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食品與營養恩怨情仇二十年

2017-09-16 05:40

? 人氣

隨著營養師醫事人員化,營養壓過食品

營養師專業強化有幾個主要原因,其一為公會及學會高度團結,展現出強大凝聚力。1995年成立之中華民國營養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其宗旨為聯合全國之營養師公會,增進營養專業知能,共謀營養專業發展,促進國民營養,維護營養師權益及提升營養師地位。由台北市、新北市、高雄市、台中市、台南市、彰化縣、南投縣等14個縣市營養師公會所組成。先後擔任過全國聯合會理事長之章樂琦、李蕙蓉、金惠民等人,分別為台北榮總、國泰醫院、三軍總院營養部主任,在營養師實務界甚具影響力。1974年中華民國營養學會成立,成立之初係由一群營養、食品、衛生、醫學等產官學界人士所共同組成,其宗旨以聯繫從事有關營養科學研究者與工作者,共同研究及改進國民營養之合理化為主;參與者仍多以學術界為主力。但早期擔任理事長之謝孟雄、黃伯超、謝明哲、陳維昭等人,學術領域顯非狹隘的營養領域而已。此營養師公會與營養學會,成員雖稍有重疊,但大體上角色功能有所區別,經常能夠分進合擊,發揮加成功效。其二為1999年7月制定公布醫事人員人事條例,營養師納入醫事人員範圍,與醫師、中醫師、牙醫師、藥師、醫事檢驗師、護理師、助產師、物理治療師、職能治療師、醫事放射師、臨床心理師、諮商心理師、呼吸治療師等併列;並採師(一)級、師(二)級與師(三)級等級分列。凡經公務人員考試醫事相關類科考試及格,或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醫事相關類科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醫事專門職業證書者,即分別取得各該類別醫事職務師(三)級醫事人員任用資格。此一條例通過以後,因為人事法規鬆綁,整體解決了公立醫療機構長期以來用人困難(考過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醫事人員考試取得職業證書者,即可任職於公立醫療機構,不必再去重複報考公務人員考試醫事相關類科);對營養師而言,納入醫事人員範圍整體規範,則大幅提昇了其專業性與社會地位。

[啟動LINE推播] 每日重大新聞通知

臺北醫學大學營養學院保健營養學系李芷薇營養師說明台灣紅藜能穩定自律神經。(圖/信豐農場提供)
營養師規範非常具體明確,職業主管機關只要依法行政即可;食品技師規範則較原則性,這也就註定此兩種不同的專門職業,其後的發展與興衰有別。(資料照,信豐農場提供)

對醫事人員來說,從教考用配合角度來看,較其他種類專技人員(如律師、會計師、技師等)是更嚴謹的。所以醫師僅限醫學系畢業報考,藥師僅限藥學系畢業報考,護理師僅限護理、護理助產學系畢業報考;但是律師除了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法律、法學、司法、財經法律、財金法律、政治法律、海洋法律、科技法律科、系、組、所畢業外,亦同意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相當科、系、組、所畢業,領有畢業證書,並曾修習主要法律科目至少7科,每學科至多採計3學分,合計20學分以上,亦准予報考。各類技師亦同,如以食品技師為例,其應考資格為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領有畢業證書,曾修習各領域(包括食品化學領域、食品分析領域、食品微生物領域、食品加工領域、食品衛生領域、食品工程領域、食品營養領域)相關課程,每領域至少1學科,每1學科至多採計3學分,合計至少7學科20學分以上,其中須包括食品加工學(含實驗或實習)、食品化學、食品分析(含實驗或實習)、食品微生物學(含實驗或實習),有證明文件者。

關鍵字:
風傳媒歡迎各界分享發聲,來稿請寄至 opinion@storm.mg

本週最多人贊助文章