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敏觀點:核四龍門電廠政爭滄桑史

2020-12-22 0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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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電廠安全確保有一套完整體系,是依法規要求的『客觀的認證』,不是任何一個人的『主觀的認知』。政客、名嘴、核工領域的教授、蔡博士、反核團體、經濟部都不是最終的決定者,能夠判定核四是否安全的是「依法規」行使職權的原子能委員會。可悲的是,在核四在安檢完成前,政治人物激進、反民主的行為,左右了核四廠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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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四廠封存​

前民主進步黨主席林義雄長期投入反核、公投運動。1994年7月,立法院通過核四廠8年,1,125億的預算,林義雄因於7月12日展開禁食行動,呼應反核團體推動「核四公投、十萬簽名」的行動。同年9月,林義雄等人組成核四公投促進會,並展開「核四公投,千里苦行」,訴求核四公投,人民作主。其後又於1997年、2002年、2003年展開三次千里苦行。但隨後《公投法》制定後,被認為門檻過高,反而限制人民權利,而改為要求補正《公投法》。

林義雄於2014年4月22日至30日間,為訴求核四停建所進行的一次禁食抗議行動。行動引起政界與反核運動波瀾。核四公投作為可能的解決方案之一,再次成為政治、社會焦點。而反核團體共同組織全國廢核行動平臺也於21日召開記者會,宣布將展開一系列聲援行動,4月22日上午,林義雄抵達臺灣長老教會義光教會,展開無限期禁食。在各方壓力之下,執政的馬英九政府與中國國民黨於4月27日做成「核四一號機不施工、只安檢,安檢後封存,不裝填燃料;核四二號機全部停工」、「行政院承諾儘速承諾召開全國能源會議,以確保未來供電無虞」兩點共識。

4月30日,林義雄發表公開信,表示「核四既已決定停工,只要不再復工,那麼『停建核四』已不是議題」,宣布停止禁食。 一個長期要求要以全民公投決定核四存廢的臺灣民主聖人,在行政院決定用公投徵詢民意時,卻改採禁食方式 (非絕食) 脅迫政府要遵從他個人的意識型態,直接停建核四。由此可以明確地看出,核四的存廢只是政治人物鬥爭的工具。 國民黨屈於黨內地方政治人物的壓力,放棄對政府重大建設應有的堅持,但仍然在2014年年底的地方選舉中大敗。

核四廠燃料送出臺灣

立法委員要求臺電公司於2018年年底前要將核四尚未使用的燃料送出臺灣,臺電規劃為由帳面上報廢,再送到美國拆解.我們來看看這筆帳,燃料的帳面價值 81.6億; 既然要報廢,這筆錢就打水漂了。我們看看拆解這一塊,所花經費如下:運費7.3億,拆解費27.6億,其他工作費0.35億,共35.25 億.  拆解回收鈾的預估售價為32.4億,比拆解的花費還少.  換句話說,有用、可用的東西,我們不但不使用,還要花一筆公帑「報廢」。這批燃料的繼續儲存是要花一些照管的費用,但是三個核能電廠的低階核廢料倉庫都可以存放,所以照管的費用有限。臺電之所以急著現在處理,完全是因應立法委員的要求。立法委員的要求也是選舉考量,要藉此告知民眾核四已經不可能運轉,但是真的如此嗎?核燃料是可以再採購的,雖然需要時間,但核四廠要回復到可以裝填燃料的狀態,還需要再進行一次安檢,這也需要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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