Alessandri and Haldane 2009),而經濟中類似的不對稱情形,包括在需要資金起步的科技新創與在轉機中需要外部投資的成熟企業身上,始終都沒有獲得應有的關注。風險–報酬的關係一旦獲得釐清,不僅政府的收入可以在公部門預算吃緊的此時獲得增進,而且納稅義務人也會因為覺得政府有把錢花在刀口上而成為國家在施政上的一股助力,由此國家想要透過投資來刺激長線的經濟成長,也就比較不會遭遇有窒礙難行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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