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造成經濟投入要素成本暴升的另類大壓力。新稅改機制啟動之後,勢必促使臺灣經濟投入要素面各種直接/間接投入成本的暴升,當然更會肇致高度對外依存的海島經濟,在對外投資營運、商品外銷,都面臨絕對競爭劣勢新窘境。
無釐頭「未分配盈餘稅制」挫敗了經濟永續發展
第五,舉世所無的「未分配盈餘稅制」未取消的後遺症很可觀。此次英全新稅改案針對嚴重威脅自由企業經濟(free enterprise)基本精神的「未分配盈餘稅10%」,竟然未能隨同兩稅合一制之取消而予以歸零取消,反而還繼續堅持徵課5%稅率,形同是蔡英文政府鐵了心極化「仇富反商」意識形態,硬是要針對臺灣工商企業投資營運額外加徵「成長發展懲罰稅」,讓臺灣的富與商都成長不了,壯大不了,大型化不了,規模化經營不了,升級進步不了,永續發展不了,以致更加挫敗了公司企業創新及永續經營動能,挫敗了公司企業在臺灣百年永續經營的可能性,也使產業經濟部門在臺灣的「研發創新」能力與意願,全面遭受重大挫敗。
寄希望於「賴清德英明」的三調適行動
綜觀英全新稅改的實施前景,既無法真正實質有效拉抬國民所得與福祉,恐怕搶奪選票的如意算盤也難以如意,但是對產業經濟部門乃至整體國家經濟力傷害,卻是必然而且具實可徵,祇能預判這項新稅改,勢必會更讓臺灣「國不強民不富」,沒有任何更加正面效應可資期待了。
當下或亦有人寄希望於「賴清德的英明」,在新稅改案送出行政院大門之前,還能夠有予關鍵性大調適機會,使這個新世紀稅收政策改革方案的結果,能夠作出真正「國強民富」願景來,也就是說,使國家經濟實力更趨堅強,國民所得有大幅度提升機會。
如此願景之達成,則必須賴內閣在調適新稅改案,能確實優先解決三項要務:
第一,優先設計規劃有效紓解對策,以化解兩稅合一制取消後所衍生的工商產業企業廠商勢必增加超過六千億元以上租稅負擔,不使整體經濟體質蒙受重創。
第二,政府新稅改政策的變革,必須納入前瞻「國家產業政策」之思維與行動作法。
第三,新稅改行動更應該同時考量:國家財政支出配置使用的嚴肅秩序與紀律,務期使能更有效促進國家經濟永續發展成長與經濟吸引力、對外競爭力之實質提升。
*作者為財團法人環球經濟社社長兼公共政策研究所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