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珍專欄:慣用政風法辦當指揮棒,陳時中累了嗎?

2020-12-25 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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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動輒祭出政風維護指揮威權。(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提供)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動輒祭出政風維護指揮威權。(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提供)

中央疫情防疫指揮中心、衛福部長陳時中愈來愈威,為了新冠確診的紐西蘭籍機師疫調足跡圖外洩,陳時中指示政風調查,這是陳時中第二次動用政風之力,維繫其「指揮威權」;如果加上移送反萊豬的醫師蘇偉碩,四個月之內動用三次政風法辦之權,不能不讓人詫異原來陳時中的威權性格如此強大,絲毫不覺貿然動用國家機器的不妥當;更讓人不能不警覺的是:民進黨蔡政府以司法震懾的統治慣性,難道真的習慣成自然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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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政風兩面刃,出手就是「順時中」光環剝落的開始

權力讓人腦袋發昏,但凡政客幾難抗拒誘惑而變得忘己所以,但走過威權年代,望七之年的陳時中,竟仍無法理解台灣民眾對政風用之於統治、動輒以司法恐嚇的惡感,也是不可思議;特別是,他自己也曾是「司法工具」的受害者,曾經因為圖利特定醫院案,以被告身份出庭應訊,儘管最後不起訴處分;圖利的「罪名」遠比謠言或者擅自洩露政府沒發布的訊息,要嚴重得多,如今他可以「見解不同」,就輕易舉發移送,豈不是「獨苦不如眾苦」?

更弔詭的是,他不可能對司法政風兩面刃的傷人傷己力道,一無所知;第一次不知道可以「天真」為之辯護,一而再再而三,就不能理解更難諒解。比方八月間,他雷霆大怒要政風調查彰化衛生局,只因為彰化衛生局採檢居家檢疫者,連帶牽扯台大公衛血清抗體調查報告,結果,台大調查報告證明台灣沒有社區感染的風險和跡象;彰化衛生局即使未未落實執行防疫政策或有逾越法規權限作為,但沒有罰則,只能交代彰化縣政府依考績法處理,簡單講,這根本不是陳時中該管的事;胡鬧了一個月,陳時中終於偃旗息鼓。這是「順時中」光環剝落的開始。

沒想到,四個月後,政風再現,這一回政風要調查的是疫調圖為何、從何流出?因為疫調只能是中央與地方政府處理,政府要辦公務員,小民也沒什麼話說,只能提醒北市府也有疫調之責,衛福部政風也辦不了北市府,至於台北市議員有問政行使職權的言論免責權,同樣不是政風管轄範圍;值得追問的是:如果指揮中心能完整公布疫調,而非如網傳獨漏一天(十二月二十九日),這張圖還會流出嗎?台北市議員徐巧芯獨力查證該圖的真偽(已先把臉書圖表撤下),確定足跡無誤,陳時中的說法竟是,「不管是真的還是假的,民衆目前都不需要知道。」這是人話嗎?

疫調足跡既有SOP,哪能半調子公布「隱藏版」?

防疫有成的關鍵因素就是資訊透明公開,陳時中主張疫調資料以指揮中心公布為主,「有助降低民眾恐慌。」防疫近一年,足跡是否公布、如何公布,已經爭議不只一次,早在上半年,雙北就為了是否公布確診案例跡,與中央不同調,磐石艦官兵染疫,連民進黨立委王定宇都主張公布,最終指揮中心還是同意地方政府的做法,為什麼?就是公布足跡以安人心。這套疫調SOP為什麼到了機師案就成了「半調子足跡圖」?陳時中(指揮中心)刻意隱藏一天足跡的理由何在?是因為足跡所到的日本交流協會要求?還是又類似萊豬進口是我主動提出,又是主動為日本交流協會謀?順帶把當天所到之處一併隱藏?

陳時中如何解釋可以公布他到了好市多、新光三越,却不公布他去過的餐廳飯店?有此一說,指揮中心公布的是不對象接觸的公眾場合,至於能掌握特定對象或有把握追蹤的就不公布,試問:象山如何掌握特定接觸接觸對象?為何不公布?陳時中也不能解釋,為什麼第一時間會聲稱沒人勸導該機師要戴口罩,所以不罰,立刻被機師工會打臉,什麼原因會讓陳時中的雷厲防疫在這位外籍機師面前矮一截?他更不能解釋為什麼足跡不全公布,却公布機師與女友的親密紀錄?

因為這個案例,讓跨年活動警戒升高,指揮中心限定三類人不能跨年,重點是,政府已經備好「天網」,到底如何追蹤?陳時中說,民眾不需要知道,「只要知道我們查得到就好。」當你不知道自己是否也有可能「被接觸」,只有政府知道;當你不知道自己是否違反防疫規定,只有政府知道;這是在嚇誰呢?一無所知放任政府監控的「天網」,「一九八四老大哥」的寓言,活牛生在台灣成為真實了嗎?

日本交流協會,日本台灣交流協會。(取自Google Map)
日本台灣交流協會已經消毒,但澄清沒有接到調閱監視錄影器的要求。(取自Google Map)

見解不同不是謠言,動物用藥哪能用食安法移送?

更荒謬的是,指揮中心聲稱,這張疫調圖如果是真的,那就違反《傳染病防治法》;如果是假的,就是散播假訊息,二者都會觸法。套用一個反諷的說法:不能討論蔡英文論文案,如果蔡英文論文為假,那叫洩露國家機密,如果蔡英文論文為真,那叫散佈假訊息,只要所言不合政府所喜,左右都違法;難道這就是台灣的民主?

由是觀之,反萊豬的蘇偉碩被陳時中舉發移送,就不足為奇,因為他不是違反食安法就是違反社維法,左右都要被偵辦。但陳時中真有理嗎?

第一,萊克多巴胺還是禁用藥,台灣豬不能用,言其有害人體,何錯之有?「見解不同」豈能定位為「謠言」?照陳時中的標準,不合其見解者就是「謠言」,那麼全民戴口罩不夠,還得在貼上撒隆巴斯,一聲一言皆不得出;

第二,陳時中舉發蘇偉碩的法律依據是食品安全管理法,刑責懲罰的依據是謠言致公眾損害,萊豬還沒進口,損害了誰?就算萊豬進口,呼籲人們不吃又損害了誰?表態不吃的人多了,難不成因蘇偉碩的言論而「口福」受損,就成了他的「罪狀」?

第三,但萊克多巴胺並非「食品」,也非「管制用藥」,而是「動物用藥」,適用的法律是《動物用藥品管理法》,該法四十八個條文,無一涉及「謠言條款」,如何起訴懲罰?

從移送法源到以見解定義謠言,陳時中一出手,殺敵沒達一千,就先自損八百,與其要政風調查疫調足跡圖從何洩露,不妨查查衛福部法規會到底給了他什麼法律建議?讓他荒腔走板地動輒以政風法辦嚇人。立法院終究通過了萊豬進口案,但陳時中胡亂辦人的鬧劇,却將是蔡政府防疫的汙點,蔡英文執政揮之不去的陰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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